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之声网讯【蛟河法院 娄建功 倪世文】“法官你好,我是被执行人吴某,我是来还钱结案的,你们能把我从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里消除么,现在对我的生活影响太大了......”。
近日,吴某主动来到蛟河法院履行案款,一起终本多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2014年,吴某驾驶摩托车将朴某撞伤,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吴某赔偿朴某各项损失共计7500元,吴某在开庭过程中表示同意赔偿,但随后便玩起了失踪。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询系统对吴某的财产进行了全面查询,但并未发现被执行人吴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虽然多次寻找吴某,但吴某始终是下落不明的状态。在穷尽了执行措施后,经朴某申请,法院依法将吴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向朴某释明后,该案件进入终本程序。
虽然吴某始终在外地,但限制消费措施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吴某在外出时无法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去银行贷款时,由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正常贷款。最终吴某到法院主动联系了办案法官,便发生了开头一幕。
案件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的重要途径。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蛟河法院执行干警在积极参与的基础上,全力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待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