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金是商业银行的资产,是央行的负债,是央行强制商业银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借给”央行的钱,本质上就是破坏金融市场效率的,是一种反市场经济行为。
准备金存在的主要理由是,金融市场本身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所以需要需要牺牲一部分效率以换取稳定性。然而,当准备金高到20%的时候,不仅牺牲了效率,反而造成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
所以,降准不需要理由,不降准才需要理由。
降准不是“货币政策转向”,也不是“放水”,而是“拨乱反正”。
就好比城管多收了小贩的管理费,需要退返多收的部分,这不需要理由。相反,城管如果继续扣押着小贩们的钱不返还,则需要很强的并且合法的理由。如果城管认为小贩们手上的钱已经太多了(流动性过剩),这不是不返还的理由,因为小贩们的钱是自己挣来的或者借来的,他们只感到钱紧,并没觉得自己钱太多了。即使部分小贩真的有钱富余,他们也并不愿意自己的钱被扣押在城管那里。由城管来决定小贩们自己的钱是否太多了,这不是一个合理的理由,可能也不是一个合法的理由。
由城管来评价小贩们的经营方向,并且据此决定谁该返还谁不该返还(定向降准),这也不是一个合理的理由,可能也不是一个合法的理由。城管有这样的权利吗?有这样的能力吗?符合公平正义的原则吗?符合“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精神吗?
城管不愿返还小贩们的钱(降准),却发明了很多借贷工具,把从小贩们那里以低利率强制“借来”的钱,再以高利率借给小贩们,这是过去上海滩“大哥”的行径,与“依法治国”是背道而驰的。(虽然取了许多英文名字,但本质是一样的。)
降准不需要理由,不降准才需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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