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拒付 法官释法一朝化解


 

正义之声网讯  2021年12月21日下午,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调解一起纠葛了三年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2019年,蛟河市平岗村搞村路美化工程,需要清理公路边沟,当时身为二社社长的齐某便找到杨某,让杨某带着钩机为社里清理边沟,并约定完工后付清各项费用。工程完工后,杨某便找到齐某要求给付工程款,但齐某表示,现在资金有点紧张,只能先给付5000元,剩余的工程款4520元在二人的协商下,齐某以个人名义为杨某出具了一份欠条,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三年过去了,杨某多次找到齐某,齐某一直以钱款未到账、没钱为由,拒不给付,杨某也多次找到村领导解决,均未果。就这样,双方为拖欠工程款纠纷不断矛盾加剧。杨某认为:当时欠条由齐某签字,该欠款只能找杨某索要,但齐某表示清理水沟是社集体的事情,与他个人无关,拒不给付。杨某在求助无门,索债无果的情况下,来到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寻求帮助。

    吉林省白石山林区法院法官接到案件后,于当日立即联系齐某,但因齐某因家远路滑,到达法院已是下午3时,调解法官本着为群众办实事的司法宗旨,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双方当事人一见面,便是一番唇枪舌战,互不相让。调解法官见此状,首先安抚好双方的情绪,并对齐某所出具的欠条的行为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齐某做出了详细的法律讲解,经过法官三十分钟耐心细致的讲解,齐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这笔工程款会在一个月内给付杨某,并在法官的主持下并达成协议。至此,一场纠葛了三年的工程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事情解决后,双方当事人表示,通过今天的法官调解学习到了很多的法律知识,同时对调解法官的耐心司法和一心为民的司法情怀连连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