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圭武观点16:“尊师重教”提法应改为“尊德重教”
今天就一个提法跟大家交流一下。
“尊师重教”被普遍认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历朝历代都得到大力提倡。这里本人认为,“尊师重教”这个提法值得商榷,更为准确的提法应是“尊德重教”。下面谈谈理由。
第一,尊重不应基于职业原则,而应基于道德原则。从职业角度看,士、农、工、商等各个行业的人,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应当互相尊重,没有必要对某一行业的人给予特别的尊重。另外,若尊重不是基于道德原则,而是基于职业原则,则对于教师这一职业中一些不讲道德的老师,我们又该如何去尊重?另外,现实中还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尊师重教”这个提法也为一些老师变相寻租提供了一种借口。
第二,我们在提倡尊德的同时,也要提倡对教育这个行业给予特别的重视。这里重视与尊重是不同的。为什么要更加重视教育,因为教育行业从事知识的传承,而知识是第一生产力,理应受到足够重视。
综上所述,本人的观点是,把“尊师重教”提法改为“尊德重教”,表述更为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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