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能不能指挥猛兽打仗?


  《史记·五帝本纪》载:“炎帝欲侵陵诸侯,诸侯咸归轩辕。轩辕乃修德振兵,治五气,蓺五种,抚万民,度四方,教熊、罴、貔、貅、躯、虎,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其志。”

  这一段文字记述,用现代通俗的语言表述,大意就是这样:炎帝兴兵攻伐各部落方国,欲行兼并,各部落方国都因此而归附于轩辕黄帝。于是,轩辕黄帝就在此基础上,努力提高德政建设以壮兵威。他教人们按东南西北中五方的不同气候,播种五谷,发展农业生产,改善人们的生活条件,并到四方去安抚、慰问人们。在众望所归的情况下,教练了熊、罴、貔、貅、貙、虎六军,和炎帝在阪泉地方决战。经过三次的反复战斗,最终打败了炎帝,止息了战乱。

  但是,黄帝所教以与炎帝战的熊、罴、貔、貅、貙、虎,究竟是指什么?对此,历来就有不同的解释和争论。综合起来,大致有以下四种说法:

  一、认为这是黄帝驯服了各种猛兽并指挥它们作战。如唐朝的司马贞就引《尔雅·释兽》云:“貔曰狐。”又引《礼》曰:“前有挚兽则载貔貅是也。”他还说:“此六者(指熊罴貔貅貙虎),猛兽,可以教战。《周礼》有服不氏,掌教扰猛兽,即古‘服牛乘马’亦其类也。”

  今人袁珂亦持是说,在其所有著作中都说这是黄帝“驱赶着老虎、豺狼,豹子、人熊、狗熊……种种野兽……在阪泉之野的战场上,狠狠地向炎帝作了几次猛烈的进攻。”

  二、有说这是用猛兽之名命名军旅,用以威吓炎帝的,唐朝的张守节即持此议。他说:“言教士习战,以猛兽之名名之,用威敌也。”

  三、也有人说这是太史公述史中的一种形容和夸张之辞,吕思勉先生即持如是观者。他在《先秦史·五帝事迹》中言:“教熊、罴、貔,貅、貙、虎,乃形容之词,非实有其事。”

  四、现在,不少史学家都认为这是图腾名称。如吕振羽在《简明中国通史》、林耀华等在《原始社会史》中都持此议。

  那么,这四种说法究竟哪一种比较确当呢?下面,我们

  就来分析比较一下。

  首先,我们可以肯定,黄帝“教熊、罴、貔、貅、貙、虎,以与炎帝战”的,绝对不是什么指挥或驱赶了各种猛兽打仗。当然,我们今天所养的家畜、家禽是古人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对原来的野畜、野禽进行长期驯养所来。但并不是无论什么野兽都可以驯化。如虎,豹,熊,狼之类,即使今人应用了科学办法,也还做不到将其驯化,而况在原始社会的古人?司马贞所引《周礼》服不氏者,是一种对经文原意的曲解.《周礼·小司马》中的“服不氏掌养猛兽”同“射鸟氏掌射鸟”、“罗鸟氏掌罗鸟”、“掌畜氏掌养鸟”是一样的,只是分工尽职不同而已。“服不氏”对其所养的猛兽“教扰之”,是一种象征性的作法,此盖言王教之下,天下无有不服从者,猛兽不服驯,故施以象征性教扰。正因为猛兽之不能驯化,即“不服”,故称司其职者谓“服不氏”。至于人类在战争中利用生物,虽有例证,如战国后期齐国大将田单曾摆“火牛阵”大破燕军;近代连跳蚤、苍蝇等也派过用场。但这与“指挥猛兽打仗”是特点根本不同的两回事。田单所“驱赶”的牛,是早已驯化养为家畜的耕牛,它与跳蚤、苍蝇之类一样,根本不会对使用者造成伤害。诚然,世间任何事物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伴随着科学的发展,人类智慧的运用,或许在某一天,连虎豹之类猛兽也可能会驯化犹如耕牛般的家畜。即使到了那时,亦不能依后人做到的事而言古人也能做到或曾经做到过。言黄帝驯练了各种猛兽打仗之说,盖出于对古史记述未加细考而望文生义的附会。

  其次,以不可理解就言为“形容之词”予以不信,这虽省事,但终究不是个办法。古史料中,今人以今天的常识难解者甚多;如轩辕之国人皆“蛇身人首”,轩辕所居之地以“四蛇相绕”而护卫,蚩尤为“人身牛首”,太皞之官皆是各种龙,少皞之官皆为鸟,简狄吞玄鸟卵而生商祖,姜嫄踩了巨人脚印而生周祖等等。我们若都以其怪异难解,就断言其“非实有其事”,岂不就将中国古代历史上的很多史事都否定了?如此,中华民族的古老文明历史岂不成了无源之水?更何况,新中国建立以来,大量的田野考古一再证明《史记》等书所载古史可信,对此我们又该作何解释?故,言黄帝“教熊罴貔貅貙虎以与炎帝战”为“非实有其事”,也是站不住脚的。

  既然黄帝“教熊罴貔貅貙虎以与炎帝战”不是指挥猛兽打仗,也不是没有历史事实,那么,就只有以猛兽之名以名军旅和图腾名称这两种可能了。但这两种说法中,以哪一种最为可信,可靠,这也应做具体分析。因为,轩辕黄帝所处的历史时期,正是原始社会末期的野蛮时代行将结束、而文明时代即将到来的伟大变革时期。而作为社会变革,总是新事物已经出现,而旧事物还不可能立即消亡,新旧事物共存的时期。如姓,本来产生于母权制时代,是以图腾崇拜演变而来,一个氏族为一姓,从母以记。在轩辕之时,不仅父权制早已取代了母权制,就连父系氏族公社制也在解体,将为国家制度取而代之。但作为一种为区别血缘关系、限制同姓结婚的、以从母为姓的古老习惯不仅依然存在,而且还往后沿袭了很长的历史阶段。倘若我们依黄帝时期已为一夫一妻制的文明时代,而将黄帝、炎帝、黄帝诸子以及尧、舜等都还“从母为姓”,说成是荒谬和不可信,就是错误的。但若按这些“从母为姓”的史事记述,而判断黄帝时期尚处在原始社会的母系氏族阶段,也同样就成了笑话。同样的道理,我们从古史记述资料中了解到,黄帝时期,一些部落方国已有设官分职命以官名之举,而作为尚未消亡的历史陈迹,一些氏族名称明显为图腾名,也还实际存在。而这些图腾名、官名,又同一些历史人物个人的姓、名、号交混在一起。因此,要判断黄帝教与炎帝战的熊、罴,貔,貅、貙、虎等,是黄帝命名的猛兽名称,还是原有的氏族中图腾名称,也还是只有加以比较、分析,才能得出较为可信的结论的。

  按《左传·昭公十七年》正义引服虔说,黄帝是以云名而命官职,有青云氏、缙云氏、白云氏,黑云氏、黄云氏;《竹书》及《竹书笺注》载,太皞以龙名而名官,有飞龙氏、潜龙氏、居龙氏、降龙氏、土龙氏:水龙氏、青龙氏、赤龙氏、白龙氏、黑龙氏、黄龙氏;同样,《左传·昭公十七年》的记述“黄帝氏以云纪”、“太皞氏以龙纪”等,也与有关史料记述能相互印证,是为可信。同时,还详细说明了少皞氏以鸟名官的起因,以及凤鸟氏、玄鸟氏、青鸟氏、丹鸟氏,祝鸠氏、鸠氏、鸤鸠氏、爽鸠氏、鹘鸠氏、五鸠氏等各是什么官职。这些命名的名称,不论是以龙、以云、以鸟而命名,其共同的特点是非常明显的:一是各以一物并不杂以其他;二是原文记载中都有“氏”字,三字一名,极有规律。这同“熊、罴、貔、貅、貙、虎”有着明显的区别。其实,这熊罴貔貅貙虎等,实为氏族中的不同名称,亦即视以图腾名称为确当。黄帝“教熊、罴、貔、貅、貙、虎,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是说他指挥了以崇拜熊,罴、貔、貅、貙、虎为图腾的氏族,各又以其族徽为旗号,同炎帝在阪泉之野进行战斗的。压根就不是什么黄帝指挥猛兽打仗。

  综上分析,史载黄帝“教熊、罴、貔、貅、貙、虎,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有人说这些史事记述,是黄帝指挥猛兽打仗,这,除去今天为了编补4700多年前的神话而故意曲解史事外,那就该算做对历史缺乏研究的无知妄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