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章 实践与真理的关系如何定位?
(原作于2017年11月~12月,标题已改动。)
明年201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思想先导——《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发表40周年,也是引发一场思想解放大讨论之举国事件的周年祭。我提前说几句藏于内心的真话。改革开放40周年,我们如何总结过去这段历史?是只看到改革开放成绩,还是既总结成绩也深刻记取中共18大以前的经验教训?CCTV新闻联播2017年11月7日一则有关胡福明同志的专访,透露出舆论界理论界对过去那段历史的认识缺憾。
这则专访给予了胡福明同志很高的站台地位。显然,作为以“真理标准”一文深刻影响了中国历史发展进程的作者,给予他相应的舆论地位是必须的。但是,新闻报道在标题中显著突出了作者何以拥有此种舆论地位的原因,却并没有看到作者与时俱进的世界观转变。这样就可清晰看出此专访舆论导向还是“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立场。
我们所指的真理在理论体系层面有四种:一是适用于世界观定位的真理,也叫方法论检验标准;二是适用于理论创新指向的真理,也叫方向性判断真理;三是适用于行为决策指南的真理,也叫现实行为所遵循的理念;四是适用于技术操作规范的真理,也叫技术性操作原则、操作定理以及各种计算公式,这种真理处于理论体系的尖端部位与生产力直接挂钩。四种真理与实践的关系地位、及其与实践发生的先后顺序是怎样的?
第一层面的真理高于实践权威
第一层面真理属于世界观方法论真理,它是世界观方法论所孕育的思维指南含思维方法;人脑的思维方法越完善,其对真理的响应和把握就越精准越全面。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一旦形成,将对人生观、价值观及其实践方向选择起终身扬弃作用。
依据“认知大于事实”的一般定律,任何真理在人脑中一旦涌现,首先要接受世界观方法论的思维原则检验,其次,才是接受社会实践的检验。理论界对这一不可抗拒的规律一定要认可。人脑思维路径有三种(参阅《智慧论》详述),凡被视为真理而反映在脑中,都要接受人脑基本思维路径三种逻辑或综合或单一方法论的认可验收。
在世界观及其方法论与实践两厢之间其各自起源、各自发生的先后顺序上,无疑是前者先于后者起源和发生。据《智慧论》研究结果显示:人类意识的起源与简陋的朴素的逻辑方法同时起源。这时,人脑意识产生的简陋认知指向和认知感悟恰恰就是最初的单纯世界观,只是当时不发达的古人类尚未滋生出“我如何看世界”的自觉意识。
意识起源之初,实践(科学、生产、社会三种实践)这种有意识深度的自觉行为尚处在极缓慢萌生状态中。马克思有关“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是解释人类意识(含简单逻辑方法)起源的基本线索。“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真理也恰恰是人类世界观起源的原理,又可称之为人类世界观方法论的奠基石,其次是实践与认识的关系。
与“实践”相对应的哲学概念,是“理论”概念,也可对应为“认识”概念(注:《智慧论》把《实践论》中的认识解释为认知指向和认知结果,它接近“理论”概念)。理论或认知结果的起源与意识起源不同,不能仅用“物质与意识”关系来解释,因为理论或认知结果即源于人的世界观判断验收,也源于个体实践和社会实践所证实。
在不同人群相互竞争的社会环境中,由于世界观所决定的思维方法的基本衡量尺度并非人人达到客观全面标准,因此,对实践方向的选择、对实践经验的汲取也将因世界观不同而不同。马克思之后的列宁、毛泽东对此高瞻远瞩,不仅接续“物质与意识”的关系补充阐述“理论与实践”或“认识与实践”的关系,而且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必须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改造世界观。为此,毛泽东首创认识论循环公式。
马克思之后,为什么必有上述理论补充?因为世界观的偏激与全面、缺陷与完善不仅直接关系到对真理的响应敏度和深度,而且关系到对谬误的识别和分析,更关系到对实践正误方向的判断和选择。最初,人类世界观起源与意识起源遵循同一机理同一过程。但是后来,这种成就古人类世界观的自然的极其缓慢的同一机理同一过程,被“人为”取代。现代人世界观的培育和形成是在家庭教育、社会熏陶和教师传授中成型的。
由于世界观及其方法论原则性尺度在先,对真理和谬误的把握和判断在之后,而能否在实践中自觉改造并完善世界观更在其后,所以,如果家庭环境不好、文化传播失于偏颇、从幼教到高教的教育失误,那么,社会就必然出现世界观(延伸为价值观)失于偏激的分裂群体,人们对“真理”的判断和认可也会出现意识形态分裂现象。请哲学界以崇敬之心来听听哲学家习近平的精辟哲理论断:衣服第一颗扣子扣错了,后面的扣子接着也会错。是的!习近平这句话可用为上述数段文字总括,即第一层面真理高于实践!
举例证实:“实事求是”是中国共产党如何看世界的思维方法论,它是真理,也是推动实践指导实践的思想动力。这一原则尺度应不应该接受实践的检验?它是居于实践之下还是之上?“世界充满矛盾,事物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和变化的”——这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所含真理,对此,你是用它指导实践还是另有想法?“宇宙是无限的”——若把这种世界观交给实践验证将永无最终结果。因为宇宙边际非人类实践可企及,宇宙除银河系还有无数星系。人的实践活动面对第一层面崇高真理须永远遵循、服从、参透。
第一层面的真理决定人类实践方向的选择。人的世界观所含真理是否崇高、是否失于狭隘或片面,将影响人们选择正确社会实践方向、选择何种道路、践行何种人生。与真理相对应的实践功能,只能检验第一层面真理是否崇高,它不能否认不崇高真理的存在价值。实践检验功能面对第一层面真理的有限作用,使其屈就部分真理之下。
第二层面的真理与实践是并重互动关系
第二层面的真理属于创新理论猜想,也常被认定为“方向性判断真理”。这种真理的特征是:1,它若是崇高真理就经得起人脑三种逻辑的综合检验,它若是不崇高真理或属于技术层面真理,只经得起有单一大前提设定的形式逻辑检验。理论猜想,其多数源自探索困惑和历史教训的启发,也源自世界观及其方法论的认可。2,它应所直接影响和指导的主体方的实践尚未发生或仅在初步实践阶段,并无最终验证结果。3,因理论猜想属于目标性方向性真理,其中多数都要经历漫长的、曲折的实践验证;其获得最终验证结果并非能一蹴而就。这三个特征,决定了把握和运用第二层面的真理,常常需要经历较长时期的实践探索过程,其中很自然地包含了道路曲折、挫折坎坷、顺境坦途和巨大成就。应该指出,不论是曲折、挫折、顺境还是辉煌成就,均不能轻易认定为最终检验结果。
所以,第二层面的真理需要信仰信念的坚守,靠持之以恒面对新实践探索并随时修正行为决策。实践面对第二层面真理,究竟能否成功走完探索目标之过程,毫无疑问它是以正确的方向性目标性真理为先导、为依据、为坚守、为前提条件的。
第二层面真理与实践的关系是:它与实践是并重互动关系,两者互为检验尺度。一方面新的理论猜想可以决定实践方向抉择。另一方面实践探索过程既可证伪理论猜想也可证实理论猜想,凡有正确方向的实践探索,也能使理论猜想丰富完善。
一切创新实践都是先有创新理论猜想(小处说先有创新意识),而后有选择实践方向的探索过程;先有目标性与方向性真理,后有逐渐清晰的行为路线图;先有“摸着石头过河”的彼岸指向,再有以到达彼岸为初心的顶层设计和蓝图规划;总之,先有方向很明确但道路很曲折坎坷的实践过程,再有方向明确、道路也清晰的豁然前景。
实践之于理论猜想不论是证伪还是证实,都不可因眼前暂时的曲折挫折顺境或辉煌成就来作为检验理论真伪的最终结果。作为实践主体一方确认的理论猜想,其真理的核心是它的奋斗目标指向;而且目标的真理性与世界观高度吻合。然,既然是理论猜想就要承认它并非源自主体方自我实践,它主要源于世界观及方法论的原则性尺度衡量、也源于非自我主体一方实践所发生的客观信息(其中包括他方探索和历史的困惑)。
因此,第二层面的真理在创新实践之初皆为理论思维,而且,目标具备真理性只意味着实践方向的正确,它并不包含具体路径和行动路线图清晰确认。一方面它对实践方向(道路指向)的选择起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它是尚未细化具体路线图即行为决策指南不完善的真理体系,它必须依靠实践、依赖实践才能完善真理体系并推进目标实现。探索实践面对第二层面真理允许“摸着石头过河”,可以变更具体行动路线,且更需要随时修正曲折路径。但不论实践过程中具体路径如何调整,初始方向即奋斗目标不变。
第三层面的真理以实践为权威
第三层面的真理属于行为决策指南,也叫理论与实践在互动中经过创新调整、及时验证并补充了具体行为、具体路径遵循的真理。目前中国正在广泛传播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其中很多方面属于行为决策指南的真理体系。以此为典范的真理不仅源于主体方自我实践,而且是经过了之前实践检验的真理,也是基于改革开放前后60多年的实践经验和教训而创新而构建的新的思想体系(不止是5年)。
行为决策真理与实践的关系是:实践高于行为决策真理,是真理的权威。这种真理(比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均是直接源于主体方自我实践过程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具体的实践探索在先,行为决策真理在后,实践探索高于行为决策指南。决策理论在创新思维过程中严格遵循先行先试的实践检验标准,在完成理论创新过程后才成为新时代新实践的行动指南,或可称之为被实践权威认可的行为决策衡量尺度。
依据理论创新思维是否接受探索实践检验的或深或远程度,这一层面的真理推动新实践的影响力也相应深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涵盖了走“中国道路”的方方面面,无疑也将成为影响深远的新思想。今天的中国道路正在告别“摸着石头过河”,这要感谢习近平!当然,新实践还将继续推进新理论的丰富和完善。行为决策真理始终以实践为权威,但也不能忽略每隔一段运用目标性方向性真理校验一次。
第四层面的真理以实践检验为唯一标准
第四层面的真理属于技术操作规范真理,包含各种专业知识领域中的公理、定律、原则和计算公式。这一层面真理的特征是:1,它是经过反反复复实践探索和科学验证的真理,是专业知识领域中的必要遵循。2,它是处于各类科学理论体系尖端部位的真理,属于技术层面的真理,它可与生产力直接挂钩。3,由于它处于真理体系延伸的尖端部位(或称末端部位),其获得过程必须专业严谨,因此,它拥有固化的知识形态特征。一方面它来自实践检验过程,另一方面又反过来装入人脑规范实践中技术操作过程。
第四层面的真理与实践的关系是:实践是它的唯一检验标准。新技术新标准从诞生到应用都要以实践为最高权威和唯一检验标准。即便是固化的知识形态也要服从唯一标准,它随时可能被新的理论猜想及其跟随探索发明而来的新技术所淘汰。
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既属于第一第二层面真理体系也属于第三层面真理,但不属于第四层面真理。作为有正确世界观方法论的中共领导人,人们对他见贤思齐皆因为他的世界观包含正确方法论检验尺度。真理依靠形式逻辑在体系层面被分为四层次,告诉理论界一个哲学常识问题:实践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还有别的尺度。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无疑属于哲学基本问题。这一问题深度涉及中国共产党人是否坚持人类世界观起源形成过程中有关“物质的决定性作用和意识能动性作用”的辩证关系。承认意识的能动性作用就要认可世界观的定向先导作用。
有关真理的其他划分及其辩证分析
真理,依靠形式逻辑可以层次四分,而依靠辩证逻辑则可以“二分”。
我们以利益为轴心来划分真理与真理之间的对应关系,看看有无理论价值?在人类所处的物质世界,既存在以共同利益为理论猜想和实践方向的真理,也存在以私我利益为理论猜想和实践方向的真理。中国改革开放过程曾被普及的一种“经典理论”叫作“一心一意为自我价值奋斗,客观上必然惠及他人”,简称为“利己才能利他”。
这是否真理?承认是的。这种真理,在其践行奋斗之初,因自我价值的实现迫切需要社会认可,在一定程度上它确实能对社会作出有益贡献。但,这种真理不属于高尚真理,它有不可抗拒的“真理天花板”。如果人人以不高尚真理为行为遵循,必然导致全社会人欲横流。伴随规模庞大的个人欲望之膨胀,人的奋斗手段、方式及其难以满足的欲望终将触碰“真理天花板”,其中极端利己之人必成为危害社会损害他人利益的人。
习近平面向国际社会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张,属于没有天花板遮挡的崇高真理,其无限前景将会逐渐展现出来。美国总统面向国际社会提出的“美国利益优先原则”纯属于利己和一国局部利益主张,尽管当今时代的利己奋斗也含有真理性价值,但这种“真理”绝非高尚。其实,美国利己优先的贪财之路是否早就面临着“优先乏力”的天花板压制?如今美国前途渺茫,原因不在他国而在所持目标方向太自私!
在哲学领域,要充分认识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观点没有党性区别也不区分多数人或少数人利益。任何政党和个人都可以举起这面旗帜自由选择自己的实践,然后,等待实践给予他和他们所期待的回报。比如:吴敦义最赞赏的中国改革理论是“白猫黑猫捉住老鼠就是好猫”,这恰恰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表面上同义。他称邓小平“像蒋经国一样令人敬仰”,“看得远”。这是对中共改革理论的误解。
中国共产党人对邓小平的认识与吴敦义不同。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始终在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前苏联“改旗易帜”后,他告诫中央高层要“善于守拙”。很显然,“守拙”前提下的社会实践是有明确方向的,不论“白猫黑猫”均受方向约束。
十八大以后,中共中央的治国理政方略相比以往又不同,最明显一点是:习近平主席首先把“善于守拙”由上层建筑推向全党,然后,在举旗定向大前提引领下强调实践第一。这就决定了中共的改革实践延续了“建党初心”,它首先认定的是中国道路的明确目标和自主的实践方向;有方向有道路的行为决策当然不怕先行先试敢闯敢干。
有人问:中国与美国相比较的发展优势究竟在哪里?如果我们选择真理层面之分来作答案,就很简单。人间真理有四个理论层面,自第一层面到第四层面优势贯通,才会拥有最大发展动力和发展优势。如今,中国共产党做到了这种优势贯通。而中国改革开放前,其相比美国的发展劣势是在第四层面的真理探索和应用中显著落后于美国。
如今,美国在第四层面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为他国培植价值观分裂群体和向他国渗透分裂势力方面仍然掌握着令人望尘莫及的技术性优势和手段。除上述外,美国不会没有看到中国正在其他领域努力赶超美国。真理就是这样,你有第一层面优势,获得第二第三第四层面优势不难。反过来,先进技术与不高尚的目标之间优势贯通似乎很难。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属于落后哲学观点
目前中国,最先进的社科理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最落后的理论观点就是那给予众多人烙印很深,而且至今尚未完全抛弃的哲学观点。“实践是唯一标准”是机械唯物论观点,也是人脑最容易为感觉滋生的世界观方法论。
哲学这种无用的东西恰恰拥有最真实的威力。哲学属于人类思想顶端的学问,正如《智慧论》描述:哲学基本观点如观世音手中的净瓶水,下界需要雨露滋润时,少洒一滴则大旱不止,过洒一滴则洪水泛滥。如今,回头看看1978年的那场讨论,应该语焉清晰地总结出:“真理标准”的观点如果只限于针对“两个凡是”,无疑有利于思想解放和改革开放进程,但实际上,由于它包含有被“过洒”的一滴雨露,“实践是唯一标准”,因此它破除的不仅仅是“两个凡是”,还助推了党内上下和全社会的自由化思想恶浪。
“共同富裕”的大目标和共产主义伟大理想——并无被实践检验过,马克思主义过时了,毛泽东思想体系皆有疑问,甚至在中央政策指令面前,许多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也同样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之借口,另行一套,抗拒执行。
由于“唯一标准”给予人脑烙印太深太久,这又导致基层权力倾心崇拜不择手段、隐藏过程、只看结果的那种“胜者为王”的检验尺度,也逐步固化了中国两代人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在基层,老实人被全部淘汰或被各级视为打拼中的“无用之人”。恰好,两面人和背后阴狠手辣的人则容易在“竞争场”中夺人业绩并且成为“真理”代言人,也成为现实条件下不得不依靠的有用之人。因为“唯一标准”只看结果忽略过程。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吗?什么样的实践可以检验真理?中国社会究竟需要什么实践?你究竟实践什么?实践方向要不要以崇高真理为尺度先予衡量?以此五问来告知各级各界:当今国际环境下的社会实践已相当复杂,不良实践有人拥护,好的实践可能被人捣乱出不好结果。只要体制内世界观问题没有真正解决,哲学基本问题依然浑浊,任何时候一旦气候适宜,“唯一标准”之观点又可能居于中央权威和正确的理论体系之上。所以,必须撰述这篇文章,目的只有一个:为“实践是唯一标准”圈个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