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地创意的情形与技巧:发现意义
在旅游开发实践中,“创意”大致可以区分为三种情形,一是发现意义,二是创造意义,三是创新意义。在旅游地发展的不同生命周期阶段,上述三种情形会交叉使用,表现出“创意”的综合性、复杂性。一般地,在探索、参与、发展阶段常用的是发现和创造意义,巩固、停滞、衰落阶段则亟需创新意义。这里对第一种情形进行阐释。
“发现意义”是发现事物中原来存在但未被明确表达出来的某种意义,一般包括发现、鉴定、描述、传播等环节。自然与社会事物旅游意义的发现,通常出现在两种情形中,一是国土资源普查(如地质、风景与文物资源普查)、文化研究(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研究)、科学考察(如自然保护区综合科考)、旅游调研(如旅游资源评价与规划调研),二是文学艺术创作、建筑与景观设计等行业专业人士的采风活动。无一例外地,发现事物旅游意义的精英具有新颖的理念、独特的视角、特殊的技能,有些还需要长时间的积累、专业性的论证、广泛的比较。例如,徐霞客认定曲靖沾益马雄山是珠江的源头,张贤亮在赶集返回途中发现夕阳照射下镇北堡独特的美学价值,王亚军发现剑川沙溪寺登街在茶马古道文化线路上的样本意义,《南方周末》原记者撰写题为《逝去的盐都》的文章描写禄丰黑井古镇,安康师专教授赵临龙经过研究认定镇坪县鸡心岭是“中国雄鸡版图的自然中心”等等。云南大学中文系教授木霁弘和同学徐涌涛得知金沙江边有一条通往西藏的古道,经过考察研究后,将这条古道命名为“茶马古道”,经过学术研究、价值阐释、大众传播,使其成为全国著名的文化品牌,吸引了众多背包客和专项旅游爱好者前往游览,并为沿线旅游地文化创意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在实践中,“发现意义”与“命名”(为事物提出独特而准确的名称)如影随形,不少地方因为被发现意义而拥有了正式的旅游地名(如陆良县汤官箐被命名为“彩色沙林”),或者原名被别名所“遮蔽”(如石屏县老旭甸的别名“化石村”、腾冲市江东的别名“银杏村”)。与此同时,这往往也意味着迈出了通往品牌性旅游地(如历史文化名镇、国家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的第一步。有时,这甚至会导致旅游地甚至所在政区的更名,如云南省迪庆州“中甸县”更名“香格里拉县”。 (首发:李庆雷,杨洪飞. 论旅游与创意的关系及其启示.大理大学学报,2021,6(7):4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