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 新版国家高新区考核评价办法正式落地!


 

 

近日,科技部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106号),新版国家高新区考核评价办法正式落地!

 

 

正文:

 

我国高新区发展始于1988年,当年,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火炬计划」,并批准设立了第一家国家高新区——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

 

历经三年的试点研究,1991年3月和1992年11月,国务院又分两批批准设立了52家国家高新区,再加上原有的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至此,国家已布局53家国家高新区。

 

数量虽然提上去了,如何对其进行统一管理,又成了摆在国家部委面前的一大难题。

 

为了督促高新区高质量发展,1993年,高新区主管部门科技部「火炬计划办公室」(现科技部火炬中心)邀请几十位专家学者在贵阳开会,研究讨论编制高新区发展评价以及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于同年发布了第一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考核标准(试行)》。

 

此后数年间,为了匹配经济 / 产业发展的变化,科技部火炬中心先后于1999年、2004年、2008年、2013年多次修改国家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调整考核评价的侧重点。

 

现如今,随着传统竞争优势的衰弱与科技创新的地位日益显著,国家高新区的发展趋势也由重视规模扩张、打造政策靠地、营造优势投资环境向集聚创新资源、谋求技术创新、模式创新转变,一大批创新创业高地如北京中关村、深圳高新区、张江高新区等迅速崛起。在这样的背景下,适时调整考核评价指标向创新发展转变就非常有必要。

 

这几年,有关部门也在刻意淡化国家高新区年度排名的意义。关系到各家高新区的排名,科技部一直是三缄其口,只是通过给各单位发函的形式告诉各自的名次,十分神秘且低调。但另一方面,国家又需要通过考核评价来掌握各园区当下的薄弱环节,以针对性引导高新区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