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记录将挂钩个人信用肯定管用
李华新
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公开公示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等4类重点车辆在2016年春运期间发生并被查处的超员20%以上、超速20%以上、酒驾、毒驾、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以及其他一次记12分或者被行政拘留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16-03-22 来源: 人民日报)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等13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总结春运信用建设经验持续优化春运服务的意见》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于4月底前通过当地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公示2016年春运期间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开公示内容包括:驾驶人姓名、车辆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以及被处罚车辆所属企业名称、法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对当事人身份证号、住址、电话等信息将严格保密,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将汇总各地情况在122交通网(www.122.cn)统一公布,并向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推送,为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税务机关、社会信用机构等单位评估当事人融资授信、确定保险费率、评定纳税信用级别、调整信用等级或评分时提供参考。
可以说,这样的一个办法,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把个人信息和单位信息捆绑在一起了,而且是作为个人的私家车来说,机关这次并没有一起纳入信用等级方面的考虑,但是作为单位人,你的个人信息也会因此受到影响,而一点越线,你的个人信用会出现不好的评价,也同样会使得你个人信用受到损害。
与此同时为了更好的进行交通管理,其实个人的信用信息,也应该在今后的授信中一并进行监督监管,这样就不怕你不遵章,就害怕你在今后无法成为一个带有底案的人,会因此而使得你不被社会信用。这样的话,你的跟人信用就会大大折扣。
这可以说是从源头上实施监管的一个办法。对促进驾驶人不断增强诚信、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应该是一个正向的力量。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