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的赋税制度——田赋制度(九)


  (5)田赋征实的作用和弊病及其实质浅析 
  简单来说,在抗日战争时期田赋征收实物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抗战时期的物资缺乏,尤以粮食为最,此时实施田赋由征收货币改为征收实物,不仅可以避免各种干扰,而且简便而易行,能够及时解决战争时期前方军队和后方居民的口粮问题 从而实现稳定人心的目的。
  第二,由于当时通货膨胀严重,田赋若征收法币,则法币的购买力则随物价上涨而下跌,如果征收实物,则其价值随粮价上涨而上涨,不至于影响财政收入,从而变相的实现了保值甚至是增值的目的。
  第三,国赋征实可以避免给价收购所引起的通货膨胀和避免筹款购粮的困难。以1941年为例,这年所需的军粮民食为数极巨,仅四川一省,必须筹集一千二百万石,如全数且法币收购,则须投放十二亿元左右(每石粮食价为一百元),若以全国计算则数量更为巨大,势必引起货币发行数量增大,物价必愈益抬高,而囤税之风势必更烈,筹集粮食则更为困难。实行征实后则使当年财下金融困难得以缓解,筹粮问题也得以解决。
  但也必须指出,田赋征实的实行,是中国农民为抗战作出的重大牺牲,是对中国抗战的胜利作出的重大的贡献,正如毛泽东同志指出的:“抗日的一切,生活的一切,实质上都是农民所给。”
  但田赋征实制度的弊端也是十分明显的:

   第一,田赋征实实行以后,由于规定了交纳公粮时必须由农民亲自运送到收粮地点,往返费时费钱,从而变相的加重了农民负担,同时也影响农民正常的耕作;这一点对于偏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老百姓来说,其影响更大。

   第二,田赋改征实物后贷币折为实物,折率提高,起规定为一元折征稻谷二市斗,后提高到一元折征稻谷四市斗,负担加质一倍,再加上附加税和带征公粮,农民负担已极为沉重。

   第三,征实实行比例税制,由入越多,负担越轻,而收入越少田赋负担对生活的影响越大。由此可见,比例税制维护的是地主富农的利益,对农民来说则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农民苦不堪言者,还不止于此,征收机关经办田赋人员的弄权渔利及其与乡镇吏绅的朋比为奸,他们互相勾结,以多填粮额、大斗浮收、挑剔税粮,规定簸失的稻谷不准农民带回等手段中饱私囊。下以愚弄人民额外征收,上期国家贪污中饱,不一而足。曾任粮食部长的徐堪,对某一会议报告粮食状况时,说过“好人不到粮食部来”,这句话足以把粮政的黑暗披露殆尽。
  抗战时期国民党政府实行以通货膨胀为中心的财政政策,而田赋征实则是与这一政策相适应的措施之一,它是通货膨胀政策的从属部分。其目的在于即要通过通货膨胀获取暴利,掠夺更多的财富,又企图绕过通货膨胀对财政的影响,以便更为有效地进行搜刮。再者田赋实使田赋征收从货币形式倒退到实物税形式,也就反映出国民党政府在征收田赋过程中拒绝收受他们自已所发行的正在日益贬值着的法币,这本身就意味着对法币的否定。
  田赋征实从19417月实行,如果说这在搞战期间是为了充裕战时粮食供应,稳定粮价,保障军粮民食的需要,是为抗战服务的必要措施的话,那么,在抗战胜利且,田赋仍继续实行征实,就没有任何理由。这种征实,不只是加重了极待休养生息的农民负担,而且把人民用血汗获得的成果用于反人民的战争,必然遭到农民的反对。从此也可看出田赋征实的掠夺性的反人民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