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辅警着装,应明显区别于正式警察
正当“河北广宗交警夜查货车收黑钱”视频引发社会热议的当口,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从管理体制、岗位职责、人员招聘、管理监督、职业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辅警又称“协警”,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现有体制机制下存在的现实需求不言而喻。笔者此前曾上报题为《呼吁规范辅(协)警管理》的社情民意,提出六点建议,包括:一是统一辅警名称;二是严格辅警人事管理;三是适当提高辅警薪酬、福利;四是在一定范围内赋予辅警执法权;五是明确规定辅警可以使用的警械、防卫器械;六是统一辅警服装样式、标识和证件,并与警察保持明显的区别。
由于目前辅警“进入门槛”低,素质要求不高,在实际工作中更容易引发事端。一些基层组织因为“警力不足”而鼓励没有执法权的辅警代替警察执法,极少数带班警察甚至放纵辅警“乱罚款”、通过“罚款不开票”中饱私囊,都是社会诟病辅警存在的客观理由。
同时,辅警因为待遇普遍偏低,缺乏正常的职业荣誉感,也就不是太惧怕被处理,因此野蛮执法、粗暴执法乃至生活中恃强凌弱,可以说屡见不鲜;穿着制服耀武扬威进歌厅、酒店,丑态百出;甚至借用警察之名狐假虎威干起违法勾当,败坏了警察形象。
而因为辅警拥有与警察一模一样的服装、高度相似的臂章和实际上近似的工作内容,普通百姓根本分不清违纪违法的究竟是正式警察还是辅警,一旦辅警违纪违法,社会舆论总是齐声谴责警察。如“河北广宗交警夜查货车收黑钱”一案,原本是辅警所为,但标题写的却是“广宗交警”。而因为辅警违规案例频发,让警察在工作中辛辛苦苦积累起来的亲和力被大打折扣,公众对警察的信任感正在降低,抵触情绪却越来越大,即使在网络上,警民对立情绪也有不断加剧的趋势,警察执法的群众基础正在不断被削弱。
为了树立警察的权威性,找回正在逝去的“警民一家亲”关系,除了从严治警,严惩人民警察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外,强化对辅警队伍的管理已显得极为必要。同时,在提高辅警薪酬和福利待遇、抬高辅警准入“门槛”之后,厘清辅警与人民警察的基本职责和工作权力,是确保规范辅警管理工作是否有效的关键。那么,让辅警着明显有别于人民警察的制服、臂章及其它标志,对于厘清辅警与人民警察的关系就具有名副其实的“标志性”意义。
警服作为人民警察身份和执法的重要标志,它具有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不应该与其它行业或其他人员有所相似。警察制服不仅仅是一种职业的工作服,它还反映出现代文明社会要求警察通过文明的职业形象来展示警察的执法权威与庄重,以赢得社会尊敬与支持。辅警通过穿着仿制警服、标志从事实质上的执法工作,已导致警服权威功能下降,同时“稀释”了警察在公众心目中的“含金量”,这对于打击和预防犯罪极为有害。同时,《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第九条就已明确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购买、穿着和佩带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标志式样、颜色、图案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和标志。”
那么,作为职责、权力均明显有异于人民警察的辅警,穿着和佩带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标志式样、颜色、图案相仿的服装和标志,也就明显违反了这个规定,有损于公安部规定的权威性,因此应该尽快规范辅警制服及标志,设计出一套明显区别于人民警察服装、标志的辅警着装和标志。(请用搜狗搜索“周蓬安”微信,关注我的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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