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法则


  “上帝法则”是我自己总结出的一个术语,其涵义是,资源总是有限的。我以为,这是自然界宇宙中的终极法则。凡人凡物凡事,都受制于资源约束,都是有缺陷的,不可能好处都占尽了,或者是完美无缺的。换言之,上帝也不是万能的。

  上哲学课时,老师讲逻辑悖论,有一个命题就是“上帝是万能的,他能不能造一块大得连自己都背不动的石头?”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上帝是万能的,那么他理应造出任何大小的石头;而如果上帝是万能的,那么他理应背得动任何大小的石头。这是一个悖论,与我国古代“矛与盾”的故事如出一辙。因此,结论只能是,上帝不是万能的。

  我大约在七、八岁的时候就发现或者认识到了上帝法则。那时候,正是农业合作社穷途末路、濒临崩溃的年代,乡下人总是吃不饱。通常有两种高粱米可以吃,一种是本地的老品种高粱,其米可做成各式淡粉色的面食,有些粘性弹性,口感味道尚可;另一种是生产队引进的杂交高粱,其米一般只能做成像钢盔一样形状的窝头,酱紫色,进到嘴巴有一股苦涩味,又糙又硬难以下咽,吃到肚子里一会儿就会身上痒痒。我问父亲,为什么不多种些老高粱?父亲说,它的产量低,那样的话就更吃不饱肚子了。这一说我就明白了,玉米的口感好于高粱,但产量低于高粱;小米的口感好于玉米,但产量低于玉米;最好吃的小扁豆,产量却是最低的,一垧(三亩)山地只能产斗(一斗约为四十斤)把半。同一片土地,要想产的东西好吃,就要牺牲产量,两全其美是不可能的。

  今天,放眼望去,上帝法则无处不在。结果的树不成材,成材的树不结果,你很难找到一颗长着高大粗实直立树干而上面树枝又接满了果实的树。老人们常说,寸草不生的地下往往“有宝”,看来是不虚言的。中东地区的大沙漠地下富藏石油,我国大西北的一些不毛之地富含矿藏,而中原和东南地区良田万顷、碧水青山、草木茂盛但地下资源却了了。

  对于人来说,“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似乎也是常理。电视上看到当代世界科学大师霍金,这个坐在轮椅上歪着脑袋不会说话的残障英国人,我就想,上帝把有限的资源都用于制造他那异乎寻常的大脑了。贾平凹在一个什么小说中说过一句话,不管多大的村子,总会有残疾人,没有一两个残疾人就构不成一个村子。记得小时候村子里有个呆傻后生,身体异常强壮,一顿可吃一大碗炖肥猪肉,数九寒天单衣裤赤脚,猪食狗食逮啥吃啥,但从不见他生病,显然,上帝把有限的资源都用于制造他那异乎寻常的身体了。

  人类社会必然也受上帝法则支配。广义上的资源,包括自然资源、能源、资金、技术、信息等,都是有限的,因此人类永远不可能为所欲为。有人提议说,把喜马拉雅山开个大口子,让印度洋的暖湿气流吹过来,从此广袤的大西北就会风调雨顺,荒凉的戈壁滩就会生机勃勃。从理论上看,这是完全可能的,但实际上却很难做到,原因是受制于资源约束——没有那么多的能源、资金和人力。就好像理论上我们可以搭一个梯子到达月球,但实践中行不通一样。

  自然界的事物,越是复杂精妙越是脆弱。木头比石头复杂精妙,面粉比沙土复杂精妙,动物比植物复杂精妙,但假以时日,最复杂精妙的东西最易最先灰飞烟灭。单细胞的藻类在地球上存活到现在大约两亿年,但曾几何时的地球霸主恐龙却在几百万年前灭绝了。

  人是万物之灵,但绝不能妄自尊大,谁也摆脱不了上帝法则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