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关于“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 信息核实登记通告


 

济南市关于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

信息核实登记通告

 

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简称e租宝案)涉财产部分已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并于日前发布公告开展全国受损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本市将于201972日至2019830日期间的工作日开展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为方便集资参与人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现将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时间、核实登记流程、核实点分布及对应区域、联系电话通告如下:

一、核实登记时间

核实登记期限自201972日至2019830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全市各区县同步启动、开展现场核实登记工作。

二、核实登记地点

集资参与人可关注通告附件中13个核实点所属辖区、具体位置及联系方式,及时携带相关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对应的区县核实点就近参加核实登记。

三、核实登记对象

具有本市各区县户籍的受损集资参与人,以及能够证明在本市各区县长期工作生活的外省区市受损集资参与人。

四、核实登记流程

核实登记流程包括排号等候、核实登记信息、信息确认签字等环节。确有证据证明集资信息和审计信息不一致的,将由执行法院提交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进一步复核。集资参与人应听从核实点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按照流程参与核实登记。

五、携带材料

1、身份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到其户籍所在地区县核实登记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等材料进行身份信息核实;到其经常居住地区县核实登记的,除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本人社保卡或近半年纳税证明等证明在本区县经常居住的材料(原件)。

集资参与人本人不能参加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核实登记。除提供上款所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等材料。

集资参与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现场核实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除第一款所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户口本或监护证明等能够证明双方法定代理身份关系材料的原件。

集资参与人已经死亡的,由其继承权利人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证明继承权的公证文书(法院生效判决)或有继承权的身份关系证明等材料到集资参与人所属的现场核实点进行核实登记。核实点工作人员以继承权利人身份证号码为依据开立电子账户,案款返还至该电子账户内。集资参与人有多名继承权利人的,登记第一个到核实点进行核实登记的继承权利人的身份证号码,各继承权利人之间对返还案款的分配问题由各继承权利人自行解决。

2、集资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应持集资合同、银行交易明细或者收款收据等能证明充值、提现金额的材料办理核实登记手续。

3、收款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应携带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并准备收款账号、开户行、开户网点名称等信息。

六、预约方式

集资参与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预约:

1、本市集资参与人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泉城金融卫士微信公众号,关注后点击左下角e租宝案-登记预约,通过输入集资参与人姓名及身份证信息登录登记预约系统进行预约。 

2、通过拨打通告附件中13个核实登记点联系电话进行当日登记预约。

七、注意事项

1、此次核实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款发还的数据基础,请集资参与人及时参与,避免因不核实登记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2、不具有本市户籍且无法提供经常在济居住证明材料的集资参与人,请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核实点进行核实登记,具体事项请关注户籍所在地省区市发布的核实登记通告。

3、集资参与人尽量采用网上预约核实登记时间,核实点将优先为当日预约的集资参与人进行信息核实登记。

4、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核实登记机构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5、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济南市核实登记点信息表

 

 

     济南市e租宝案件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626


附件

济南市核实登记点信息表

序号

核实点名称

详细地址

对应区域

联系电话

1

历下区登记点

历下区和平路5086号(原历下区武装部办公楼一层 )

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历下区的集资人

0531-59689817

2

市中区登记点

市中区七贤街道办事处杨家庄村山东省物资储备局三三四处南门向南约300米,路东

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市中区的集资人

0531-82775501

3

槐荫区登记点

槐荫区兴福街道清源路槐荫区法院西客站法庭

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槐荫区的集资人

0531-85030186

4

天桥区登记点

无影山中路149号天桥区综治中心

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天桥区的集资人

0531-58705521

5

历城区登记点

历城区辛甸南路东风街道辛甸社区文体活动中心

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历城区的集资人(含南部山区)

0531-88693709

6

高新区登记点

济南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高新区人民法院219房间

经常居住地为济南高新区管辖的集资人

0531-88986106

7

济阳区登记点

济阳区人民法院回河人民法庭S239加油站西30

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济阳区的集资人(含新旧动能区)

0531-81171405

8

章丘区登记点

章丘区双山街道开先大道929号章丘区法院二楼立案大厅调解室

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章丘区的集资人

0531-85833777

9

长清区登记点

长清区五峰路282号政法综治中心一楼

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长清区的集资人

0531-87219516

10

平阴县登记点

平阴县榆山街道青龙路119号县法院一楼立案大厅

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平阴县的集资人

0531-87855145

11

商河县登记点

济南市商河县鑫源路10号县法院一楼办公室

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商河县的集资人

0531-84862009

12

莱芜区登记点

莱芜区凤城街道办66号莱芜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东法警大队办公室

 

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莱芜区的集资人(含莱芜高新区)

0634-6215719

13

钢城区登记点

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诉讼服务大厅

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钢城区的集资人

0634-688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