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力发展与商品价格变化关系对于经济发展的借鉴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正确地运用这一规律,对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都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当前借鉴马克思关于生产力与单位商品价格成反比的相关论述,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确保社会整体物价水平的基本稳定,促进国民收入分配的相对公平,充分发挥科技和劳动在社会生产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1.通过调高资源税税率的方式,将自然资源由于稀缺性而出现的价值增值收归国有,然后,再通过财政再分配的手段将这部分自然资源由于稀缺性而导致的价值增值部分,用于弥补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不足,防止国有自然资源由于稀缺性而出现的价值增值,在居民之间的分配不均而导致国民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现象的发生。理论上而言,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因此,在重化工业经济发展阶段,由自然资源稀缺性而导致的价值增值理应归国家所有,如果在实际经济发展过程中,这部分增值收入归自然资源开采者所有,其一方面会造成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不公;另一方面,也会在“逐利”机制作用下,推动自然资源稀缺性价值出现大幅上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经济发展成本。因此,通过提高自然资源税率的方式,可以有效地克服上述弊端,从而起到均衡国民收入分配、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作用。从西方各国的经济实践来看,虽然自然资源属于私人所有,但是西方国家通过所得税和遗产税的开征,仍然将一部分自然资源稀缺性价值收归国家所有。
2.通过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更好地发挥“活劳动”在社会增量价值创造中的作用。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思想,在社会商品价值总量中,C部分是转移的价值,(V+M)是由“活劳动”新创造的价值,因此,从整个社会生产过程来看,为了充分发挥“活劳动”在生产发展中的作用,使经济总量的提高更多地依赖于“活劳动”创造的价值,当前应将经济发展建立在以科技和劳动作为主要推动力的基础之上,通过技术含量高的高科技产业和劳动含量高的服务型产业的发展,充分发挥“活劳动”在增量价值创造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通过加强教育和科技投入的方式,提高以“活劳动”作为表现形式的生产力发展水平,通过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最终使全体人民受益于经济发展。如前所述,在现实的经济发展过程中,由“活劳动”创造的(V+M)才是真正意义的社会增量价值,也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了更好地促进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使“活劳动”在社会生产中创造更多的增量价值,当前,有必要通过加强教育和科技投入的方式,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和劳动者的综合素质,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以科技和活劳动作为表现形式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充分发挥“活劳动”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价值创造作用,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4.通过适度控制信用货币发行规模的方式,使居民直接受益于经济发展。如前所述,在信用货币经济条件下,信用货币的不断发行在很大程度削弱了生产力发展对于单位商品价格的下降作用,特别是在增量信用货币不断发行的影响下,由于居民在信用货币获取的机会和能力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1],从而使居民由于可支配的信用货币数量上的差异,而导致国民收入分配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就此而言,通过适度控制信用货币发行规模的方式,使信用货币发行规模与经济发展的总量规模相适应,使生产力的发展真正地能够起到降低单位商品价值的作用,从而使居民能够从生产力发展中获取切实的消费利益;通过经济发展的价值总量与使用价值总量之间的适度匹配,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国民收入价值总量出现虚增的现象。



[1]这种信用货币获取的机会和能力,主要是指以有偿的方式获取信用货币的能力以及通过投机、投资、劳动等方式占有信用货币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