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并将国土空间划分为自然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三大空间。
自然生态空间,简称生态空间,是指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产品或生态服务为主导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需要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海洋、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河流、湖泊等。划定三大国土空间,既是加强国土空间管控的必要手段,也是推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生态空间厚德载物、生生不息,深刻影响着文明发展的高度和广度,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根脉所在。三大空间的关系,如同一棵树的树根、树干、树冠,生态是树根,农业是树干,城镇是树冠。树高千丈,其功在根。离开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青山是生态的骨骼,绿水是生态的血脉,绿水青山的主体和精华都在生态空间。生态空间就是为“绿水青山”量身定制的国土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就是确定“永久生态空间”,就是划定人类文明这棵大树的“主根脉”。
纵观寰宇,人类文明发展过程就是改造利用生态空间的过程。然而生态空间一旦过度挤压萎缩,生态系统就会受到破坏,进而威胁农业、城镇空间安全。过去,生态空间“九龙治水”“各自为政”,条块化、碎片化情况严重。森林、湿地、荒漠化治理归林业部门,草原归农业部门,风景名胜区归住建部门,地质公园、地质遗迹归国土部门,自然保护区归环保部门。机构改革后,各条块、碎片缝合到一起,构成全新的生态空间,由新组建的林业部门统一治理,由此带来从顶层设计生态空间治理体系、治理机制、治理能力的新需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列入13个“坚持和完善”之一。推动生态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成为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
陕西地处中国心脏地带,是全国唯一全境处于黄河与长江干流之间的省份,国土空间特色鲜明,熠熠生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黄帝陵、兵马俑、延安宝塔、秦岭、华山等是中华文明、中国革命、中华地理的精神标识和自然标识。陕西国土空间约70%是生态空间,横亘陕西中部的大秦岭是中华芯脉、中华父亲山,是中国乃至世界顶级生态空间。陕西生态空间质量和颜值,不仅关系自身农业空间和城镇空间的永续发展,也关系全国生态空间安全,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大格局。
根据不同要素特征,陕西生态空间可分为“五大阵地”。其一为森林,是全省生态系统的主体,几十年来陕西林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持续开展国土绿化,森林面积达88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43.06%,绿色版图向北推进400多公里。其二为草原,被誉为“地球的皮肤”,据统计全省草原约544万公顷(部分与森林重叠),占国土面积26.48%,是陕西第二大生态系统。其三为湿地,被称作“地球之肾”,陕西拥有4个湿地类12个湿地型,8公顷以上湿地面积30.8万公顷,占国土面积1.5%,不仅是野生动植物家园,更是绿色发展、和谐宜居的坚实保障。其四为荒漠化防治,据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数据显示,陕西荒漠化土地280万公顷、沙化土地135万公顷,分别占国土面积13.6%和6.5%,主要分布在陕北长城岭一线。近年来,坚持多措并举防沙治沙,流动沙地基本消除,沙区植被盖度由1.8%恢复到60%。其五为大地景观,是由多种地貌类型、多种生态系统组合而成的特殊地理单元,包括西岳华山、壶口瀑布、黄河蛇曲、柞水溶洞、靖边丹霞地貌等各类特色地质遗迹、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占全省国土面积约4.5%,是最为特色、最为靓丽的生态空间。
根据不同工作侧重,陕西生态空间治理可从“六条战线”协同发力。一是生态保护,即对生态空间实施总体保护、系统保护。特别是对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划定的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确定的生态功能最重要、生态环境最敏感的“永久生态空间”,要实施最严格保护,打好打赢“青山保卫战”。二是生态恢复,是指恢复遭受破坏区域的生态系统。主要针对天然次生林、次生草原,要通过封山育林、飞播造林、人工抚育等手段,恢复生态系统生机与活力。在陕北森林草原过渡地带,要保持封山禁牧不动摇不松懈,积极推动“浅绿色”国土向“深绿色”转变。三是生态重建,通过退耕还林、还草、还湿等手段,让过度开垦、过度放牧等生态系统崩溃的区域重归生态空间。延安退耕还林、榆林防沙治沙已成为陕西生态重建的两块“金字招牌”。下一步,要以陕北长城岭风沙沿线荒漠化区域、黄河流域黄土高原水土流失严重区域为重点,下大力气、长期不懈推动生态重建。四是生态富民,目前剩余的贫困人口84%分布在生态空间,要坚持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通过发展林下经济、兑现生态效益补偿、落实生态护林员补助等多种方式,让居住在生态空间的群众分享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红利。五是生态服务,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立足生态空间,积极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生态体验、生态教育等生态服务业,让城乡居民身临其境体验生态空间的优美生态环境和优质生态产品。六是生态安全,是一切生态空间治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当前生态空间依然面临森林草原火灾、林业有害生物、资源破坏流失等大敌,维护生态空间安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陕西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速、成效显著,根本在于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这一重要思想立足于我国环境和发展实际,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化了对人类文明发展规律、自然规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生态空间之治,推动生态空间高质量、高颜值,已成为建设“美丽陕西”的必由之路。
推动陕西生态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着力抓好五项保障:一是智能保障,建立智慧支撑机制。加快学习新思想新观念新知识新技能,精准把握全省生态空间规律,精准制定保护修复方案,建立健全创新服务平台和技术保障体系。二是人文保障,完善社会评价机制。要创新发展模式,拓宽传播渠道,普及生态空间文化,培养生态空间意识,全方位、多角度展示美丽陕西生态空间新形象,让更多人了解陕西生态空间、爱护陕西生态空间。三是资金保障,建立多元投入机制。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空间治理离不开公共财政支撑,要进一步完善保护修复补偿机制,创新投融资渠道,以“树冠”“树干”反哺“树根”,不断激发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内生动力。四是法治保障,建构政策法律体系。要在原有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治理、大地景观等专业性法律法规基础上,积极推动建立生态空间综合性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机制,以法律制度确保生态空间建设管理高质量。五是组织保障,锻造过硬专业队伍。绿色是生态的本色,也是大自然的象征,新林业人就是活跃在生态空间上的生态绿军,要牢固树立生态空间主人翁意识,发挥生态空间建设主力军作用,凝聚和弘扬“秦岭四宝”精神,谦逊、博爱如大熊猫,和美、高远如朱鹮,机智、拼搏如金丝猴,团结、坚毅如羚牛,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形象好”的陕西生态绿军,决胜林业工作高质量、生态空间高颜值。
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城镇空间、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也是密不可分的生命共同体。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迈向现代化的进程中改革创新、开拓前行,不断迈向“中国之治”更高境界,必将实现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长治久安,为人类制度文明作出新的中国贡献。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迎来新生的陕西林业人,更应无愧于新时代,以更敏锐的生态自觉,以生态空间之治,为推进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贡献,以生态空间之治,筑牢生态根脉,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陕西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