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战蚩尤的历史原因是什么?


  黄帝战蚩尤,这是中国古代历史上一件意义十分重大的事件。故,古代诸子百家言黄帝史事之中,不仅纷纷记述,而且也作了各种各样的解释。但,由于历史的局限,使古代的学者们都不可能正确地分析这个史事,解释清楚它之所以发生的真正历史原因。

  古代人认为,在历史上的神农氏时期及其以前,是没有泼生过战争的。因而,有的将战争的原因归结于轩辕黄帝“不能致德”上。如《庄子·盗跖》云:“神农之世,卧则居居,起则于于。民知其母,不知其父。与麋鹿共处,耕而食,织而衣,无有相害之心。此,至德之隆也;然而,黄帝不能致德,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流血百里。”而更多的,则又是将黄帝战蚩尤的原因归结为蚩尤性贪、好兵喜乱、诛杀无道而引起。如南朝裴駰为《史记》所作的注释中引孔子《三朝记》之语曰:“蚩尤,庶人之贪者”;《龙鱼河图》言:“黄帝摄政前,有蚩尤兄弟八十一人……,造立兵杖、刀、戟、大弩,威振天下,诛杀无道,不仁不慈”;《尚书·吕刑》谓:“蚩尤惟始作乱,延及平民……”;只有少数典籍,像《尚君书》、《史记》等,在记述或解释黄帝战蚩尤的社会状况时,还算较为客观。《尚君书·画策篇》言:“神农之世,男耕而食,妇织而衣,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神农既殁,以强胜弱,以众暴寡。故,黄帝内行刀锯,外用甲兵”;《史记·五帝本纪》载:“轩辕之时,神农氏世衰,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农氏弗能征。于是,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诸侯咸来宾从。而蚩尤最为暴,奠能伐……”。

  至于古代的历史上,为什么会由“刑政不用”、“甲兵不起”的和平状态,而发生了“以强胜弱,以众暴寡”,“诸侯相侵伐”的战乱呢?这又是什么样的社会原困所造成的呢?这在古代的典籍中,是很难找到符合客观历史实际的、科学的、令人信服的解释的。这样的问题,在古代确实是难以解开的历史之谜。我们的古代学者,只能以远古的历史传说来比较客观地追述这种历史现象或事件,而不可能总结出这种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发生巨大变化的深刻历史根源。但在今天,这却算不上甚么神秘难解的问题了。因为,我们不仅在理论上懂得了:私有制的产生是战争的起源,战争的最初引爆点,是野蛮地的掠夺他人财物及他人为保卫自己的反掠夺武力行动。同时,这种情况也被大量的考古发掘及综合性的科学研究所证明。

  在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中,婚姻、家庭、政治、军事、文化等等,都是伴随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而进行不断变革的。原始人类,最初经过了原始群居、群婚阶段和血缘家族公社时期后,发展到母系氏族公社时期,初为族外群婚,后为族外对偶婚。在我国,母系氏族公社在仰韶文化初期,发展到全盛阶段。到中晚期,由于生产工具的改进,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开始萌生,便发生解体,而向父系氏族公社过渡。

  1949年以来,我国大量的田野考古证明,在距今5000多年的时期,我国的农业生产已经比较发达。以黄河流域为中心的华北,粟(小米)、黍等耐旱作物已普遍种植,长江流域已广栽水稻.同时,猪、狗、鸡、牛、马、羊等动物的饲养,也较为普遍。以至于这一时期的墓葬,在我们的考古发掘中,也发现了代表一定财富占有标志的猪头,作为陪葬物埋入墓中。饲养家禽、家畜的圈栏遗迹,种植使用的犁具等,也在一些遗址中发现。经碳13测定这一时期的华北一些遗址的出土人骨,发现他们是以小米为主要食物的。对猪骨的测定,也同入骨一样,C4植物的摄食量较多。蔡莲珍、仇士华两位同志在1984年第10期《考古》杂志上发表的《碳13测定和古代食谱研究》一文说:“这是明显的人工饲养、喂食了小米或谷糠的缘故。”这一时期出土文物中,各式各样的酒器也开始出现。这一切都说明,此时的粮食生产,在正常的年景下,已有了一些剩余,他们能够用一定的粮食来饲养家畜、家禽和酿酒。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不仅促进了畜牧业的发展,同时,还促进了陶器制作业的进一步发展,陶器生产已由手制而改革为轮制。这种改革是需求增加直接刺激生产而发生的,而这种一旦发生了的改革,又必然要大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并对其他方面产生影响……

  这就是说,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水平的提高,导致了剩余产品和社会财富的增加,而这种社会财富则直接地刺激了人们的强烈占有欲。当是时,氏族公社的族长们,便利用掌管分配公有财物的权力和机会,采取明的、暗的各种手段,大量占有公物,直接剥削氏族公社的全体成员。这,便是人类历史上私有制的萌生,贫富两极的最初阶级分化。在这方面,大汶口等遗址的墓葬发掘情况,就是极好的证明。大汶口遗址的100多座墓葬中,有的随葬品极少,甚至没有。然而,第10号墓随葬品则多达160余件,有些随葬品是异常精制的。又如姜寨遗址的一座十六七岁少女墓中,随葬品不仅有成组的陶器,甚至还有一对玉耳坠,8577颗骨珠!显然,在当时的生产水平下,凭个人的劳动创造,或依靠公社的正常分配,是绝对不会积累下这么多的私有财物的。单就磨制这8577颗精致骨珠作为装饰品,那就必须有许多人投入这项辛勤的劳动!

  私有财产的产生和积累,首先发生在氏族公社那些掌权的人物之中,于是,私有制度便不仅极其容易建立,而且还能很自然地受到权力的保护。此种客观存在的实际社会情形,就更加刺激和助长私有财产的占有者——掌权人物的庸俗贪欲。他们为了满足自己越来越大的社会财物占有欲,就会变得疯狂起来,野蛮起来,并以占有社会财富之多为“英雄”,为荣耀。于是,他们对内明偷暗抢,巧取豪夺,剥削和压迫氏族公社的全体成员;对外,则使用暴力,运用他们作为本氏族公社族长之权,组织本氏族成员找一个借口,去掠夺邻近的、他族的财物。此后,更变为掠夺人口——即会说话、能干活的生产工具,将这种掠夺来的人口变为受奴役的奴隶。自然,有暴力的掠夺,也就必然激起以暴力与之对抗的反掠夺。这,就是战争的最初起因。恩格斯将人类历史上生产工具有了很大改善,生产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产品有了一定剩余,开始产生私有制直到进入文明时代之前的这段人类历史时代,称之为“野蛮时代”。在论述到这一时期掠夺邻族财物,并为此而发动的战争时说:“他们是野蛮人:进行掠夺在他们看来是比进行创造的劳动更容易甚至是更荣誉的事情。”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一历史时期中,对战争中俘获的战俘,他们不仅可以奴役、买卖、甚至可以随意杀死,用其陪葬、奠基,或祭祀鬼神。属于仰韶文化的半坡遗址中,就发现有用人头奠基的实例;青海省尕马台齐家文化遗址就发现有无头墓葬;甘肃广河齐家坪遗址发现有8人和1 3人同坑的墓葬。这当中,一人是墓主人,其余的则像是殉葬者;还有不少仰韶、龙山文化时期的遗址中,发现有身首分离、四肢残缺、曲背弯腰、两手或两足交叉像被捆绑杀死或活埋的坑葬……

  在产生了私有制度之后,由于谋取生活资料、制造生产工具、驯养和管理畜群等,一般都是男人们干的事,特别是在对外掠夺的战争中,又都是男人们,如此,男人们的社会地位便得以提高,他们拥有支配这些财产的权力。由是,母权制便逐步受到削弱,终至被摧毁,而代之以父权制。

  在这中间,发生关键性作用的,是为掠夺财物而进行的战争。因为,各氏族为着对付邻族,有血缘关系的或相邻的氏族,就必然要联合在一起,结为部落,而掌管军事的部落首领,自然由男人们担任要比女人担任更合适些。这样,父系氏族公社最终取代了母系氏族公社。不过,父权制的氏族公社制度,仅仅是在推翻母权制的过程中,存在了一个短暂的历史时期。当着父权制完全取代了母权制之后,它便开始走向解体阶段。这是因为,男人们的社会地位一经改变,特别是那些掌握了氏族乃至部落中军事权力的男子,其粗暴的情欲,个人的性爱,就会促使他们采取暴力和强制的手段,占有他们所喜爱的女人,而绝不许可别的男人们再来同她发生性关系。于是,对妇女来说的一夫一妻制也就随之萌生并最终出现和形成。虽然,相对稳定的族外对偶婚制度,并非是在一夜之间就完全转变为一夫一妻制的,而是经过了一定的历史时期。但是,这种转变的开始,肯定是首先发生在原始社会部落中握有军事权力以及那些大量占有社会财富的有社会地位的男人们身上。

  父系氏族公社的迅速走向解体,还在于这些氏族族长、部落首领们通过明偷暗抢,巧取豪夺,使公社的经济组织变成了徒有虚名的躯壳。而这,又必然会激起氏族公社全体成员们的反抗,随着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和私有制的确立,这种,反抗便导致一家一户为单位的个体经济组织诞生,从而宣告原始公社制的结束。虽然,我们现在已经无法知道这种原始公社制向一家一户为单位的个体生产和经济组织过渡,究竟是通过原氏族公社全体成员向氏族公社族长以胁迫性的对抗,而迫使他们将土地分配给各个家庭使用而完成的呢?还是由各家各户自己焚荒耕种、自己收获这种对抗氏族族长剥削的行动而造成的?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这种变革肯定是原氏族公社族长们认可的、和平的方式完成的。因为,此时的这种变革对原氏族族长们经济利益的损害是不大的,抑或是他们乐意实行的。他们早在这种变革未实行之前就利用手中的职权捞足了社会财物,同时他们又可以利用发动部落间掠夺性战争而获取会说话的生产工具。所以,在氏族公社族长们以“最卑鄙的手段——偷窃、暴力、欺诈、背信——毁坏了古老的没有剥削的氏族制度”之时,他们便摇身一变成为奴隶主了。此时,不仅有自由人和奴隶的差别,而且有富人和穷人的差别。到了这个时期,代替氏族族长或部落首领而实行阶级压迫的新形式——国家便应运而生,文明时代亦随之到来。轩辕黄帝生活的时期,正是中国原始公社制结束后的历史时期。他所进行的战争,不仅有部落方国因内部的权力斗争,也有利用军事手段消除战争根源的斗争,也就是用军事手段,击败一个个部落或部落联盟,亦即古史籍所称的“诸侯”,建立国家制度和领导权的战争。

  如此,在轩辕黄帝之前的神农氏历史时期,绝不会没有战争发生。只不过,在记录语言的文字还尚未完全形成之前的历史上,越是历史久远,相对地战争的规模就越小些,在漫长的历史中也容易被人们忘记;相反,越是距离文字形成时期近、规模越大的战争,人们就比较地不易忘记。在经过较短的口耳相传时期后,便会被后人用文字记录下来。不论中国还是外国,凡是没有文字之前的古史料都少。在中国,则又有特殊原因,经过秦始皇的焚书坑儒,“非秦纪皆烧”,古史资料就更加缺乏了。但即使如此,只要我们细查古代典籍,对神农氏时期有关战争的情况,也还是能够找出点蛛丝马迹来的。按《战国策·秦策》中苏秦言“神农伐补遂”、《吕览·用民》有“夙沙之民自攻其君而归神农”的说法,就是“神农氏”历史时期已有战争发生的反映。这,同我们今天在仰韶文化各遗址中发现的贫富两极分化、出现阶级对立的情况是一致的。

  综上所述:在原始社会中,由于工具的改革,生产水平的提高,促进了社会生产的发展,也自然引起了社会变革。在产品有了一定剩余的情况下,便萌生、发展、形成了私有制。而私有制的产生,又导致了氏族间为掠夺财物的战争的发生和发展。轩辕黄帝战蚩尤,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为属臣趁放以外任之机发动叛乱而欲夺权,但实质上,还是重掠夺与行法制两种思想的搏斗,是社会走向文明还是迷恋野蛮的经济掠夺的斗争。即社会进步与反进步的搏斗。它最终的结果,是导致国家制度的建立。黄帝战蚩尤,事实上是我国国土上国家最初形貌建立之前的一个奠基礼。自此之后,我国进入了文明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