在小说《水浒传》里,林冲是大家都熟悉的一个主要角色,作为80万禁军教头,他的战斗力爆表,是整本水浒中武功最高强的人之一。他的妻子无故被高衙内调戏纠缠,林冲碍于高俅的权势,对这个纨绔子弟只是吓唬了几句。却不料这家伙并不死心,高俅也竟然选择纵容逆子,与陆谦处心积虑陷害林冲,演绎出后面的野猪林、草料场等精彩大戏。
在之前的欧洲国家,如果出现类似情形,有地位的男人们最主流的解决方式往往是决斗。比如马斯克和扎克伯格,也可能是打一场嘴仗,但在这方面西方有着悠久的传统。
决斗通常是为了尊严和名誉而战,有的牵扯女人,有的涉嫌公开侮辱、诉讼纠纷等,也有在今天看来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说话声音大过对方、踩了对方一脚、偷看对方一眼等。决斗之后获胜方不仅无罪,反而被人敬为英雄,因而极大刺激了决斗的流行。
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决斗受到法律保护。欧洲在11到15世纪之间,如果法庭上控辩双方证词矛盾,又无其他证据分辨真伪时,就会通过决斗来解决。当时人们认为正义的一方会得到神灵的护佑,而神灵必然英明公正,因此决斗获胜方一定清白无辜,而落败方或者退缩者必定有罪,这就是所谓的“司法决斗”。
今天看来,这样的判罪方法荒诞不经,却持续了数百年之久,直到16世纪教会才明令禁止司法决斗。理由是仅凭武力定胜负,对弱小者不公,违反了基督教的非暴力原则。其后英法等国也先后禁止了司法决斗,但在失去法律背书之后,荣誉决斗之风仍然盛行多年、绵延不绝。
17和18世纪是决斗的黄金时代。参加决斗的人经常无怨无悔,目标简单纯粹,就是为了解决“名誉纠纷”。他们清楚会面临生命危险,但也处之泰然,因为只有流血才能消除“耻辱”,否则无法在社会立足。
决斗有一套严格的规则:①同等社会地位的人才可进行决斗,为了避免干扰,时间通常选在黎明时分,为了看清楚往往需要打灯笼;②为避免有人作弊,双方可以带一个或数个副手,作用在于协调决斗的各种事宜,保证公平;③决斗武器由双方协商,以保证力量均衡。早期剑和刀比较常用,后来就有了决斗手枪。手枪决斗中,双方背对而立,向前走一定步数,然后转身射击。也可以由被挑战者在先,双方轮流射击。
很多历史名人都曾经与人决斗过,比如大诗人普希金就是因为妻子的缘故,在与丹特士的决斗中饮恨而亡。大家耳熟能详的文学家诸如大仲马、屠格涅夫、托尔斯泰和马克·吐温等都曾参加过决斗。
到了19世纪,政治决斗风行一时,各级政客,包括州长和总统等都曾参与决斗。英国首相威廉•佩蒂、乔治•坎宁和美国总统安德鲁•杰克逊、亚布拉罕•林肯都曾走上过决斗场。1804年7月,美国副总统亚伦·伯尔向开国元勋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发出决斗挑战,结果汉密尔顿中枪身亡,造成全美震动,悼者如潮。有历史学家认为,假如伯尔打偏那一枪,或者汉密尔顿未朝天开枪、做出不屑决斗的姿态,汉密尔顿或将连任两届美国总统,将自己的诸多政治理念付诸实践,这样必将改写美国乃至世界的历史。
1844年,维多利亚女王要求在《战争法》中规定,参与决斗或者决斗的知情者将被开除军籍,一年后英国首相又追加了一条:取消因决斗而死的军官的抚恤金。由此,道德义务已经从个人荣誉转向集体关切,决斗才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回到前面的问题,为什么林冲不去找高衙内决斗?为什么决斗在中国社会从未成为主流?第一个问题不难回答,它取决于第二个问题。如果可以决斗,林冲肯定是一百个愿意,以他的身手,无论用什么刀枪棍棒还是赤手空拳,收拾高衙内那绝对是老鹰抓小鸡,手到擒来。原因还在于中国没有决斗的习俗,另外林冲也无法承受惹恼高俅的后果。
至于第二个问题“决斗为什么在中国未能成为主流?”,不易回答,笔者不才,尝试从四个方面来回答:
其一,西方文化重规则,中国文化重结果。
今日回看,决斗非常野蛮,但也非常公平。两个人卸下身份,全凭身体及意志力来决一胜负,公平方面是无法挑剔的。假如林冲要求决斗,从高衙内的角度,他绝对不会迎战,因为那是白白送死。他利用高俅的权势,有许多手段可以制服林冲,几乎不用冒任何风险。加之还有陆谦这种卖友求荣的人,主动来做狗头军师,不用自己动手,就可以击杀林冲于千里之外,何乐而不为呢?事后他还可以用“大丈夫能屈能伸”来宽慰自己。
其二,西方人重荣誉,中国人重面子。
在欧洲权势再大的人,拒绝他人的决斗,都会成为全社会的笑柄,最终名誉扫地。而在中国,有权有势的人亲自下场拼杀,人家会觉得没面子。为什么?手下可以搞定的事,何劳亲自受累。而且中国文化里,认为打打杀杀层次不高,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上策。
其三,欧洲与中国历史上的社会结构差异。
历史上,欧洲和中国都属于身份社会,不同之处在于:欧洲的身份是稳定的,代代相传,贵族的子女也是贵族,平民的子女还是平民,变化的情况极少。而中国社会的流动性要大得多,有科举这种制度性的升迁,也有许多因皇帝宠信而提拔的情况(许多有名的太监即属此例)。比如高俅本人,原本只是一个跟班,仅仅是因为人机灵,擅长踢球,就获得徽宗宠信而位列权臣。如果中国改朝换代,那社会变化更为猛烈,相当于推倒重来。规则的建立需要稳定的环境,长期的博弈,这可以一定程度上解释,流动性太大的社会,规则意识为什么没有那么强了。
最后,可能就是宗教信仰了。
欧洲人都信仰基督教,对去世之后的安排有信心,只要自己恪守教义、问心无愧,对生死是顺其自然的态度。古代中国人也有些信仰,但大多数不那么虔诚,对死亡是疑虑恐惧的态度,这其中的不同就显而易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