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荫国走了,可他留下了太多的思考
7月23日早上,据相关人士透露,原茂名市委书记罗荫国因罹患胃癌昨天下午14时,在阳江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今日已火化。
一个生前曾经无限风光荣耀的厅官在服刑期间因病逝而结束了渉腐被查后检举了大量腐败官员而颇有争议的一切,也结束了他的爱恨情仇,他终将被世人忘记。(7月23日《粤西咨询》)
2013年7月初,罗荫国因受贿2000余万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因有5000余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最终被判处死缓。罗荫国的妻子邹继芳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罗荫国最近一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是2014年9月20日,央视《新闻调查》播出节目《高墙里的官员们》,透过镜头,揭秘了落马官员在监狱里的生活状态。其中提到茂名市委书记罗荫国每天加工4000个灯泡,北京市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一样“跟杀人犯关在一起”,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司伟一样“每走一个地方都得脱光了衣服,拿着内裤抖落抖落”等鲜为人知的故事。
笔者曾就此调侃,仅差一级就可以进秦城监狱的正厅级被查官员,与副省部级的待遇差得实在是有点远,因此那些正厅级“巨贪”还得好好努力,争取“落马”也要在副省部级位置上。
说起已去世的罗荫国,他无论是仕途发达时,还是被查之后的表现,都给这个社会留下太多的思考,对这个社会的制度设计提供了极有价值的反面素材:
——权力监督失效。媒体报道罗荫国贪腐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仅从其办公室和家中就搜出现金1000万元,还有近100幅名贵字画,10多块劳力士表,明显是个“大贪官”;二是罗用传销方法睡情妇100余人,从其办公室搜出的与其他女人的大量出国合影照以及58条沾有女性阴液的内裤,是个十足的“大淫官”;三是其子女早已加入澳门、澳大利亚国籍,并在国外置业,是个地地道道的“大裸官”。
罗荫国在贪腐之路上能做出如此“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业来,绝非一朝一日可为,而据说能“疏而不漏”的反腐“天网”,却非要等一名干部堕落到这样的程度才收网,说明平时的监督机制已经失效。
——“塌方式腐败”并非一家一地。“塌方式腐败”这个词最早被中纪委用来形容山西官场的腐败程度,尔后很多地方或部门相继发现也是“塌方式腐败”,比如国家发改委下属的能源局、物价司,四川省成都市、资阳市,还有石油系,等等。而在“塌方式腐败”问世前,“茂名官场窝案”已经轰动全国。
在罗荫国判决一年前,笔者曾撰文《罗荫国因坦白,应享“宽大”》。认为罗荫国在接受调查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据《新华网》披露,罗荫国系列腐败案共涉及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其中在被调查的短短一个月时间内,就交待出100多名处级以上官员存在贪腐问题,被外界说成茂名官场大地震。笔者还注意到,在他之后“落马”的原广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长周镇宏,就是因为罗荫国的交代才被查。
——罗荫国的经典语录虽过于夸张,却也并非完全瞎话。罗荫国称:“全中国,我这级别的,有一个不是贪官的吗?中国不就是腐败分子提拔腐败分子吗?中国不就是贪官查贪官,腐败分子反腐败吗?难道这个还要我告诉你们?”“你们以为我是贪官,关键是谁不是贪官,你们能说出一个我这个级别的不是贪官的吗?”“要说我是贪官,说明官场的人都是贪官。凭什么专整我?真让我交代,我能交代三天三夜,把茂名官场翻个底朝天。”
以上《新华网》披露的数据,证实了他“把茂名官场翻个底朝天”并非瞎话。
罗荫国还说,“我是腐败分子,我的上任不是腐败分子吗?敢肯定,我的下任绝对还是腐败分子。”
罗荫国这最后一句话至少说对了一半。罗荫国的前任,已晋升为广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的周镇宏,在罗荫国被查11个月后“落马”, 2014年2月28日被判死缓。而接任罗荫国的邓海光,现已升任广东省副省长。可十分遗憾的是,接替邓海光的梁毅民,也于2014年10月“落马”。从周镇宏2007年5月离任茂名市委书记算起,茂名人民在不到8年的时间里,即迎来第5位书记。周镇宏离任后的书记分别是:罗荫国(2007.04-2011.02);邓海光(2011.03——2013.02),梁毅民(2013.02至2014.10)。但如果从罗荫国2011年2月被查处算起,这4名书记的岗位交集仅仅三年多时间。
1954年4月出生的罗荫国,在刚过62周岁时死于监狱,无疑是人生的悲剧。可罗荫国由一名党员干部堕落成罪行极为严重的犯罪分子,遭受严惩,难道这个社会就没有一点责任?我们的用人机制、监督机制更值得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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