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居间费”如何利用税务筹划减轻税负压力(下)


高额“居间费”如何利用税务筹划减轻税负压力(下)

前情摘要:在上次,我们说到了500万以内的“居间费”可以通过个人独资企业这个政策来进行税务筹划。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有一笔“居间费”比500万多一点甚至说是更高呢?个人独资企业肯定是不会很现实,这,又应该如何去进行税务筹划呢?今天,我们就来探讨探讨这个问题。

 

假设,个人或(l8O)公司通过各种关系,介绍了(O834)一个大型工程,或者是大型的买卖,但是当(2l92)别人合作成功后,都会给到介绍人一笔钱,我们把这笔钱称之为“居间费”,也就是所谓的中间费。如果是个人,就会缴纳高达20%--4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公司,则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还有股东分红税。这样算下来,能拿到手里的钱其实就已经没有多少了。

那么,面对这种高额税负,居间人又应该如何来进行筹划呢?

假设有一笔高达5000万的居间费,要合理合法的提现到自己私户,有哪几种办法?

1.直接缴纳个人所得税

5000*40%=2000万    缴纳2000万的个人所得税以后,可以提现到自己的私户

 

2.在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里面成立一家有限公司,用有限公司去接收这笔“居间费”,然后正常交税,享受园区的财政奖励政策。

增值税:5000*6%=300万  地方留存50%,财政奖励30%--80%,可以享受45--120万的财政奖励。

企业所得税:5000*25%=1250万    地方留存40%,财政奖励30%--80%,可以享受150--400万的财政奖励。

其实就相当于来说,增值税最多缴纳180万,企业所得税最多缴纳850万,那么一共要缴纳1030万的税

但是要是想提现到法人私户,就还要在缴纳一笔20%股东分红税,5000*20%=1000万。这样算起来,比直接缴纳个人所得税还要多了30万。

那么就这要搭配小编上次讲到过的个人独资企业了。个人独资企业,综合税率3%左右,完税后,可直接提现到法人私户。而且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开具专票,税率为1%/3%,可以进行专项抵扣,而且还可以给主体公司开票,增加一个成本。

 

假如在成立了有限公司的同时,在成立两家个人独资企业,利用个人独资企业给有限公司开票,进行专票抵扣,继续享受有限公司的返税政策,缴纳的越高,奖励的比例就越高,而且个人独资企业还不用在缴纳20%的股东分红税。这样算下来,整体的税负会降低很多。

友情提示:若本文没有解决您的问题,请私信或评论小编咨询适合本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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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十方诚税小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