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年度评价工作汇报
(邵阳市统计局,2019年7月16日)
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引导各县市区、各部门深入贯彻新的发展理念,树立正确发展观、政绩观,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年度评价工作重在引导各县市区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意识,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是督促和引导各县市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器”和“风向标”,对于推动实现邵阳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背景:政策引导和上级考核
1、政策引导。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并将其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决策。为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6年,经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印发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和《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形成了“一个办法、两个体系”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规范。湖南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评价办法出台前,湖南就进行了以两型建设为核心的绿色发展统计探索,实施了《湖南省两型社会建设综合评价统计制度》,从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社会三个方面对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情况进行动态统计监测。十八大以后,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湖南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4-2020)》。2017年,湖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正式建立了湖南省生态文明评价考核制度。
2、上级考核。
邵阳绿色发展指数在全省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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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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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指数 |
13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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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源利用指数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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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治理指数 |
13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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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质量指数 |
1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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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态保护指数 |
7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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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增长质量指数 |
13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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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绿色生活指数 |
11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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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众满意程度 |
11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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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抓增长质量和环境治理
年度评价工作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反映邵阳绿色发展的需求?
根据《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规定,年度评价按照《邵阳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从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7个方面,评价各县市区上一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总体情况,督促各县市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年度评价工作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计算绿色发展指数,即采用《邵阳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前6个方面54项评价指标,全面客观地反映各县市区绿色发展成果;二是开展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通过组织抽样调查来了解公众对生态环境的主观满意程度,突出反映公众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获得感”。
邵阳矿产资源、森林资源丰富一直是引以自豪的发展基础,实现绿色发展需要其拿出更大的勇气。邵阳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注重增长质量和环境治理,既反映了邵阳对发展的渴望,更凸显了邵阳对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三、方法:力求计算方法合理、评价结果公正
《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和《邵阳市绿色发展统计报表制度》要求,2018年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的各单项指标基础数据,分别由16个部门按照“谁提供、谁核准、谁负责”的原则,向市统计局报送相关数据。市政府应召开部门数据联审会和专家论证会,做到各个工作环节可核查、可追溯、可解释,评价部门无自由裁量空间,确保评价工作科学严谨、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绿色发展指数计算涉及的所有指标和权数,是严格依据《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中《邵阳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的规定执行。2018年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统计指标评价,有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6个一级指标,54个单项指标;另一部分为公众满意度调查,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方式,调查对象为全省各市州年满18周岁的城乡常住居民,抽样方法以县市区为目标总体建立抽样框,随机抽取城镇和乡村居民进行电话访问,根据调查结果综合计算12个县市区的公众满意程度。
用“绿色发展指数”和“公众满意程度”评价各县市区发展质量,考核成绩必然有高下,根据《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要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采取评价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年度评价、五年考核。年度评价,由统计局牵头;五年考核由发改委牵头。年度评价重在引导,五年考核重在约束。年度评价通过衡量过去一年各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年度进展总体情况,引导各县市区加快推动绿色发展,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同时也为五年考核打下好的基础。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年度评价也是今后长期开展的一项常规工作,应当从发展的角度来看待。应当把关注点放到年度评价所反映的进展和揭示的不足上,下更大力气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针对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工作,通过持续努力使各地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共同进步,向实现绿色发展不断迈进。
四、建议:部门联动,尽快实施
1、总的要求: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绿色发展指数)公布后,根据进度安排,全省分市州的绿色发展指数也公布。目前,我省的长沙、郴州、常德、自治州、湘潭等9个市州工作进展较快,政府均已发文;长沙、郴州、常德已经公布了2016年度评价结果。做好全市分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迫在眉睫,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系列文件的起草制订又是首要前提。因此,尽快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系列文件的酝酿、起草、办文等工作刻不容缓。因《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湘办〔2017〕55号)涉及到的部门较多,有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委组织部、省统计局、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住建厅、国家调查队湖南调查总队、省经信委、省安监局、省卫计委、省交通运输厅等。为了扎实高效地推动好该项工作,建议参照国家、省和其他市州好的经验和做法,根据《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湘办〔2017〕55号)具体实施该项工作,使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近期工作:第一,以两办名义,迅速下发《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第二,召开联席会议,市直相关部门一把手参加,县市区分管县长参加,明确部门和县市区职责;第三,建立相关统计制度,进行动态监测。第四,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加强与省政府、省直部门衔接,确保2018年数据准确反映邵阳市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