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平城区负责人李继忠书记请回答!


 我是平城区铁牛里住户持有合法大红本2020913平城区北关街道办事处(现改称武定街道办事处)在未与我达成任何协议、更未出具司法强拆文书的情况下,动用“综合执法队”将我的住房和室内财产拆为废墟。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规定“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街道办的强拆行为典型违法。同时,其对我住房强制断电断水、停暖停气也是违法行为为此,我依法进行了信访。此后,街道办、平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平城区政府先后给予书面答复。但内容漏洞百出,极不严肃

其一,没有司法强拆文书,就实施强拆。我屡次请求平城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出具司法强拆文书,对方却答非所问,拒不出示。

其二还没到最后期限就实施强拆。区政府2021121日发给我的征收补偿决定书》称2020728日发布通告明确最后期限为926日。可我的房屋早在913就被强拆。

三、我的房屋已被强拆仍被限令“搬空并上交”。区政府征收补偿决定书》称:“限令被征收人在收到本决定书15日内将房屋腾空并交付于政府”。而事实上该房屋早被强拆还怎么交付?

其四充军发配”偏远旧小区,恶意报复陷害上访群众。城市改造本是以旧换新、造福百姓街道办和征补办却将我家安置到距离原住址十公里远、房龄十多年的东方罗马城。此举严重不符合“就近安置”原则明显是恶意打击报复信访群众的行为。

 

违法行为被叫停,责令限期整改

对于平城区相关部门视法律如儿戏的荒诞行为,我2021319日向大同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828日,大同市人民政府出具了《行政复议决定书》,明确指出:《平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平城政征字【2021】第1无法证明合法性依法进行撤销;安置地点东方罗马城,不符就近安置原则,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责令平城区在60天内完成整改。

    这份决定书的末尾,市政府措辞严厉地指出:平城区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法治意识加强工作整顿严格法定程序恪守依法行政原则    

    令人欣慰的是,平城区相关部门的荒唐行为被叫停,但是违规乱纪、损害政府公信力的责任人却安然无恙,未受到任何处理。

为此,我强烈呼吁:对于践踏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没有司法文书就敢强拆民居的责任人,对于擅用职权恶意报复、打击陷害信访群众的责任人,追究其违法违纪行为,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