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削与资本无关,与权力有关——谈《资本论》剩余价值理论的错误根源
鲁醒
内容摘要:
本文在揭示《资本论》剩余价值理论错误根源过程中,系统解释了商品等价交换原理,揭示了资本贡献比例的产生过程和资本创造利润的原理,为劳资双方矛盾的解决提供理论根据。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资本家与劳工都是人民的成员,资本家与劳工之间应该是平等的利益合作关系,而不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资本家与劳工按资本贡献比例共享资本创造的利润是解决劳资问题的根本途径。
本文在最后解释剥削行为的定义,是为了说明剥削只与权力有关,与资本无关。这是因为资本没有意识,仅仅是掌控者谋利的工具而已。
关键词:剩余价值理论 资本利润 资本贡献比例 剥削
正文
《资本论》的剩余价值理论认为,流通过程不产生剩余价值,货币也不产生剩余价值,购买生产资料部分的货币资本(不变资本)同样不能创造剩余价值,剩余价值是购买劳动力商品部分的货币资本(即可变资本)产生的。《资本论》认为剩余价值是劳动者的劳动创造的,但资本家以资本名义占有剩余价值,劳动者受到剥削。因此,资本追求利润的过程实质是对劳动者的剥削过程,消灭资本剥削的唯一途径是实行生产资料资本公有制。
可是,根据《社会系统的结构及其运行方式》对商品交换行为的分析,商品流通过程中出现的剩余价值(利润)是闲置劳动成果的隐藏价值在交换中被承认带来的货币增殖现象。资本要素价值构成比例反映资本利润的贡献比例,资本利润的分配在理论上完全可以实现公平分配。对资本创造利润过程的分析证明,剥削与资本无关,只与权力有关。
这里对《资本论》剩余价值理论的诞生过程进行剖析。希望对《资本论》的质疑性讨论,能带来真正的思想解放。
一、《资本论》在商品的分析上存在的错误
1、研究起点的问题(《资本论》第47页)
《资本论》的第一册标题是资本的生产过程,第一篇标题是商品和货币,第一章标题是商品。马克思以商品为起点研究资本生产过程的理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从分析商品开始。”
剖析:
研究资本的生产过程,首先要明确资本的定义,通过对所有存在形式的资本进行高度抽象找到共同点;然后是分析资本的成因,寻找资本运营的根据和存在方式;最后是分析资本生产的表现形式、资本利润的成因和资本利润的分配方式。
马克思没有研究资本的定义及其表现形式,开篇只说商品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的表现形式,这种表现形式的财富是资本吗?马克思没有说。他对“资本的生产过程”的研究是从商品开始,那么,“资本的生产过程”就是商品的生产过程吗?商品是资本生产的成果吗?商品是用于获取剩余价值的资本吗?马克思同样没有说。
那么研究商品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揭示资本获取商品交换利润的原因,还是为了寻找商品交换中出现利润(剩余价值)的原因?如果不是,那么《资本论》以商品为起点研究剩余价值的产生过程如何解释?如果是,那么为什么不以交换为研究起点呢?
商品是因为交换的需要而产生的,商品价格变化也是商品交换产生的一种现象,商品作为交换资本,其获取的利润同样是交换过程产生的结果。以结果为起点进行分析,会得到什么呢?
《社会...方式》对研究起点有专门论述,本人帖子“谈《社会...方式》的研究方法”对此有介绍,这里就省略了。
2、《资本论》在商品使用价值的研究上存在的问题(《资本论》第48页至第49页)
《资本论》对商品使用价值的整个研究过程是:“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这种需要的性质如何,...,是与问题无关的。这里的问题也不在于物怎样来满足人的需要,是作为生活资料即消费品来直接满足,还是作为生产资料来间接满足。...每一种有用物,如铁、纸等等,都可以从质和量两个角度来考察。每一种这样的物都是许多属性的总和,因此,可以在不同的方面有用。发现这些不同的方面,从而发现物的多种使用方式,是历史的事情。为有用物的量找到社会尺度,也是这样。商品的尺度之所以不同,部分是由于被计量的物的性质不同,部分是由于约定俗成。...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它决定于商品体的属性,离开了商品体就不存在。因此,商品体本身,例如铁、小麦、金刚石等等,就是使用价值,或财物。商品体的这种性质,同人取得它的使用属性所耗费的劳动的多少没有关系。在考察使用价值时,总是以它们的量的规定性为前提,如一打表,一码布,一吨铁等。...,使用价值只是在使用或消费中得到实现,不论财富的社会的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的内容。...,使用价值同时又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马克思恩格期文集》2009版第5卷,第47、48页)
剖析:
以上是《资本论》中关于使用价值的表述。这里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商品的定义有问题。“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这个定义没有考虑到商品存在形式的多样性,如非物质形式的知识服务劳动、技术服务劳动、家务劳动和信息服务等都可以用商品形式出售。
《社会...方式》认为商品是用于交换的财富,财富包含了一切形式的存在,如物质运动规律、生产技术、思想观念、文化习俗、制度规定、语言文字之类的规则存在;生存环境系统、供水系统、供电系统、社会管理系统、金融系统、信息反馈系统之类的系统存在;生产行为能量、劳动行为能量、太阳能、核能量之类的能量存在;粮食、铁、生活用品、家电之类的物品存在。对这些财富进行抽象,所有财富的唯一共同点是对人解决问题有帮助。这些财富用于交换时,就成为商品。
(2)使用价值的本质是什么?
马克思说“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那么,非物质形式的知识与技术的有用性是不是使用价值?无形的信息的有用性是不是使用价值?无形的能量存在如阳光的有用性是不是使用价值?如果不是,那么,使用价值就是物的有用性,又何必要说“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呢?如果是,那么,使用价值就是指一切客观存在对人的有用性质。
显然,使用价值应该是对一切财富存在的有用性的高度抽象,是财富的根本属性。从马克思的这句话“使用价值只是在使用或消费中得到实现,不论财富的社会的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的内容。...,使用价值同时又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中,可以看出使用价值就是财富的功能,是财富对人有用的功用与效能。
(3)使用价值的质、量与尺度是什么?
马克思没有对使用价值进行质、量与尺度的分析。他认为有用物的质与量的发现是“历史的事情”。“为有用物的量找到社会尺度,也是这样。”“商品尺度之所以不同,部分是由于被计量的物的性质不同,部分是由于约定俗成。”
黑格尔认为,质和量都是事物的基本属性,质是事物的内在规定性,量是事物的外在规定性。质和量是不可分的,质与量的统一,就是度,或曰尺度。他说:“质首先就具有与存在相同一的性质,两者的性质相同到这样程度,如果某物失掉它的质,则这物便失其所以为这物的存在。”“量的性质便与存在相外在,量的多少并不影响到存在”。“尺度是第三阶段的存在,是前两个阶段的统一,是有质的量。一切事物莫不有尺度”。
也就是说,如果找不到使用价值的尺度,财富的量就无法度量,商品的财富量就没有衡量尺度。
怎样找到使用价值的尺度呢?《社会...方式》认为财富帮助人解决矛盾的功用与效能,称为功能。功能是财富有用性(使用价值)的质的具体表现。功能的存在状况可以用财富各功能参量符合解决矛盾要求标准的达标系数的集合表示。各功能参量达标系数的最小值反映财富功能的整体成效,定义为功能系数或有用系数,用以反映财富特定用途的功能大小,其体现财富有用性(使用价值)的质的存在状况。功能系数=min{各功能参量达标系数}。功能系数小于1,就说明功能不达标,对解决矛盾没有用。
物体形式的财富具有使用寿命,使用寿命可用财富功能的可持续使用次数或时间表示。财富功能的使用寿命与要求标准的比值称为使用寿命达标系数。使用寿命达标系数反映财富有用性(使用价值)的量的存在状况。财富的功能系数与使用寿命达标系数之积反映财富功能的质量情况,可称为财富功能质量系数。财富功能质量系数与财富的数量之积就是财富量,财富量就是财富的尺度。
再说使用价值的社会尺度。财富功能的大小可以用社会规定的功能参量要求标准来衡量,不同财富因为功能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功能参量社会衡量标准。假设,Q量某财富的功能参量为{a、b、c、d、e},使用寿命为s,社会规定该类财富的功能参量社会衡量标准为{A、B、C、D、E},使用寿命要求标准为S,则Q量某财富的社会标准财富量=Q×财富功能社会质量系数=Q×min{a/A,b/B,c/C,d/D,e/E,f/F}×(s/S)个标准社会财富数量。
例如,Q吨燃油的总热量为K千卡,用标准煤(7千卡/千克)来衡量Q吨燃油的社会财富大小,则Q吨燃油的社会标准财富量=(K÷7)千克标准煤。
当今社会一般用型号规格来规定商品功能参量及使用寿命的要求标准,用型号规格定义的商品称为标准商品。商品可以直接用标准商品规定的要求标准衡量其社会财富量大小,Q量商品社会财富量=(Q×商品功能标准质量系数)个某型号规格标准商品。
很显然,《社会...方式》一书中的财富功能质量系数就是财富使用价值的质量系数,财富量就是财富的尺度,也可称为财富使用价值量。商品尺度是用社会标准衡量的商品使用价值量,表现为某型号规格标准商品数量。也就是说,对某个人没有用的商品,只要具有社会使用价值,仍然可以用于交换。。
马克思没有进行使用价值质与量的尺度研究,这是《资本论》的硬伤。
3.《资本论》没有对商品供求的量的重要性进行研究。
商品的使用价值体现商品的质,那么,商品的量的存在重要性问题要不要研究呢?对商品的需求不仅仅表现在商品的有用性上,还表现在对商品的量的需求上。也就是说,对商品的需求矛盾是对商品的质的需求与量的需求的统一,是商品的使用矛盾与供求矛盾的统一,是商品的有用性与存在重要性的统一。而《资本论》对此没有进行研究。
《社会...方式》认为商品财富量在供应上的需求程度体现商品存在的重要性,其大小可用解决问题时间段的商品预期需求量与预期拥有量的比值表示,称为商品需求系数。商品预期需求量=期初预期需求量+期间预期需求增加量;商品预期拥有量=期初预期拥有量+期间预期供应量。商品预期需求量与预期拥有量均指某时段商品财富量的预期需求量与预期拥有量。
价值的字典(1995年版)解释是用途或重要性。所以,商品的量的存在重要性可以定义为商品需求价值。商品财富量与商品需求系数之积体现商品财富量的存在重要性的价值尺度,可定义为商品财富价值量。商品财富价值量=商品数量×商品功能质量系数×商品需求系数。
商品功能质量系数反映商品的有用性,体现商品功能的质满足使用要求的有用程度。商品需求系数反映商品的存在重要性,体现商品功能的量满足供应要求的重要程度。商品功能质量系数与商品需求系数之积体现商品功能存在的有用性与重要性的统一,反映商品使用价值与需求价值的统一,反映商品满足需求矛盾的使用要求与供应要求的统一,所以,《社会...方式》将商品功能质量系数与商品需求系数之积定义为商品价值系数。
商品价值系数是综合反映商品功能存在的有用性与重要性大小的系数,是反映商品价值属性的参量。商品财富价值量反映商品财富价值大小的尺度,是商品功能存在满足需求矛盾的量,是被解决矛盾行为承认的量。
例如,五口之家有5亩地,日均消耗粮食5斤,粮食年均消耗量约为365天×5斤/天=1825斤。现有存粮200斤,距离粮食收获季节尚有100天。5亩土地一年收获二季,平均亩产粮食200斤,预计粮食年收获量为2000斤。若粮食安全储备需求按30天计算,则未来一年的粮食需求系数=[(365天+30天+100天)×5斤/天] /(2000斤+200斤)=1.125。若粮食保管好,粮食质量系数始终为1,则未来一年的粮食价值系数=1.125。也就是说,未来一年中,200斤粮食的价值量=200斤×1.125=225斤。未来一年200斤粮食在这五口之家被承认的数量是225斤,225斤÷5斤/天=45天, 200斤粮食要维持45天的生存,日均消耗定额要减少为4.44斤。
但是,在距离收获季节100天的期间,粮食预期需求量是100天×5斤/天=500斤,粮食预期拥有量是库存的200斤粮食,这100天的粮食需求系数=500/200=2.5。若库存粮食质量系数始终为1,则库存200斤粮食的价值系数为2.5。库存200斤粮食的价值量=2.5×200斤=500斤,未来100天库存200斤粮食在五口之家被承认的数量是500斤。由于库存200斤粮食需要维持100天的生存,因而日均消耗定额要减少为2斤。
同《社会...方式》相比,马克思没有对商品需求的质与量进行充分的研究,因而无法确定商品的价值尺度,这使后面的分析缺少坚实的基础。
4.《资本论》在交换价值与价值的研究上存在的问题(《资本论》第49页至第51页)
《资本论》在对商品使用价值进行简单分析之后,开始对商品交换价值进行分析。整个分析过程如下:
先说明“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改变。因此,交换价值好像是一种偶然的、纯粹相对的东西”,然后考察一种商品与多种商品之间的交换关系,发现同一商品的许多交换价值表示着一个等同的东西,因此,交换价值只能是与之有别的“某种内容的表现方式”。
这个等同的东西是什么?马克思使用抽象法证明,这不可能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把使用价值舍象,商品就剩下一种属性,即它们都是劳动产品。当把使用价值抽去后,也就把生产该使用价值的劳动的具体形式和有用性质抽去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
从这个角度看,商品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
剖析:
不可否认,马克思在这里的整个分析是严密的,是找不出问题的。有问题的是对交换价值与价值的定义,或者说结论。
(1)马克思对交换价值的定义与商品交换价格的定义的区别是什么?
马克思说“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改变。因此,交换价值好像是一种偶然的、纯粹相对的东西”。
商品交换价格是甲商品与乙商品的交换比例,《资本论》中商品交换价值是甲商品使用价值与乙商品使用价值相交换的比例。《资本论》中的商品价格是指商品与货币的交换比例。由于马克思没有对使用价值进行质与量研究,因此,《资本论》中商品交换价值其实是甲商品财富量与乙商品财富量相交换的比例,即甲乙标准商品的交换比例。显然,在马克思这里,商品交换价值与商品交换价格是一样的东西。马克思对商品交换价值的抽象性分析,实质是对商品交换价格的抽象研究。
(2)马克思的价值定义存在什么问题?
马克思对商品交换价格的进行抽象,发现交换过程中让甲乙商品等同的东西是商品中蕴含的抽象人类劳动。这个发现毫无疑义是正确的。
于是,马克思说:“我们已经看到,在商品交换关系本身中,商品交换价值表现为同它们的使用价值完全无关的东西。如果真正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就得到刚才已经规定的它们的价值。因此,在商品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的东西,也就是商品的价值。”“作为价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
问题就出现在这里。对交换价格高度抽象出来的东西应该是交换中的商品的共同度量标准,是度量所有商品等价交换的标尺,这个标尺就是商品中蕴含的抽象人类劳动,是一种纯粹的量的存在。请注意,是纯粹的量的存在。
黑格尔认为,“量是纯粹的存在,不过这种纯粹存在的规定性不再被认作与存在本身相同一,而是被认作扬弃了的或无关轻重的”,但质和量是不可分的,质与量的统一就是尺度。很显然,商品中蕴含的抽象人类劳动的多少,“与商品的使用价值的大小无关”,只是纯粹与商品交换的度量有关,作为纯粹的量的存在,它必须有依存的质,这个依存的质应该是商品在交换中的价值存在(即商品使用价值与需求价值综合为一体的交换价值)。
但是,马克思把商品等价交换中标尺性质的抽象人类劳动定义为价值,是把商品在交换中的标尺存在(量的存在)当作交换中的价值存在(交换价值的质的存在),这是错误的,较为合适的定义应该是商品劳动成本价值。
要知道,质与量是不可分的。商品交换并不只是纯粹的抽象劳动的量的交换,还有商品使用价值的质的交换,更是以解决买卖双方供求矛盾为目的的交换。以抽象劳动为标尺等价交换的量的存在必须与商品使用价值与需求价值相结合,也就是说,交换中的商品价值尺度(即商品交换价值量)应该是商品使用价值、商品需求价值与商品劳动价值成本的综合。
在《社会...方式》中,交换中的商品价值尺度(即商品交换价值量)表现为商品劳动价值成本与商品需求系数、商品功能质量系数之积。而《资本论》中的商品价值的尺度(商品价值量)是纯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没有把商品使用价值与需求价值综合进去。
需要说明一点,马克思在这里的分析过程是正确的,错误之处只是把商品交换中的标尺性质的抽象人类劳动定义为价值,把商品交换价格与商品交换价值的概念混为一谈。
导致错误的原因是:在分析方法上,马克思没有从导致交换行为产生的内在矛盾(内因)开始分析,而只是对商品的交换价格进行抽象分析,并把抽象分析的结果当作商品价值,这使马克思的分析存在局限性。
而《社会...方式》的分析是从内因开始的,其逻辑过程是:人的生存需求产生生存资料的供应要求,人类获取生存资料的方式是劳动,因此要对劳动进行分析。随后对获取生存资料的行为能量供求矛盾进行分析,产生短缺类资本要素的生产供应行为与交换供应行为,交换供应行为是在生产供应行为能力不足情况下,产生的用过剩资源换取短缺资源的行为。商品是用于交换的过剩资源。商品是有价值的,获取商品的劳动也是有价值的。在交换时,商品财富量可以用商品中蕴含的劳动价值成本来度量大小,商品价值量可以用商品劳动价值量度量大小,因此,商品交换能够以商品劳动价值量为基准等价交换。
马克思是通过对商品交换价格的抽象分析发现了商品交换标尺——人类抽象劳动的。而《社会...方式》通过对商品获取过程的分析发现了商品交换标尺的。具体如下:
“商品既可以是人工生产的物质产品,也可以是非人工生产的野生动植物、矿产等自然资源;既可以是非物质形态的生产技术或知识,也可以是物质形态的各种物品;既可以是人工创造的能量运动系统如水力发电系统、核能发电系统,也可以是自然形成的生存环境系统如适宜农耕的土地资源等。这些商品虽然具有不同的存在形式和功能,但它们都要通过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来获取。野生动植物、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获取,彩电、汽车等产品的生产,物质运动规律的发现,生产技术的发明,供水系统、发电系统的创造,把自然风景开发成旅游资源,以及土地资源的占有与保卫等等,都要通过人的劳动来实现。
每种商品的生产都需要特定的技术,所以商品交换行为的本质是一种生产分工合作行为。物质商品的生产是人们根据物质运动规律按照生产技术规定的加工程序与加工要求使各种物质资料相互作用以形成符合功能要求标准的物品的行为;非物质商品的生产是人们根据发现物质运动规律的科学思维方法发现知识、根据物质运动规律发明生产技术以及提供技术服务的行为;野生动植物及矿产等大自然生产的商品的获取是人们根据物质运动规律在自然界寻找、捕捉(或挖掘、饲养、培植)、加工、保管、运输各种自然产品的行为,所以,商品的生产过程是不同工种劳动的合作过程。同样,商品的流通过程由商品保管、运输、销售等过程组成,商品的保管、运输、销售等过程需要不同的劳动技能,所以,商品的流通过程也是不同工种劳动的合作过程。
商品交换形成的生产分工合作以劳动合作为基础,所有商品都蕴含了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所以,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成果。商品交换既是商品功能的交换,也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交换。”
显然,《社会...方式》采用寻找商品获取过程的共同点的方法发现“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成果。”,从而把抽象人类劳动作为交换中度量商品的标尺。而《资本论》是从商品交换价格中抽象出商品的共同点,所以,把抽象出来的无差别人类劳动作为商品价值,视为商品的一种本质性存在。
5.《资本论》在商品价值量的研究上存在的问题(《资本论》第51页最后一段至第53页)
马克思在得到商品价值“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的结论后,接着说,“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对象化或物化在里面。那么,它的价值量是怎样计算的呢?是用它所包含的‘形成价值的实体’即劳动的量来计量。劳动本身的量是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而劳动时间又是用一定时间单位如小时、日等做尺度。”所以,价值量也就由劳动时间来计量。
“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相同的人类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体现在商品世界全部价值中的社会的全部劳动力,在这里是当做一个同一的人类劳动力,虽然它是由无数单个劳动力构成的。每一个这种单个劳动力,同别一个劳动力一样,都是人类同一的人类劳动力,只要它具有社会平均劳动力的性质,起着社会平均劳动力的作用,从而在商品生产上只使用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只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一种商品的价值同其他任何一种商品的价值的比例,就是生产前者的必要劳动时间同生产后者的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因此,如果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不变,商品的价值量也就不变。但是,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每一变动而变动。”
“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与效能,以及自然条件。”“总之,劳动生产力越高,生产一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就越小。反之,劳动生产力越低,生产一种物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多,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大。可见,商品的价值量与实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的变动,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地变动。”
剖析:
上述论述表明,在马克思眼里,商品价值量就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问题是,这里的商品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单纯的量的存在,它既没有与商品的使用价值相结合,也没有与交换的需求价值相结合。作为商品交换的尺度,商品价值量应该是商品的质的交换与商品的量的交换的统一,不可能是单纯的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存在。但马克思根本没有考虑商品蕴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商品使用价值、需求价值相结合的问题,也没有认真从质与量的角度研究劳动量和劳动价值。因此,马克思对商品价值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等价交换尺度的研究是有缺限的。
让我们看看《社会...方式》是如何研究商品等价交换尺度的。
《社会...方式》把商品中蕴含的人类劳动作为度量的标尺来研究,研究了社会劳动量(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产生过程,劳动成果的度量过程,及其最后与商品使用价值、需求价值相结合产生商品等价交换尺度——商品劳动价值量的过程。这里介绍一下《社会...方式》版本的劳动价值论的产生过程。
(1)劳动量、劳动力、劳动量价值、劳动行为价值、劳动价值量
“单个人单位劳动时间消耗的体能称为劳动能耗单位,劳动能耗单位可以作为劳动行为体能消耗量的计量单位。如果劳动能耗单位是指单个人劳动一小时消耗的体能,劳动行为的体能消耗量就可以表示为计时工数量或工时数;如果劳动能耗单位是指单个人一天劳动八小时消耗的体能,劳动行为的体能消耗量就可以表示为计日工数量或工作日数。
计时工数、计日工数是用劳动能耗单位衡量的劳动行为体能消耗量,称为劳动量。不同种类劳动行为的劳动能耗单位存在差异,因而每种劳动行为的劳动量应当用工种来定义,称为工种劳动量,表述为某工种计时工数量、某工种计日工数量等。”
“劳动行为的成本仅仅是消耗的劳动量。劳动成果要求标准可以用各目标参量增加值要求标准的集合来表示。劳动行为各目标参量增加值达标系数的最小值反映劳动成果的达标情况,称为劳动成果达标系数。
劳动成果用单位劳动成果要求标准计量,表示为劳动成果量,劳动成果量是以标准劳动成果为单位表示的标准劳动成果数量,劳动成果量=劳动成果数量×劳动成果达标系数=标准劳动成果数量。
劳动行为的方式、方法称为劳动技术。劳动技术的效能直接表现为单个人消耗单位劳动时间体能获取的劳动成果量,我们称为劳动力。由于劳动量是用单个人单位劳动时间消耗的体能为单位计量的体能消耗量,因此,劳动力可以直接表示为单位劳动量获取的劳动成果量。每种劳动行为的劳动力可用工种名称定义,称为工种劳动力。
劳动力与劳动力要求标准的比值是劳动力达标系数,也可称为劳动量有用系数。劳动力达标系数=劳动力÷需求劳动力。
劳动行为可持续时间符合要求标准的程度称为劳动行为可持续时间达标系数。劳动行为可持续时间直接反映劳动者体能素质的情况,因而劳动行为可持续时间达标系数可以反映劳动者体能符合要求标准的达标程度。劳动力达标系数与劳动行为可持续时间达标系数之积综合反映劳动者劳动素质的质与量达标情况,称为劳动者质量系数。劳动者质量系数与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之积是劳动者在行为过程中投入的标准劳动时间。
单位劳动时间投入的劳动量称为劳动强度,劳动强度主要反映单位劳动时间参与劳动的人数。劳动强度与劳动者质量系数之积是用劳动者劳动素质要求标准衡量的劳动强度,称为标准劳动强度,表示为标准劳动人数。
劳动力与劳动量拥有量之积是预期可实现的劳动成果量,称为劳动能量。劳动力达标系数反映劳动量的功能大小,劳动力达标系数与劳动量之积可称为劳动量功能能量,表示为标准劳动量,其含义是标准劳动时间。
若社会统一规定各工种劳动力的要求标准,并将工种劳动力与工种劳动力社会要求标准的比值定义为工种劳动力社会达标系数,则工种劳动力社会达标系数与工种劳动量之积是工种劳动量社会功能能量,表示为工种社会劳动量,其含义是社会标准劳动时间(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某时段某工种标准劳动量预期需求量与预期拥有量的比值反映该时段该工种标准劳动量的需求程度,体现劳动量的重要性存在程度,这里称为工种劳动量需求系数。劳动量的有用性表现为劳动力达标系数,劳动力达标系数与劳动量需求系数之积是劳动量的有用性与重要性的统一,体现劳动量的价值大小,称为劳动量价值系数。劳动量价值系数与劳动量之积反映劳动量的财富价值尺度,称为劳动量价值量。劳动量价值量=劳动量价值系数×劳动量=劳动力达标系数×劳动量需求系数×劳动量。
劳动行为能力是单位劳动行为时间获取的劳动成果量。劳动行为能力与劳动可持续时间之积是劳动行为能量,劳动行为能量=劳动行为能力×可持续劳动时间=可实现劳动成果量=劳动力×劳动量拥有量=劳动能量。
劳动行为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要求标准的比值是劳动行为功能系数,劳动行为功能系数=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行为能力要求标准=(劳动力×劳动量/行为时间)÷(需求劳动力×劳动量/行为时间)=劳动力达标系数。
劳动行为功能系数与劳动行为可持续时间达标系数之积是劳动行为质量系数。劳动行为质量系数=劳动行为功能系数×劳动行为可持续时间达标系数=劳动力达标系数×劳动行为可持续时间达标系数=劳动者质量系数。
某时段劳动成果预期需求量与劳动成果预期拥有量的比值反映该时段劳动成果的重要性,称为某时段劳动成果需求系数。
劳动行为的有用性表现为劳动行为质量系数,劳动行为的重要性表现为劳动成果需求系数,二者之积体现劳动行为有用性与重要性的统一,称为劳动行为价值系数。劳动行为价值系数与劳动行为时间之积反映劳动行为时间的价值尺度,体现劳动行为的财富价值大小,可称为劳动行为价值量。劳动行为价值量=劳动行为价值系数×劳动行为时间=劳动行为质量系数×劳动成果需求系数×劳动行为时间。
劳动量价值系数与劳动成果需求系数之积反映劳动量价值被劳动行为承认的情况,体现了劳动量价值与劳动行为价值的统一,称为劳动量消费价值系数。劳动量消费价值系数=劳动量价值系数×劳动成果需求系数=劳动力达标系数×劳动量需求系数×劳动成果需求系数。
由于劳动量的消费价值体现了劳动量价值与劳动行为价值的统一,因而劳动量消费价值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劳动价值,劳动量消费价值系数是劳动价值的状态参量。劳动量消费价值系数与劳动量之积反映劳动量消费价值的存在尺度,体现劳动量的财富价值实现程度,称为劳动价值量。公式表示为:
劳动价值量=劳动量消费价值系数×劳动量=劳动量价值量×劳动成果需求系数=劳动成果需求系数×劳动量需求系数×劳动力达标系数×劳动量=劳动量价值系数×劳动成果需求系数×劳动量。”
(2)用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度量劳动成果的方法
商品等价交换必须有统一的度量标准。由于商品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交换,所以,用劳动价值成本度量商品是唯一的可以实现商品等价交换的度量方法。
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成果,进入待消费状态的商品是劳动分工合作的成果,蕴含了很多劳动成果。因此,要用劳动价值成本度量商品,就必须先计量劳动成果蕴含的劳动价值成本。在这里,度量劳动成果的劳动价值成本必须用社会标准来衡量。
“劳动成果有简单劳动成果与复杂劳动成果之分。简单劳动成果是人纯粹运用劳动力解决矛盾的劳动成果。复杂劳动成果是人运用劳动力和其他劳动成果共同解决矛盾形成的劳动成果。在简单劳动成果基础上生产的复杂劳动成果可称为1级复杂劳动成果,在1级复杂劳动成果基础上生产的复杂劳动成果可称为2级复杂劳动成果,如此类推,在(N-1)级复杂劳动成果基础上生产的复杂劳动成果可称为N级复杂劳动成果。劳动成果量是劳动成果数量与劳动成果社会达标系数之积,是折算成社会标准劳动成果的数量。劳动成果量与劳动成果社会需求系数之积是劳动成果社会价值量。
工种社会劳动量与工种社会劳动量社会需求系数之积称为工种社会劳动量价值量。生产简单劳动成果消耗各工种社会劳动量价值量的总和是简单劳动成果社会生产劳动价值成本,简单劳动成果社会生产劳动价值成本与简单劳动成果社会需求系数之积是简单劳动成果社会生产劳动价值量。
简单劳动成果社会生产劳动价值成本与简单劳动成果量的比值是用简单劳动成果社会生产劳动价值成本度量简单劳动成果量的计量单位,可称为简单劳动成果社会生产劳动价值成本单位。
这里把简单劳动成果社会生产劳动价值量与简单劳动成果量的比值定义为简单劳动成果社会生产劳动价值单位。从度量角度上理解,简单劳动成果社会生产劳动价值单位是用生产过程消耗的社会劳动价值量度量简单劳动成果量的计量单位。
简单劳动成果社会生产劳动价值单位=简单劳动成果社会生产劳动价值量/简单劳动成果量=简单劳动成果社会生产劳动价值成本单位×简单劳动成果社会需求系数。
因劳动成果的生产地点与消费地点、生产时间与消费时间、生产者与消费者的不同,生产出来的劳动成果要通过运输、保管、交换等过程才能进入待消费状况。劳动成果从产品到消费品的运动称为流通。简单劳动成果在流通过程中消耗各工种社会劳动量的总和是简单劳动成果社会流通劳动成本。
简单劳动成果在流通过程中消耗各工种社会劳动量价值量的总和是简单劳动成果社会流通劳动价值成本。简单劳动成果社会流通劳动价值成本与简单劳动成果社会需求系数之积是简单劳动成果社会流通劳动价值量。
简单劳动成果社会生产劳动价值成本与简单劳动成果社会流通劳动价值成本之和是进入待消费状态的简单劳动成果社会劳动价值成本。简单劳动成果社会劳动价值成本与简单劳动成果社会需求系数之积是简单劳动成果社会劳动价值量。
简单劳动成果社会劳动价值量是被承认的简单劳动成果社会劳动价值成本。生产与流通1级劳动成果消耗各工种社会劳动量价值量及各简单劳动成果社会劳动价值量的总和是1级劳动成果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其与1级劳动成果社会需求系数之积是1级劳动成果社会劳动价值量。
1级劳动成果社会劳动价值量是被承认的1级劳动成果社会劳动价值成本。生产与流通2级劳动成果消耗各工种社会劳动量价值量及0~1级劳动成果社会劳动价值量的总和是2级劳动成果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其与2级劳动成果社会需求系数之积是2级劳动成果社会劳动价值量。同理,生产与流通N级劳动成果消耗各工种社会劳动量价值量及0~(N-1)级劳动成果社会劳动价值量的总和是N级劳动成果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其与N级劳动成果社会需求系数之积是N级劳动成果社会劳动价值量。
劳动成果社会劳动价值成本与劳动成果量的比值是劳动成果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劳动成果社会劳动价值量与劳动成果量的比值是劳动成果社会劳动价值单位。劳动成果社会劳动价值单位=劳动成果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劳动成果社会需求系数
(3) 用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度量商品的方法
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成果。商品需求方对商品的功能、使用寿命、外观尺寸、重量等使用参量有着明确的要求标准。商品质量系数反映商品各种使用参量符合需求者使用要求标准的程度,商品数量与商品质量系数之积是商品在需求者心目中的标准商品数量,可称为个人标准商品数量。对商品需求者而言,不符合使用要求标准的商品是不合格商品。不同人对同一种商品的要求标准往往不同,所以,商品生产者只有根据大多数人的要求标准来生产商品,才能保证商品的销路。
商品生产者根据大多数人对商品的要求标准来设计产品,并用型号规格来反映商品各种功能参量的要求标准。为防止商品市场混乱,当今社会统一规定每类商品的生产质量要求标准,每种商品的社会质量达标情况都可以用型号规格商品表示的社会质量要求标准来衡量,商品符合型号规格要求标准的程度表示为社会标准质量系数,商品数量与商品社会标准质量系数之积是社会标准商品数量。
某时段商品社会预期需求量与商品社会预期拥有量的比值是商品社会需求系数。社会标准商品数量与商品社会需求系数之积是商品社会价值量。
商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与商品数量的比值是单位商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商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与社会标准商品数量的比值是商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
单位商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商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商品社会标准质量系数)/(商品数量×商品社会标准质量系数)=(商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商品社会标准质量系数)/社会标准商品数量=商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商品社会标准质量系数。
商品社会劳动价值量=商品社会价值量×商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商品数量×商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商品社会标准质量系数×商品社会需求系数=商品数量×商品社会价值系数×商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
个人对商品的需求情况与拥有情况都是以个人的要求标准来衡量。商品个人质量系数与商品数量之积可称为商品个人标准数量,商品个人标准数量是以个人标准衡量的商品数量。某时段商品个人预期需求量与商品个人预期拥有量的比值是商品个人需求系数。商品个人标准数量与商品个人需求系数之积是商品个人价值量。商品个人价值量与商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之积是商品个人劳动价值量。
商品个人劳动价值量=商品数量×商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商品个人质量系数×商品个人需求系数=商品个人价值量×商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
个人拥有的财富可以不蕴含任何人类劳动,但在作为商品交换时,都要参照人类获取类似功能财富的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和社会需求系数来度量价值大小。
商品交换的目的是满足消费的需求,每个人对商品的需求不一致,因而商品个人劳动价值量不可能作为等价交换的尺度,商品在交换时只能以商品社会劳动价值量为尺度等价交换。具体为:
商品A社会劳动价值量=商品B社会劳动价值量=>商品A数量×商品A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商品A社会价值系数=商品B数量×商品B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商品B社会价值系数=>商品A数量/商品B数量=(商品B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商品A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商品B社会价值系数/商品A社会价值系数)”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商品社会劳动价值量是对商品社会财富量(使用价值量)、商品社会需求价值、商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的综合,是所有商品等价交换的尺度,其大小计量单位是劳动量的计量单位,即社会劳动时间。很显然,商品社会劳动价值量与马克思的商品价值量在性质上存在着很大的区别。
6.关于成为商品的条件的问题(《资本论》第54页)
马克思在讨论“商品两个因素使用价值与价值(价值实体、价值量)”的最后一段时,指出一物作为商品,必须具有下列条件:1.它是使用价值;2.它必须是劳动产品;3.它必须是为社会生产的使用价值;4.它必须通过交换转移到它的使用者手里;5.它的价值与它的使用价值不可分。
分析:
这5个条件里的2、3是有问题的,例如,我家地里长的树不是劳动产品,我从来没有为它的成长做过什么,但有人上门购买,且不论是砍伐或移栽,都不需要我的劳动。这说明商品可以不是劳动产品。再如,我精心培育的盆景,纯粹自娱的个人爱好,但别人愿意高价购买,这说明商品可以不是为社会生产的使用价值。
按照《社会...方式》对商品的分析结论,不蕴含任何人类劳动的财富(如对人类有用的自然环境资源或自然物品),一旦作为商品交换,都要参照人类获取类似功能财富的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来度量价值大小。也就是说,财富可以不是人的劳动成果,但财富在转变为商品用于交换时,就会自然地蕴含无差别地人类劳动。而且,财富的存在形式并不是只有物品,物品的使用权同样可以作为财富存在,而且可以作为商品交换。所以,《社会...方式》认为,商品是用于交换的财富,而财富是对人解决问题有帮助的一切形式的存在,甚至包括乞丐要饭的经验、办法,都可以成为某个人心目中财富。
7.《资本论》在“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二重性”的分析上存在的问题(《资本论》第54页至第60页)
马克思在完成对商品两个因素(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分析后,就对商品中的劳动的二重性进行分析。整个分析过程是:首先,“由自己产品的使用价值或者由自己产品是使用价值来表示自己的有用性的劳动,我们简称为有用劳动。”其次,“每个商品的使用价值都包含着一定的有目的的生产活动,或有用劳动。”这形成社会分工。其三,作为生产使用价值的有用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其四,“人在生产中只能像自然本身那样发挥作用,就是说,只能改变物质的形式。不仅如此,他在这种改变形态的劳动本身中还要经常依靠自然力的帮助,因此,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
以上是对具体劳动的分析,然后是抽象劳动分析过程。“如果把生产活动的特定性质撇开,劳动就只剩下一点:它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商品价值体现的是人类劳动本身,是一般人类劳动的耗费。”“它是每个没有任何专长的人的有机体平均具有的简单劳动力的耗费。”简单平均劳动“在一定社会里是一定的。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为了简便起见,我们以后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做简便劳动力,这样就省去了简化的麻烦。”“因此,就使用价值来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质,就价值量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量,不过这种劳动已经化为没有进一步的质的人类劳动。在前一种情况下,是怎样劳动,什么劳动的问题;在后一种情况下,是劳动多少,劳动时间多长的问题。既然商品的价值量只是表示商品中包含的劳动量,那么,在一定的比例上,各种商品应该总是等量的价值。”
最后是综合劳动二重性。“不管生产力发生了什么变化,同一劳动在同样时间内提供的价值量总是相同的。但它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使用价值量是不同的:生产力提高时就多些,生产力降低就少些。
剖析:
马克思在这里分析劳动的目的,应该是想找到商品价值如何从具体劳动转化为抽象劳动的过程。但他没有找到,因为他在这里对劳动的分析,仍然采用抽象法进行分析,而不是像《社会...方式》那样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析。对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分析,也没有像《社会...方式》那样对简单劳动成果与复杂劳动成果进行度量性质的定性与定量分析,所以,马克思对商品劳动二重性的分析没有找到具体劳动转化为抽象劳动的质与量的尺度,商品价值量(抽象劳动的尺度)仍然是空洞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缺限使《资本论》无法揭示商品等价交换的原理。
重要的是马克思在这里分析的结论,“既然商品的价值量只是表示商品中包含的劳动量,那么,在一定的比例上,各种商品应该总是等量的价值。”这是马克思产生不变资本概念的理论基础。因为马克思认为不变资本都是从购买来的商品转变过来的,其价值量在流通过程中不会增殖,在消费过程中直接转移到产品中,其间也不会增殖,因而成为不变资本。
《社会...方式》的分析表明,同一商品在面对不同个人、不同市场时表现出来的价值是不一样的,这种不同是供求方面的需求状态差异造成的。不同厂家同种商品进入销售市场时的生产供应劳动成本可以有差异,但要统一用商品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单位为标准度量商品财富量。因此,商品交换价值量是商品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与商品社会价值、商品市场价值、商品买卖双方的需求价值等因素的综合。也就是说,抽去使用价值和商品社会价值、商品市场价值、商品买卖双方的需求价值等因素的影响,剩下的只有商品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
这个商品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就是马克思说的商品价值量,它确实只受生产力影响,一般情况下总是等量的。但把这个商品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视为商品等价交换的价值量,明显是错误的。
8.《资本论》在“价值形式或交换价值”的分析上存在的问题(《资本论》第61页至第87页)
马克思在这里对四种价值形式进行分析,这四种价值形式是:简单的、个别的、偶然的价值形式(物物交换),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多种商品之间的特殊等价交换),一般价值形式(以一般等价物为中介的商品交换),货币形式(以货币为中介的商品交换)。
马克思在这里的分析目的是想揭示商品价值如何从抽象人类劳动“外化”为货币形式的发展过程。分析依据的方法是矛盾论中的内部矛盾从“潜伏”状态到“显露”状态的“外化”理论。尽管马克思对这四种价值形式的分析很深刻,让人找不出毛病,但他并没有从中发现四种价值形式共同具有的等价交换原理,以及这一等价交换原理产生四种价值形式的过程。原因是马克思错误地把使用价值与价值(即抽象劳动)之间的矛盾视为价值形式发展的内因,因而无法找出四种价值形式中共同的原理性的内在发展关系。
《社会...方式》认为商品交换行为的内因是交换双方的买卖矛盾。“商品交换是人们用自己过剩的商品换取自己短缺商品的行为。待售商品对出售者而言的价值较低,因为出售者暂时不需要这些商品,长期闲置还有可能使这些商品失去各种功能而成为废品。但是,待售商品对购买者而言的价值较高,因为购买者迫切需要这些商品用于解决面临的各种矛盾。这里存在着同一商品对出售者与购买者具有不同价值的矛盾,由于待售商品的价值在交换过程中由购买者承认,这一矛盾在交换双方互相用自己的待售商品换取自己所需商品的交换过程中解决,因此,在交换过程中,商品的交换价值是商品购买方心目中的价值。”
《社会...方式》通过对交换双方买卖矛盾的分析,揭示商品等价交换公式(即商品等价交换原理)的产生过程,进而通过这一公式进一步分析出一般等价物与货币为中介时的商品价格公式。商品等价交换原理产生于商品交换双方在买卖过程中的博弈,《资本论》中的四种价值形式只是商品等价交换原理的具体表现形式。
下面摘录的是《社会...方式》中的商品等价交换公式(即商品等价交换原理)的产生过程。
那么,怎样确定商品交换价值与商品交换价值量呢?这需要对商品交换过程进行分析。
由于不同购买者心目中的商品价值各不相同,所以,商品出售者只能根据商品的社会需求情况和商品质量的社会要求标准来衡量商品的交换价值,并以商品社会价值为参照给自己的待售商品定价。商品社会价值的大小可以用商品社会价值系数表示。商品社会价值系数=商品社会质量系数×商品社会需求系数。
当然,商品出售者也可以通过商品拍卖的方式由商品需求者的竞争购买来最大限度地承认商品的价值。同样,商品购买者也可以用招标方式由商品出售者的竞争销售来最大限度地承认货币(或一般等价物)的价值。
受到生产力水平、交换地点远近、保管及运输难度、安全保护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商人供应相同商品的成本存在差异。如果商品出售者根据自己的商品实际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和商品社会价值确定单位商品交换价值量,那么,在商品出售者的商品实际劳动价值成本单位低于社会平均水平时,确定的单位商品交换价值量就低于社会平均水平,反之,在出售者商品实际劳动价值成本单位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时,确定的单位商品交换价值量就高于社会平均水平。
商品定价权在拥有商品所有权的出售者手里,那么,商品出售者如何确定自己商品的交换价值量呢?由于商品的价值由购买者承认,因此,商品出售者的定价要根据购买者的预期来确定。
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商品出售者不知道每个购买者的心理预期价位,同样,购买者也无法预知每个出售者的心理出售价位。这时,购买者与出售者都会以商品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单位与商品社会价值为标准来预测单位商品交换价值量。
也就是说,购买者与出售者都要以单位商品社会劳动价值量为基准来衡量单位商品交换价值量。单位商品社会劳动价值量=商品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商品社会质量系数×商品社会需求系数。
说明1:商品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单位一般以占有社会大部分市场份额的几个品牌商品劳动价值成本单位的加权平均值为参照标准来估算。
说明2:商品社会需求系数可以根据当地社会总体供需情况估算。
交换在市场中进行,同一种商品在不同地点市场的供需情况与供应成本往往不一致。所以,每一地区的商品社会劳动价值量与商品市场需求系数之积是商品被市场承认的社会劳动价值量,这里称为商品市场劳动价值量。商品市场需求系数是某时段商品在市场的预期需求量与预期拥有量的比值,反映商品在市场的供求矛盾存在程度。
单位商品市场劳动价值量是商品出售者与购买者预期的单位商品交换价值量。由于普通的商品出售者与购买者大多不具有估算商品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商品社会需求系数与市场需求系数的信息资源或能力,因而,出售者与购买者一般以占有市场份额最多的品牌商品市场价值为参照估算单位商品市场劳动价值量。
商品出售者只能以估算的单位商品市场劳动价值量为基础,根据自己的商品个人市场需求系数来定价。出售者商品个人市场需求系数是指某时段出售者对自己商品的市场需求预期量与商品供应预期量的比值,是反映该时段出售者的商品在市场上供求情况的参量。从理论上说,不论商品出售者估算的单位商品市场劳动价值量存在多大的误差,都可以用商品出售者的商品个人市场需求系数来修正,尽管这种修正存在着时间上的滞后性。
出售者商品供应量决定出售者的商品市场份额需求量,出售者商品的市场需求量反映出售者的商品市场份额拥有量,因此,(1/出售者商品个人市场需求系数)是某时段出售者对自己商品的市场份额预期需求量与市场份额预期拥有量的比值,是反映该时段出售者对商品市场份额需求情况的参量。
同一品牌商品在同一市场上可以有多个出售商,各个出售商占有的市场份额不同,尽管各个出售商在每一时段对该品牌商品的销售预期与供应预期各不相同,但他们会尽量保持供销的平衡,以免因库存过多而积压资金或供应不上而失去市场份额,因而出售者的商品个人市场需求系数是维持供销平衡的商品交换价值修正系数。单位商品市场劳动价值量与出售者商品个人市场需求系数的积可称为单位商品个人市场劳动价值量。
单位商品个人市场劳动价值量是商品出售者心目中确定的单位商品市场劳动价值量实际值。公式表示为:单位商品个人市场劳动价值量=单位商品市场劳动价值量×出售者商品个人市场需求系数=商品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商品社会价值系数×商品市场需求系数×出售者商品个人市场需求系数。
商品出售者的目的是用待售商品换取所需的商品,因此,商品出售者实际定价时还要考虑自己需求对方商品的程度。商品出售者对自己待购商品的需求程度可直接用自己的待购商品需求系数表示。
待购商品需求系数是购买者某时段待购商品预期需求量与预期拥有量的比值,反映该购买者交换欲求的大小。(1/待购商品需求系数)体现购买者满足需求的程度。待售商品数量与(1/待购商品需求系数)之积是出售者为满足购买需求而愿意承认的交换量,其与单位待售商品个人市场劳动价值量之积就是出售者心理预期的商品交换价值量,可称为出售者商品心理交换价值量。公式表示为:出售者商品心理交换价值量=待售商品数量×(1/待购商品需求系数)×单位待售商品个人市场劳动价值量。
单位待售商品个人市场劳动价值量与(1/待购商品需求系数)之积是出售者为满足购买需求而在心理上确定的最低单位商品交换价值量,可称为单位商品心理交换价值量。[1-(1/待购商品需求系数)]是商品出售者为实现购买目的而愿意让价的最大比例。在[1-(1/待购商品需求系数)]<0时,商品出售者会因为不需要对方商品而不愿意交换。
互换商品的甲乙双方为满足各自的购买需求,彼此都按照商品心理交换价值量等价原则交换,交换等式为:
甲方A商品心理交换价值量=乙方B商品心理交换价值量 => A商品数量×单位A商品个人市场劳动价值量/B商品甲方购买需求系数=B商品数量×单位B商品个人市场劳动价值量/A商品乙方购买需求系数 => A商品个人市场劳动价值量×A商品乙方购买需求系数=B商品个人市场劳动价值量×B商品甲方购买需求系数
在等式中,商品个人市场劳动价值量是出售者认可的商品市场劳动价值量,其与商品购买者需求系数之积的反映了出售者商品被购买者承认的劳动价值量,是商品在交换时被出售者与购买者共同认可的劳动价值量,所以,商品个人市场劳动价值量与商品购买者需求系数之积是商品的真实交换价值量。公式表示为:
商品交换价值量=商品数量×单位商品个人市场劳动价值量×商品购买者需求系数=商品数量×商品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商品社会价值系数×商品市场需求系数×出售者商品个人市场需求系数×商品购买者需求系数。
由于商品交换价值量=商品数量×商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商品交换价值系数,因而 商品交换价值系数=商品社会价值系数×商品市场需求系数×出售者商品个人市场需求系数×商品购买者需求系数。
在这里,“甲方A商品心理交换价值量=乙方B商品心理交换价值量” 的等式与 “甲方A商品交换价值量=乙方B商品交换价值量” 的等式相同。商品交换价格是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由这一等式可得:
商品A→B交换价格=商品B数量/商品A数量=(单位商品A个人市场劳动价值量/单位商品B个人市场劳动价值量)×(商品A乙方购买需求系数/商品B甲方购买需求系数)=(单位商品A市场劳动价值量/单位商品B市场劳动价值量)×(商品A甲方个人市场需求系数/商品B乙方个人市场需求系数)×(商品A乙方购买需求系数/商品B甲方购买需求系数)
在式中,(单位商品A市场劳动价值量/单位商品B市场劳动价值量)是商品A与商品B交换的市场交换比例,这里可称为商品A→B市场交换价格。
商品A→B市场交换价格=单位商品A市场劳动价值量/单位商品B市场劳动价值量=(商品A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商品B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商品A社会价值系数/商品B社会价值系数)×(商品A市场需求系数/商品B市场需求系数)。
由此可得,
商品A→B交换价格=商品A→B市场交换价格×(商品A乙方购买需求系数/商品B甲方购买需求系数)×(商品A甲方个人市场需求系数/商品B乙方个人市场需求系数)。
这个价格公式反映物物交换时的情况。物物交换活动一般在交换双方彼此需求对方产品,且交换品种较少的情况下存在。
当物物交换的种类扩大到一定程度时,单一的物物交换活动因为交换需求不对称的交换矛盾而分裂为以一般等价物为中介的买和卖二部分构成的交换活动。在以一般等价物为中介的交换活动中,所有的交换都是商品与一般等价物之间的交换。用一般等价物换取商品的人是购买者,用商品换取一般等价物的人是出售者。
由于一般等价物本身也是商品,所以,这个商品交换价格公式也适用一般等价物为中介的商品交换。”
“当商品交换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时,一般等价物的功能就从以商品功能为主转变为以交换职能为主,具有交换职能的一般等价物按社会流通要求的规格和质量要求标准生产时,称为商品货币。
商品货币的规格按流通便利性要求设定,各规格商品货币之间通常设定为十进制关系,商品货币的计量单位称为货币单位。货币单位的数量称为金额,反映商品货币的量的多少。由于商品货币是按社会规定的标准规格生产,因而,在严格管理下,商品货币的社会质量达标系数等于1,此时,商品货币社会价值系数=商品货币的社会质量达标系数×商品货币社会需求系数=商品货币社会需求系数。同样,在商品货币生产权与发行权得到严格限制的情况下,商品货币的生产与发行成本基本固定。”
“所有商品劳动价值量都可以用商品货币社会劳动价值单位折算为商品货币金额。同样,商品生产或流通过程消耗的各工种劳动量价值量、各种原料劳动价值量和生产设施折旧劳动价值量都可以用商品货币社会劳动价值单位折算为商品货币金额。商品生产劳动价值成本用商品货币社会劳动价值单位折算,称为商品生产成本金额。商品流通劳动价值成本用商品货币社会劳动价值单位折算,称为商品流通成本金额。
当商品货币供应量不能满足交换需求时,人们就用记录商品货币金额的可兑换纸币进行交换,纸币由政府统一发行就成为法定货币。纸币的出现使货币单位成为交换符号。当记录货币单位的工具是磁卡时,货币就从物质存在转为符号存在,称为符号货币或电子货币,符号货币是交换中介物的终极存在。”
“可兑换纸币是在商品货币供应量不能满足流通需求的情况下出现的替代性流通中介,从一开始就是作为商品货币的所有权证书存在。可兑换纸币的几种面额是人们根据流通便利性要求人为规定的易于计算的几种,而且可兑换纸币面额是代表同等金额的商品货币,而不是单位纸币的生产与发行成本金额或社会劳动价值成本。
当可兑换纸币的商品货币所有权证书职能由政府用法律的权威来规定时,就转变为法定纸币。在法律强行规定下法定纸币的面额等同于相同金额的商品货币。当法定纸币的流通信用可以取代商品货币时,法定纸币就成为市场上唯一的流通中介。
纸币与商品货币都是严格按照规格、尺寸和质量要求标准生产,社会质量达标系数通常等于1,因此,纸币与商品货币的社会价值都取决于社会需求系数。纸币的社会价值量=货币金额×纸币社会需求系数,商品货币的社会价值量=货币金额×商品货币社会需求系数。在纸币发行量过大的情况下,纸币的社会需求系数就低于商品货币社会需求系数,这时同等金额的商品货币价值量就高于纸币价值量。”
比较一下可以发现,在《社会...方式》的分析中,物物交换的价值形式、一般等价物为中介的价值形式、商品货币为中介的价值形式和纸币为中介的价值形式都是商品交换价格公式在不同交换环境下的表现。而《资本论》完全局限在商品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关系之中分析价值形式,没有在交换双方买卖矛盾的发展背景下研究商品价值形式,所以。马克思无法发现商品等价交换原理和货币价值形式的成因。
9.《资本论》在“商品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的分析上存在的问题(《资本论》第88页至第102页)
马克思在这里说,“商品形式的奥秘不过在于: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由于这种转换,劳动产品成了商品,成了可感觉又超感觉的物或社会的物。”“劳动产品一旦作为商品来生产,就带上拜物教性质,因此拜物教是同商品生产分不开的。”“商品世界的这种拜物教性质,像以上分析已经表明的,是来源于生产商品的劳动所特有的社会生产。”
马克思认为,劳动直接是私人劳动,间接地才是社会劳动,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这种矛盾,只有当劳动的社会性质得到外部实现时才能统一。而这种社会性又只能实现在物中,即表现在商品与商品的关系中。因此它不表现在人与人的关系,而表现为物与物的关系。所以,商品拜物教的根源是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及其产生的商品生产者的劳动的特殊社会性质。
随后,马克思又从价值规定的内容、价值量的决定及价值形式三个方面探讨商品拜物教的现实原因。从价值规定的内容分析私人具体劳动异化为抽象社会劳动的过程;从价值量的决定分析商品交换的量的比例是由某种“社会尺度”(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过程;从价值形式分析货币形式用“物的形式掩盖了私人劳动的社会性质以及私人劳动者的社会关系,而不是把它们揭示出来”。
最后马克思分析四种生产形式,用以说明商品拜物教的存在及消除条件。
剖析:
马克思在这里的分析探讨很严密、系统,字面上看不出有什么问题。但是,仔细观察可以发现,马克思分析商品拜物教根源时,没有用矛盾分析法寻找商品异化的内因,没有从导致商品异化现象的内在矛盾开始分析,而是从商品形式找异化原因。因此,马克思在这里的分析无法揭示商品资本化的原因和过程,对商品拜物教成因的分析显得空洞无力,没有说服力。
“异化”是指矛盾发展到一定阶段时,矛盾的主体转化为自己的对立面。异化是内在矛盾不断发展产生的结果。商品原本是用于换取短缺资源的过剩资源,表现为商品出售者的不需要的多余产品,最后“异化”成了专门为交换而生产的商品,而且人们生产商品的目的不是单纯地为了换取自己短缺的商品,而是为了赚钱。商品形式的这种变化称为“异化”。
《社会...方式》则把交换行为的成因作为商品异化的根本内因。书中在分析经济行为成因时指出,经济行为是解决行为能量供求矛盾的行为,经济行为由生产供应行为与交换供应行为组成,生产与交换供应行为的目的是满足行为功能能量供应需求。行为功能能量的供应需求是产生商品交换行为根本原因。这也是导致商品形式出现异化的根本内因。
任何矛盾主体的异化现象都是在强大的内在动力驱使下产生的矛盾运动方式发生变化的结果。而在马克思找到的商品形式异化原因(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中,缺少这个强大内在动力。因为在某个社会生产力水平下,商品价值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具有稳定性,商品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差异不可能很大,在以商品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标准的等价交换中,商品交换的利润很低,仅仅是具体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差额。此时,商品交换的动力仅仅是互换所需,而不是获取丰厚的利润。试问,没有丰厚利润的驱动,资本家为什么要专门生产用于交换的商品呢?
在《社会...方式》中,商品的量可以用蕴含的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表示,商品交换价值量是商品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与商品社会需求价值、商品市场需求价值与商品购买者需求价值的综合。资本家专门生产用于交换的商品,可以获取生产力利润(商品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与实际劳动价值成本之间的差额),社会需求利润,市场需求利润,商品购买者个人需求利润等构成的商品需求利润。此外,资本家还可以在交换中获取货币需求利润(由货币社会需求价值、货币市场需求价值与货币个人需求价值产生的利润)。正是因为有强大的商业需求利润驱动,才会产生商品拜物教现象。
例如,我用多余的足够做四件上衣的麻布换取甲做的一件上衣,通过交换我不仅满足了对上衣的需求,还节省了做上衣的时间。如果我自己做上衣需要二个工作日,那么,我用多余的做三件上衣的麻布换取了二个工作日的时间自由。反过来,如果甲做一件上衣的时间是一个半个工作日,但甲很愿意把换取的麻布做成四件上衣用于交换,在这里,用一件上衣交换来的麻布是甲的生产资本,生产出来的这四件上衣是甲为交换而专门生产的交换资本。这四件上衣中,甲准备用一件上衣继续换取足够做四件上衣的麻布,用其他三件上衣换取自己需求的粮食、铁器或瓷器,从而既满足了消费需要,又节省了自己生产粮食、铁器和瓷器的时间,还能在交换中再次获取额外的需求利润。正是强大的商业利润驱动,才会产生商品资本与货币资本的经营行为,即商品形式的异化现象。
《社会...方式》认为,商业需求利润由商品需求利润与货币需求利润组成。商品需求利润与货币需求利润主要因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的商品社会价值系数、商品市场价值系数、货币社会价值系数、货币市场价值系数及商品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单位的差异产生。对商业需求利润的追求导致商人、商业贸易组织、专门给商人供应商品的生产企业、专门给商业活动和商品生产活动提供技术服务与安全服务的服务企业出现。
获取商品需求利润的资本称为商业资本。追求货币需求利润的资本称为金融资本。生产供应商品的资本称为生产资本。为商业活动和生产活动提供技术服务的资本称为服务资本。商业资本、金融资本、生产资本与服务资本追求的都是商业需求利润。这些追求商业需求利润的资本经营者称为资本家。
《社会...方式》认为:“(资本)经营行为是经济行为的组成部分,经济行为通过具体的(资本)经营行为进行。经济行为的目的是获取行为功能能量,(资本)经营行为的目的是获取利润。经济体通过具体经营行为获取的利润增强经济实力,最终实现经济行为的目标。”也就是说,商品拜物教现象是经济行为发展的必然产物。
从这一点看,马克思分析的消除商品拜物教现象的条件是不存在的。
二.《资本论》对“交换过程”的分析存在的问题(《资本论》第103页至第113页)
《资本论》第二章标题是交换过程。马克思在这里采用矛盾分析法进行分析。马克思认为在进入交换过程后,商品使用价值与商品价值的矛盾就表现为交换过程的矛盾,它表现在:1.商品对其所有者来说是非使用价值,它必须通过交换达到它的使用者手中,才能作为使用价值来实现。但交换使商品作为价值对待,因此,商品在作为使用价值来实现之前,必须先作为价值来实现;另一方面,商品在作为价值实现之前,又必须证明它是使用价值。2.商品生产者要通过交换获取自己所需要的使用价值,因此交换对他是个人过程;但另一方面,他又要通过交换实现自己的商品的价值,使其为社会所承认,因此它又是社会过程。但同一过程不能同时对一切商品生产者来说既是个人的,又是社会的。
因此,价值的实现与使用价值的实现,个人过程与社会过程,它们彼此相互依存、相互排斥,构成了交换过程的矛盾。两个过程之间不能统一,关键在于缺少一个公认的一般等价物。货币的出现是通过把直接的物物交换W—W一分为二,即分解为W-G和G-W的办法来解决这一矛盾。这就是说把价值的实现与使用价值的实现,个人过程与社会过程分离的办法来解决这一矛盾。
因此货币的出现不过是交换过程的矛盾发展的结果。这个过程经历了从个别等价物、特殊等价物到一般等价物的阶段,最后通过使一般等价物的职能与商品金的自然物体相结合的方法,使金成为货币。
最后,马克思分析货币拜物教的成因,“货币拜物教的迷就是商品拜物教的迷,只不过变得明显了,耀眼了”。
分析:
马克思在这里对交换过程的矛盾分析,同样很严密,逻辑性强,字面上找不出逻辑问题。但是,马克思对交换过程的分析并不是从买卖双方的交换矛盾进行分析,而是对商品使用价值实现与价值实现、个人过程与社会过程进行矛盾分析,并误认为它们之间的矛盾就是交换过程的矛盾。因此,马克思在这里的分析无法揭示商品交换过程的本质。
而《社会...方式》认为导致交换过程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交换双方对商品的买卖需求,而不是商品使用价值实现与价值实现之间的矛盾或个人过程与社会过程的矛盾。《社会...方式》通过对交换过程的买卖矛盾的分析,不仅揭示了商品等价交换公式,还揭示了商品财富价值与劳动价值在交换过程被承认的方式,最终发现商品交换过程既是生产分工合作的过程,也是劳动资源按需分配的过程,还是一种消费资源按需分配的过程。
《社会...方式》对交换过程的分析结论如下:
“商品交换行为是生产分工合作行为的一种表现。商品交换既是商品功能的交换,也是商品中蕴含的无差别人类劳动的交换,因此,交换过程对商品价值的承认分为对商品功能价值的承认和对商品劳动成本价值的承认二部分。对商品功能价值的承认表现为商品交换价值,对商品劳动成本价值的承认表现为商品劳动价值成本。
对商品功能价值的承认分三步,首先表现为社会对商品功能价值的承认,可称为商品社会价值,其大小可用商品社会质量系数与商品社会需求系数之积表示,称为商品社会价值系数。其次是市场对商品功能价值的承认,可称为商品市场价值,其大小可用商品社会价值系数与商品市场需求系数之积表示,称为商品市场价值系数。其三是购买者对商品功能价值的承认,称为商品交换价值,其大小可用商品市场价值系数与商品购买者需求系数之积表示,称为商品交换价值系数。
对商品劳动成本价值的承认同样分三步:一是根据各工种劳动量的社会价值标准把商品劳动成本折算为商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这是社会对商品劳动成本价值的承认;二是根据各品牌商品市场份额情况,把商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折算为商品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这是市场对商品劳动成本价值的承认;三是购买者对商品社会平均劳动成本价值的承认,表现为商品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与商品交换价值系数之积,称为商品交换价值量。商品交换价值量是购买者对商品功能价值的承认和对商品劳动成本价值的承认的统一。商品交换价值量等价交换原则的具体表现是商品交换双方心理交换价值量的等价交换。商品交换价格是这一等价交换原则下产生的商品数量交换比例。
在交换过程中,交换价值较高的商品被承认的程度高于交换价值较低的商品。商品之间交换的比例实质是单位商品交换价值量之间的交换比例,商品交换价值量的本质是商品劳动价值量,因此,交换活动实际上是一种劳动资源的按需分配活动。通过商品交换活动,较高交换价值商品的生产活动能够换取更多的劳动资源,较低交换价值商品的生产活动只能换取较少的劳动资源,从而不得不缩小生产规模。
交换行为是用过剩的可交换资源换取急需的消费资源以满足消费需求的行为,因此,商品交换活动既是生产分工合作的活动,也是一种劳动资源按需分配的活动,还是一种消费资源按需分配的活动。这种按需分配活动与生产(或消费)组织过程中的按需分配完全不同,因为交换过程中的按需分配是通过市场交换进行,而生产(或消费)组织过程中的分配是通过管理机构协商进行,不一定能够真正做到按需分配。人们一般把通过社会管理机构进行的资源分配活动称为社会分配活动,把通过市场交换进行的资源分配活动称为社会交换活动。社会分配活动与社会交换活动是二种不同形式的资源分配活动,不仅如此,分配行为是一种组织行为,而交换行为是一种市场行为,二者是不同性质的行为。”
比较一下,就可以发现《社会...方式》不仅解决了《资本论》没有解释的商品使用价值与商品价值如何在交换中被承认的问题,还解释了交换的本质既是实现生产分工合作的方法,也是消费资源与劳动资源按需分配的手段。
同样是严密的分析,但对分析起点(交换过程的内因)的认识不同导致结果完全不同。《社会...方式》发现了商品等价交换原理和商品交换的本质,而《资本论》无法发现商品使用价值与价值在交换过程中被承认的方式。
三、《资本论》在“货币或商品流通”的分析上存在的问题(《资本论》第114页至第170页)
马克思在这里首先想解决的是商品价值从私人劳动转化为抽象劳动的度量尺度问题。在《资本论》第73页讨论“等价形式”时说,“充当等价物的商品的物体总是当做抽象人类劳动的化身,同时又总是某种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的产品。因此,这种具体劳动就成为抽象人类劳动的表现。”金是货币商品,因此,在第三章的一开始(第114页),马克思就说:“金的第一个职能是为商品世界提供表现价值的材料,或者说,是把商品价值表现为同名的量,使它们在质的方面相同,在量的方面可以比较。这样金执行一般的价值尺度的职能,并且首先只是由于这个职能,金这个独特的等价商品才成为货币。”“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商品内在的价值尺度即劳动时间的必然表现形式。”
马克思如此重视金的价值尺度功能,是因为他无法解决商品私人劳动转化为抽象人类劳动的度量问题,而金的等价物功能使金的具体劳动直接成为抽象人类劳动。本来看不见、摸不着的商品抽象价值,通过金才得以表现出来。
马克思随后分析商品价值在金的价值尺度下的转化为价格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仍然是商品相对价值形式的转化过程。马克思说,因为金这个等价商品,“现在商品的一般相对价值形式又具有商品最初的即简单的或个别的相对价值不甘落后样子。另一方面,扩大的相对价值表现,或相对价值表现的无限的系列,成为货币商品所特有的相对价值形式。”“然而货币并没有价格。货币要参加其他商品的这个统一的相对价值形式,就必须把自己当做自己的等价物。”
剖析:
我们知道,任何转化都是矛盾关系的发展发生质变的结果。但马克思在前面关于四种价值形式的转化和这里的价值形式的转化,都没有说明商品交换的矛盾关系如何发生质变的情况。最为重要的是,马克思一直没有对商品的私人具体劳动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无法找到私人劳动转化为抽象社会劳动的途径,甚至错误地把等价物商品的具体劳动视为抽象社会劳动,进而把金这种货币商品的具体劳动视为价值尺度,却又无法说明这个价值尺度衡量商品抽象劳动的方法,即商品价格度量方法。只好再一次运用商品相对价值形式的转化来研究价格标准和计量货币的问题。这恰恰说明马克思对价值尺度的研究是失败的,因为这个研究途径永远得不出商品价格的公式和货币价格公式。
与《资本论》相反,《社会...方式》通过对商品交换价格公式的分析,得到价值尺度是商品货币社会劳动价值单位。所有商品的劳动成本都可以用这个价值尺度计量为货币金额,并且通过分析解释了商品货币在被可兑换纸币或法定纸币取代后,价值尺度仍然是商品货币社会劳动价值单位的原因。这些内容在讨论“《资本论》关于“价值形式或交换价值”的分析”时已经引用过,这里就不重复了。
马克思在第三章的后面对流通手段的分析是没有问题的,这些内容中的对商品买与卖过程的分析是为下一章研究货币转化为资本准备的,而不是为了揭示商品使用价值与价值在交换过程中的实现方式,从而找到商品交换价格公式。所以,马克思的这一分析失去了原本的意义。
四、《资本论》在“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分析上存在的问题(《资本论》第171页至第205页)
马克思在这里没有给资本下定义,只是说“商品流通是资本的起点。”“资本在历史上起初到处都是以货币形式,作为货币财产,作为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与地产相对立。然而,为了认识货币是资本的最初的表现形式,不必回顾资本产生的历史。这个历史每天都在我们面前重演。”
“作为货币的货币与作为资本的货币的区别,首先只是在于它们具有不同的流通形式。商品流通的直接形式是W-G-W,商品转化为货币,货币再转化为商品,为买而卖。...,另一形式G-W-G,货币转化为商品,商品再转化为货币,为卖而买。在运动中通过后一种流通的货币转化为资本,成为资本,而且按它的使命来说,已经是资本。”
随后,马克思对这二个流通形式进行比较研究,通过研究它们的共同点发现:资本的运动也必须遵循商品流通的规律,以等价交换的原则为基础。
然后,比较这二种流通公式的形式区别:1.两个循环有相反的次序;2.货币支出方式不同;3.媒介运动不同。
由于形式区别不能揭示二种流通公式的本质区别,所以《资本论》进一步分析它们的目的与内容的不同。
这二种流通公式的目的与内容的不同是:“在W-G-W中,始点是一种商品,终点是另一种商品,后者退出流通,转入消费。因此,这一循环的最终目的是消费,是满足需要,”不同使用价值的交换是其内容。相反,在G-W-G中,始点和终点都是货币。“因此这一循环的动机和决定目的是交换价值本身。”在这一循环中,两极货币的区别体现在量上,“G-W-G过程所以有内容,不是因为两极有质的区别(二者都是货币),而只是因为它们有量的不同。最后从流通中取出的货币,多于起初投入的货币。...,因此这个过程的完整形式是G-W-G’。其中的G’=G+ΔG,即等于原预付货币额加上一个增殖额。我把这个增殖额或超过原价值的余额叫做剩余价值。”
随后,马克思进一步分析这二种流通公式运动界限的不同:在W-G-W中,买卖过程以满足某种需要为目的,所以,运动是有限的,需要的满足就是运动的终止。相反,在G-W-G’中,运动的始点与终点都是价值,“货币在运动终结时又成为运动的开端。...,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流通本身就是目的,因为只是在这个不断更新的运动中才有价值的增殖。因此,资本的运动是没有限度的。”
最后,马克思分析这二种流通公式的主体不同:在W-G-W中,商品价值所采取的独立形式即货币形式,只是交换过程的媒介,运动一结束就会消失;相反,在G-W-G’中,商品与货币仅是价值的不同存在形式,商品是其特殊存在形式,货币是其一般存在形式。价值不断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在这一过程中永不会消失,从而变成一个“自动的主体”。“既然它生出剩余价值的运动是它自身的运动,它的增殖也就是自行增殖”。“价值作为这一过程的扩张着的主体,首先需要一个独立的形式,把自身的同一性确定下来。它只有在货币上才具有这种形式。因此,货币是每个价值增殖过程的起点和终点”。
马克思紧接着在第二节对资本总公式的矛盾进行分析。“货币羽化为资本的流通形式,是和前面阐明的所有关于商品、价值、货币和流通本身的性质的规律相矛盾的。它和简单商品流通相区别的地方,在于同样两对立过程(卖和买)的次序相反。”弓孟谦教授对此解释说,“前已表明,商品是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价值是抽象劳动的物化形式,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货币是商品的一般等价物,它实现商品的价值,但不能使这个价值增加;流通过程是商品形态变化的领域,它不是价值的源泉。所以,价值增殖的运动,表面上看显然是与这些规律相矛盾的。资本运动与商品运动的不同之处,只不过是改变了两个对立过程(买和卖)的顺序。...,何况这种顺序的颠倒,也只是对三个流通当事人中的一个才存在的。‘可见,我们把序列颠倒的过程,并没有越出简单商品流通领域’。换言之,资本的价值增殖运动,运行于一般的商品流通环境中,但它又和这一流通领域的支配规律相矛盾,这就是总公式的矛盾。”
马克思在分析这一矛盾时,批判了那些把流通看成价值增殖的源泉的形式主义说法,论证了流通不能产生剩余价值。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83-186页给出的理由是:拿表现为单纯的商品交换这种形式的流通过程来说,两个商品占有者彼此购买对方商品,只能是等价物的交换。就使用价值来看,双方都能得到好处,让出对自己无用的商品,得到自己需要的使用价值。就交换价值来看,则是同等价值的交换,双方都无利益所得。
随后,马克思分析了在非纯粹地不等价交换情况下,能否产生剩余价值的问题,马克思分析了三种不等价交换的情况,分析结论仍然是:剩余价值不能在流通过程产生。马克思的分析理由是:第一种情况是贵卖和贱买,其中一方得到暂时利益,但当商品生产者交互成为买者与卖者时,这种暂时利益就会失去。第二种情况是只买不卖,马克思认为这个只买不卖的阶级不存在,因为他没有货币来源。就算他有特权,能从商品占有者手里取得货币,那么,商品占有者把商品在价值以上出卖给他,也只不过是把无偿上缴的货币再骗回来一部分而已。商品占有者仍然是吃亏。“这决不是发财致富或创造剩余价值的方法”。第三种是既贵卖又贱买,且总是使对手上当,在这种情况下,一人之所赚,就是他人之所失,社会上的价值总和一点没有增加。因此,“流通或商品交换不创造价值。”
马克思通过上述分析得到的结论是:“剩余价值不能从流通中产生;因此,在剩余的形成上,必然有某种在流通中看不到的情况发生在流通的背后。”但是,剩余价值又不能脱离流通而产生,因为在流通过程之外,商品生产者就只同自己的商品有关系,他们用自己的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但不能同时又形成一个价值余额。“因此,资本不能从流通中产生,又不能不从流通中产生。它必须既在流通中又不在流通中产生。”所以,“货币转化为资本,必须根据商品交换的内在规律来加以说明,因此等价物的交换应该是起点。”
“剩余价值不能从流通中产生”,那么剩余价值产生于何处呢?马克思把目光投向劳动力的买和卖。马克思的分析过程如下:“要转化为资本的货币的价值变化,不可能发生在这个货币本身上,因为货币作为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只是实现它所购买或所支付的商品的价格。...,同样,在流通的第二个行为即商品的再度出卖上,也不可能发生这种变化,因为这一行为只是使商品从自然形式再转化为货币形式。因此,这种变化必定发生在第一个行为G-W中所购买的商品上,但不是发生在这种商品的价值上,因为互相交换的是等价物,商品是按照它的价值支付的。因此,这种变化只能从这种商品的使用价值本身,即从这种商品的消费中产生。要从商品的消费中取得价值,我们的货币占有者就必须幸运地在流通领域内即在市场上发现这样一种商品,它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的独特属性,因此,它的实际消费本身就是劳动的对象化,从而是价值的创造。货币占有者在市场上找到了这样一种独特的商品,这就是劳动能力或劳动力。”
马克思对劳动力商品的定义是“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一个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他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
随后,马克思站在货币所有者的角度寻找作为商品的劳动力,结果发现劳动力要成为商品,必须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劳动力的所有者必须是法律上的自由人;二是劳动力所有者没有生活资料与生产资料,只能靠出卖劳动力为生。
然后,马克思分析劳动力商品的特点和劳动力商品的价值。生产劳动力的必要劳动时间,可以化为生产这些生活资料的劳动时间,“劳动力价值可以归结为一定量生活资料的价值。因此,它也随着这些生活资料的价值即生产这些生产活资料所需要的劳动时间量的改变而改变。”“生活资料的价值正是表现在劳动能力的价值上。劳动能力不卖出去,对工人就毫无用处。”“劳动力的消费过程,同时就是商品和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
剖析:
马克思在这里的分析过程非常严密。他的分析结论是:剩余价值不能在流通中产生,而是产生在第一个行为G-W中所购买的商品之中的劳动力商品上,因为除劳动力商品之外的商品都是互相交换的等价物,是按照它的价值支付的。也就是说,剩余价值是劳动力商品创造的。
马克思没有研究资本的定义,没有研究资本的产生过程和存在方式,更没有说明财富转化为资本的条件,但他在这里发现货币资本创造价值的途径是利用劳动力商品创造了剩余价值,且商品流通过程不产生剩余价值。这个发现是否正确,这里需要分析一下。
分析之前需要明确一下马克思的资本概念范围。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六章关于可变资本与不变资本的的论述中说:“可见,转变为生产资料即原料、辅助材料、劳动资料的那部分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并不改变自己的价值量。因此,我把它称为不变资本部分,或简称为不变资本。相反,转变为劳动力的那部分资本,在生产过程中改变自己的价值,它再生产自身的等价物和一个超过这个等价物而形成的余额,剩余价值。这个剩余价值本身是可以变化的,是可大可小。这部分资本从不变量不断转化为可变量。因此,我把它称为可变资本部分,或简称为可变资本。”
根据马克思对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定义,和《资本论》第四章“货币转化为资本”一开始几个自然段对资本的描述,可以发现马克思认为的资本就是货币财产,他说,“资本在历史上起初到处都是以货币形式,作为货币财产,作为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与地产相对立。”而所谓的不变资本是指购买生产资料部分的货币财产,可变资本是指购买劳动力商品部分的货币财产。
也就是说,马克思对资本的认识很狭隘,就是指货币财产。所以,土地、知识与技术与生产资料作为商品购买下来并用于生产产品时,只能作为不变资本存在。除此之外,就只有购买劳动力商品的可变资本。
因此,我们必须在马克思的资本概念范畴之内,分析马克思关于流通过程不产生剩余价值,和创造剩余价值的是劳动力商品的结论的正确性。
我们分析一下商品流通过程不会产生剩余价值的结论的正确性。
马克思认为在W-G-W中,不会产生剩余价值,因为始点是商品,终点是另一商品,后者退出流通,进入消费。那么,如果终点不是另一商品,而是同一商品,会发生什么情况?比如,我在春季发生粮荒时高价出售Q量粮食,获得G量货币,然后到今年秋收粮价低时再用G量货币收购粮食,得到(Q+ΔQ)量粮食,这ΔQ量粮食是不是剩余价值?这剩余价值是G量货币产生的吗?(Q+ΔQ)量粮食我无法全部消费,只好小额高价零售给市民,到明年春季粮荒时再全部高价出售掉,结果总共获取(G+ΔG)量货币,这ΔG量货币是剩余价值。ΔQ量粮食与ΔG量货币都是在流通过程中产生的,不同之处是:ΔQ量粮食产生于W-G-W’的流通循环,而ΔG量货币产生于G-W-G’的流通循环。
请注意,在这整个流通过程中,我没有强买强卖,但做到了贵卖贱买。按马克思的分析,货币不能产生剩余价值,ΔG量货币产生于G-W-G’的G-W中所购买的商品之中的劳动力商品上。那么,ΔQ量粮食产生于W-G-W’的何处?W-G是等价交换,G-W’也是等价交换,货币G是等价物,不能产生剩余价值,在生产力水平不变的情况下,Q量粮食价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不会变的,那么,没有诈骗行为的我,在交换中获得的ΔQ量粮食是谁创造出来的?
马克思没有面对这个问题。但他认为在贵卖贱买这种情况下,一人之所赚,就是他人之所失,社会上的价值总和一点没有增加,所以,流通过程不创造剩余价值。那么,ΔG量货币也是在贵卖贱买这种情况下获取的啊,为什么不能做同样的解释呢?
在这个例子里,Q量粮食是去年秋收的粮食,(Q+ΔQ)量粮食是今年秋收的粮食,如果二者的价值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相等,都与G量货币价值量等价,那么唯一可能的解释就是今年天气好,粮食收成高,同等的劳动量收获的粮食多,所以,这是今年生产力水平提高的结果。
既然如此,请问:换取(Q+ΔQ)量今年秋收粮食的G量货币,为什么在出售(Q+ΔQ)量今年秋收的粮食之后变成了(G+ΔG)量货币呢?(Q+ΔQ)量今年秋收的粮食的价值量已经不可能再有变动了,那么是什么创造了ΔG量货币?
这个例子证明商品流通过程是可以产生剩余价值的。根据《社会...方式》的分析,流通过程产生剩余价值的原因是原本闲置的劳动成果蕴含的社会劳动价值量被急需的消费者在购买中用货币承认的结果。商品经济越发达,闲置劳动成果的价值被发现的程度就越深,社会财富价值总量就越会增加。马克思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所以,才会有“流通中的价值总量不管其分配情况怎样变化都不会增大”的错误认识,进而产生流通过程不产生剩余价值的错误结论。
我们继续分析一下创造剩余价值的只有劳动力商品的结论的正确性。
这里再次用举例的方式研究如下问题:用货币购买的生产资料(不变资本)是不是真的不能产生剩余价值?
我给自己的造船厂购买了造三艘运输船的原料(如钢材),花费40万元。购进40万元原料后,战争爆发,钢材等造船原料成为战略物资被限购,价格暴涨3倍,同时,运输船的需求量也暴涨,船的售价上涨5倍。现在我的造船成本同以前一样仍然是20万元,原先船价是25万元/艘,现价是125万元/艘。原先每艘船的剩余价值是5万元,现在是每艘船的剩余价值是105万元。问一下,多出来的每艘船100万元剩余价值是谁创造的?
在这个例子中,劳动力商品(可变资本)创造的利润不会改变,仍然是原来的15万元,因为造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没有任何改变。购买生产资料的不变资本在作为原料时的隐藏利润是80万元,在原料转变为船之后产生的利润是315万元,去掉可变资本的15万元利润和原料隐藏利润80万元,还剩余利润220万元。原料不用于造船,而是倒卖,就只能赚取隐藏利润80万元。原料用于造船,就能多赚取暴涨的市场需求利润220万元。这说明不变资本也能创造剩余价值。
《资本论》在这里出现错误的原因在于分析过程违反了系统论的整体性原理。在马克思的分析中,商品价值是与使用价值相分离的,其中也没有需求价值的存在,只是纯粹的抽象人类劳动。所谓的商品价值量也不是商品使用价值、商品需求价值与商品劳动成本价值的综合性存在,而是纯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此,马克思错误地以为商品价值量的增殖只能是蕴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增殖,剩余价值只能由劳动力商品产生。由于不是从整体经济行为角度观察剩余价值现象,所以,马克思没有发现到,流通过程其实是被闲置劳动成果劳动价值量的价值实现过程。剩余价值是被闲置劳动成果的价值实现在交换中产生的货币收入增殖现象。
五、对资本创造利润过程的分析
资本创造利润的过程其实是资本发现剩余价值的价值实现过程。因此,这里对资本创造利润的过程进行分析,找出剩余价值的来源。
《社会...方式》的商品等价交换公式表明,商品在交换过程中可以获取商品质量利润、商品需求利润、商品生产力利润和货币需求利润,其中,商品质量利润与生产力利润是由生产过程创造的使用价值与劳动价值在交换中得到承认的表现,而商品需求利润与货币需求利润是商品需求价值与货币需求价值在交换中得到承认的表现。
资本利润是资本所创造的价值在交换中得到承认的结果。要研究资本创造利润的过程,就必须知道资本的存在形式和财富转化为资本的条件(即资本的成因),进而寻找资本创造价值的方式及其价值实现过程。
关于资本,《社会...方式》认为,所有资本的共同点是被用于创造财富,所有财富的共同点是能够帮助人解决矛盾。所以,财富是帮助人解决矛盾的存在,而资本是创造财富的财富,这是资本的存在形式。
财富因解决矛盾的需要而存在,因矛盾的解决而消失,如“兔死狗烹,鸟尽弓藏”。资本因为获取财富的需要而存在,因为失去创造财富的用途而消失,如大桥建成之后的渡船。显然,财富转化为资本的条件为:1、有创造财富的需求;2、对创造财富的行为有用。也就是说,商品或货币被人们用于创造财富时,就转化为资本。如,住房在自己使用时,是消费品;在出租时,就成为用于获利的资本;在用于出售、抵押时,就成为商品。
人解决生存问题的资本是拥有的各种生存资料(如粮食、衣服、住房、工具、燃料等财富),人通过消费生存资料解决生存矛盾。生产供应这些生存资料所需的知识与技术资源、土地资源、原料资源、工具设施、能量资源、劳动资源等生产要素类财富是解决生存资料供求矛盾的资本,人通过消费生产要素类财富来解决生存资料的生产供应问题。在生存资料类财富或生产要素类财富的生产供应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就会出现用自己的过剩资源换取自己短缺资源的交换供应行为。
资本是反映财富消费用途的存在(价值的字典定义是用途或重要性,所以,也可表述为:资本是反映财富消费价值的存在。),反过来,财富也是反映资本消费成果的存在。二者之间是互为依存的矛盾对立关系,都是无法脱离解决矛盾行为的独特存在。
也就是说,每种解决矛盾行为中的财富都只有二种:一是行为成果类财富(产品),行为成果(产品)的财富量是标准产品数量,大小是产量与产品功能质量系数之积。二是资本要素类财富(资本),资本要素的财富量是资本要素数量与资本要素功能质量系数之积。
由于资本不能脱离具体的解决矛盾行为而存在,因而对资本的定量分析只能在整体行为框架中进行。
每种解决矛盾行为的资本要素构成可以用集合{技术资本,原料资本,工具资本,能源资本,环境资本,劳动资本,运输资本,安全资本,货币资本,……}表示。
若解决矛盾行为的资本要素构成是{A1,A2,…,An},获取单位标准行为成果(即单位标准产品)所需要的各资本要素财富量的集合可用{A1需求单位,A2需求单位,…,An需求单位}表示,(注:A1需求单位的含义是获取单位标准行为成果所需要的A1资本要素财富需求量)。这个集合可称为解决矛盾行为的资本消耗单位,或称为产品的资本消耗单位,或称为解决矛盾行为资本要素需求构成单位,或称为产品的资本要素需求构成单位。
行为成果的价值与资本的价值都用满足需求的使用要求标准与供应要求标准来衡量,行为成果价值量=行为成果财富量×行为成果需求系数;资本要素价值量=资本要素财富量×资本要素需求系数。
需求系数近似为0的资本要素的财富价值也近似为0,如大自然大量提供的水、空气、阳光等资本要素,它们的存在对解决矛盾行为不重要,因此,在产品资本要素价值构成中可以去除这些价值近似为0的资本要素。
假设解决矛盾行为的各资本要素财富量用社会标准衡量,获取单位行为成果社会财富量所需要的各资本要素社会财富需求量的集合用{A1社会需求单位,A2社会需求单位,…,An社会需求单位}表示,则解决矛盾行为的资本社会价值构成单位={A1社会需求单位×A1社会需求系数,A2社会需求单位×A2社会需求系数,…,An社会需求单位×An社会需求系数}={A1社会价值单位,A2社会价值单位,A3社会价值单位,…,An社会价值单位}。(注:A1社会价值单位的含义是获取单位标准行为成果所需要的A1资本要素社会财富价值量。)
按《社会...方式》分析,资本要素社会劳动价值量=资本要素社会价值量×资本要素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单位,资本要素社会劳动价值成本=资本要素社会财富量×资本要素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单位。
因此,解决矛盾行为的资本社会劳动价值构成单位={A1社会需求单位×A1社会需求系数×A1资本要素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单位,A2社会需求单位×A2社会需求系数×A2资本要素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单位,…,An社会需求单位×An社会需求系数×An资本要素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单位}={A1社会劳动价值单位,A2社会劳动价值单位,A3社会劳动价值单位,…,An社会劳动价值单位}。(注:A1社会劳动价值单位的含义是获取单位标准行为成果所需要的A1资本要素社会劳动价值量。)
(A1社会劳动价值单位+A2社会劳动价值单位+A3社会劳动价值单位+…+An社会价值单位)就是获取单位标准行为成果所消费的总资本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可定义为产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
由此可得,解决矛盾行为的资本社会价值构成比例={A1社会劳动价值单位/产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A2社会劳动价值单位/产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A3社会劳动价值单位/产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An社会劳动价值单位/产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
我们一般把解决矛盾行为的资本社会价值构成比例理解为获取行为成果的各资本要素贡献价值比例,这是在整体上衡量各资本要素对解决矛盾行为的贡献价值尺度。
根据《社会...方式》的分析,产品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单位与产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的差额就是获取单位标准产品的生产力利润。
产品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单位与产品社会价值系数之积是产品社会劳动价值单位。产品社会劳动价值单位与产品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单位的差额就是单位标准产品的社会需求利润;产品社会劳动价值单位与产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的差额是获取单位标准产品的社会利润。单位标准产品社会利润=单位标准产品生产力利润+单位标准产品社会需求利润。
如果产品是用于交换的商品,则在交换中,商品社会劳动价值单位与商品市场需求系数之积就是商品市场劳动价值单位。商品市场劳动价值单位与商品社会劳动价值单位的差额就是单位标准商品市场需求利润。商品市场劳动价值单位与商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的差额就是单位标准商品市场利润。单位标准商品市场利润=单位标准商品市场需求利润+单位标准商品社会需求利润+单位标准商品生产力利润。
商品市场劳动价值单位与商品购买者需求系数之积是商品的个人劳动价值单位(即单位标准商品交换价值量),商品个人劳动价值单位与商品市场劳动价值单位的差额是购买者愿意额外支付的单位标准商品个人需求利润。商品个人劳动价值单位与商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的差额是单位标准商品交换利润。单位标准商品交换利润=单位标准商品个人需求利润+单位标准商品市场需求利润+单位标准商品社会需求利润+单位标准商品生产力利润。
在《社会...方式》中,商品劳动价值成本用商品货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衡量,表示为商品成本金额,商品成本金额=商品劳动价值成本/商品货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商品劳动价值量用商品货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衡量,表示为商品价值金额,商品价值金额=商品劳动值量/商品货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
同样,资本要素社会劳动价值成本用商品货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衡量,表示为资本要素社会成本金额。由此可得,
(A1社会劳动价值单位+A2社会劳动价值单位+A3社会劳动价值单位+…+An社会价值单位)/商品货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A1社会成本单位金额+A2社会成本单位金额+A3社会成本单位金额+…+An社会成本单位金额)=产品社会成本单位金额。
在产品不用于交换时,产品个人劳动价值单位与产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的差额是资本创造的单位产品隐藏利润。这一隐藏利润在产品交换过程中显现出来,表现为单位商品交换利润。
问题是:获取商品的资本社会价值构成比例是不是商品交换利润的贡献比例?这一比例能够作为商品交换利润的按劳分配的比例吗?我们继续分析。
《社会...方式》认为,资本要素的消费价值取决于行为成果的需求价值,资本要素社会价值量与行为成果社会价值系数之积就是资本要素被行为成果承认的社会消费价值量,可称为资本要素社会消费价值量。资本要素社会消费价值量=资本要素数量×资本要素社会价值系数×产品社会价值系数。
资本要素社会劳动价值单位与产品社会价值系数之积可称为资本要素社会消费劳动价值单位,(资本要素社会消费劳动价值单位-资本要素社会劳动价值单位)是一个资本要素需求单位在消费中创造的社会劳动价值增殖部分,可称为资本要素单位消费社会利润。
资本要素单位消费社会利润=资本要素社会消费劳动价值单位-资本要素社会劳动价值单位=资本要素社会劳动价值单位×(产品社会价值系数-1)=资本要素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资本要素社会质量系数×资本要素社会需求系数×(产品社会质量系数×产品社会需求系数-1)。
同理,在市场交换中,商品市场价值系数是商品被市场承认的需求价值,商品某资本要素的单位消费市场利润=资本要素市场消费劳动价值单位-资本要素社会劳动价值单位=资本要素社会劳动价值单位×(商品市场价值系数-1)=资本要素社会劳动价值单位×(商品社会价值系数×商品市场需求系数-1)。
商品交换价值系数是商品在交换中被购买者个人承认的需求价值,商品的某资本要素单位消费交换利润=资本要素个人消费劳动价值单位-资本要素社会劳动价值单位=资本要素社会劳动价值单位×(商品交换价值系数-1)=资本要素社会劳动价值单位×(商品社会价值系数×商品市场需求系数×商品购买者需求系数-1)。
现在进行验算。
商品各资本要素单位消费交换利润的总和是商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创造的利润,可称为资本单位消费利润,资本单位消费利润=(A1单位消费交换利润+A2单位消费交换利润+A3单位消费交换利润+…+An单位消费交换利润)=(A1社会劳动价值单位+A2社会劳动价值单位+A3社会劳动价值单位+…+An社会劳动价值单位)×(商品交换价值系数-1)=商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商品交换价值系数-1)
可是,商品交换是以商品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单位为基准进行的,单位商品交换利润=商品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商品交换价值系数-商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
单位商品交换利润-资本单位消费利润=(商品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商品交换价值系数-商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商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商品交换价值系数-1)=(商品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商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商品交换价值系数。
问题来了,单位商品交换利润与资本单位消费利润之间的差额是什么?由于(商品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商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是单位标准商品生产力利润,所以,这一差额无疑是单位标准商品生产力利润在消费中实现的隐藏价值在交换中的显现,生产力利润是生产过程中对各种资本要素消费的系统管理技术进步、或生产技术进步、或劳动者生产技能进步、或劳动者激情迸发的无私奉献等因素创造的,技术进步与劳动激情都与人的生产主动性有关,因而{(商品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商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商品交换价值系数}可称为单位商品生产力消费利润。
也就是说,单位商品交换利润=单位商品生产力消费利润+资本单位消费利润。
上面的分析都是在资本要素社会价值与资本要素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单位的尺度下进行的,是以社会尺度为标准核算的资本利润。如果考虑购买与自产资本要素的成本差异,实际资本单位消费利润与以社会尺度为标准的资本单位消费利润之间会有一定的误差,这个误差可称为额外资本利润。额外资本利润=实际资本单位消费利润-资本单位消费利润。
请注意,劳动资本作为资本要素的组成部分,劳动资本单位消费利润=社会劳动量需求单位×劳动量社会需求系数×(产品交换价值系数-1)。在上面整个资本利润产生过程的分析中,我们没有发现资本剥削现象。
但是,《资本论》中大量列举的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现象是存在的,为什么在这儿没有出现呢?原因很简单,《资本论》中资本家在产品生产中投入的劳动资本是向工人购买来的,而在上面的分析中,生产投入的劳动资本是资本家自己的劳动量。
既然剥削现象与资本要素的购买有关,那么,我们继续分析购买与自产资本要素的情况对资本利润的影响。
六、剥削与资本无关,与权力有关
在商品的资本要素社会价值构成中,除了劳动资本之外的资本要素都是复杂劳动成果。“生产与流通N级劳动成果消耗各工种社会劳动量价值量及0~(N-1)级劳动成果社会劳动价值量的总和是N级劳动成果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其与N级劳动成果社会需求系数之积是N级劳动成果社会劳动价值量。”
比较一下《资本论》中的这段话,“就生产资料来说,被消耗的它们的使用价值,由于这种使用价值的消费,劳动制成产品。生产资料的价值实际上没有被消费,因而也不可能再生产出来。这个价值被保存下来,但不是因为在劳动过程中对这个价值本身进行了操作,而是因为这个价值原先借以存在的那种使用价值虽然消失,但只是消失在另一种使用价值之中。因此,生产资料的价值是再现在产品的价值中,确切地说,不是再生产出来。所生产出来的是旧交换价值借以再现的新使用价值。”
比较之下可以发现,0~(N-1)级劳动成果社会劳动价值量在转移成为N级劳动成果社会劳动价值成本的一部分时,发生了增值,所有0~(N-1)级劳动成果在消费中向产品(即N级劳动成果)转移劳动价值的增值率都是(N级劳动成果社会需求系数-1)。而《资本论》认为这种劳动价值转移不存在增值,而是保存到产品之中。
我们继续分析,先看一看资本要素来源上(自产与购买)的不同会给商品资本要素价值构成与资本利润方面带来什么区别。
如果所有资本要素都是自产的劳动成果,那么,商品的资本要素实际劳动价值构成={A1实际劳动价值单位,A2实际劳动价值单位,A3实际劳动价值单位,…,An实际劳动价值单位}。如果用商品货币社会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度量,则商品的资本要素实际劳动价值金额构成={A1实际劳动价值单位金额,A2实际劳动价值单位金额,A3实际劳动价值单位金额,…,An实际劳动价值单位金额}。
前面的分析告诉我们,在购买资本要素的过程中,资本要素交换价值量=资本要素数量×资本要素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单位×资本要素社会质量系数×资本要素社会需求系数×资本要素市场需求系数×资本要素购买需求系数。这一等式说明,购买资本要素需要额外支付需求利润。此外还有运输劳动成本和换取货币的交换成本。
如果资本要素的全部是用货币资本购买的,则商品资本要素成本金额构成单位={A1单位购买成本金额,A2单位购买成本金额,A3单位购买成本金额,…,An单位购买成本金额}。
显然,商品资本要素实际劳动价值金额构成比例、商品资本要素购买成本金额构成比例与商品资本要素社会劳动价值金额构成比例都是不相等的。
正常情况下,资本要素的来源只有自产和购买二种(抢夺和诈骗属于特殊情况)。资本家只会从降低产品成本的角度考虑资本要素的自产与购买问题。如,在资本要素自产成本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情况下,就会购买资本要素;在资本要素自产能力无法供应需求时,也会暂时购买资本要素救急;在资本要素市场价格低于社会平均成本价格时,会购买资本要素储存备用。
资本家降低产品成本的方法有二种:一是改进生产技术与生产方式,降低产品的资本要素需求构成单位或劳动资本的需求单位;二是在产品资本要素需求构成单位不变的情况下,想方设法降低商品资本要素成本金额构成单位。
采取第一种方法能获取生产力利润,这里就不说了。这里分析第二种方法,第二种方法的神奇之处在于可以使商品实际劳动价值成本单位大大低于商品社会平均劳动价值成本单位,采取的方法就是在原料产地或劳动力价格极低的地区建设产品部件加工厂,再将价格低廉的产品部件运输到发达国家汇总组装成品后销售。
比如,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大陆的劳动力成本低,劳动力价格比欧美各国低十倍左右,资本家在中国开设劳动力密集型工厂加工产品部件或组装成品,再运到欧美发达国家销售,可以获取额外的劳动资本利润。那么,这里面存在剥削吗?我们无法说人家剥削,因为外资企业付给工人的工资待遇标准通常比当地企业的工资标准高得多。
再如,资本家低价从殖民地国家购买原料初加工产品,再运到发达国家加工成品销售,从而获取额外的原料资本利润。这个低价是相对发达国家而言,对产地国可能还是高价。我们同样无法说人家剥削。
但是,如果发生以下情况,那么就是剥削行为了。如,在18、19世纪,发达国家的资本家垄断殖民地原料市场,低价从殖民地购买原料初加工产品,谋取额外资本利润。与此同时,又垄断殖民地的产品市场,高价倾销低成本的工业产品,获取额外的市场需求利润。这是一种剥削行为。
剥削行为是指用合法手段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的行为。资本家低价(通常指低于市场批发价格)购买原料的行为可以获取额外原料资本利润,那么,低价出售原料的资本家愿意做这种低利或无利交易吗?肯定是不愿意的,但他为什么不反抗呢?显然,如果他有能力反抗,这一交易就无法进行了,不能反抗的唯一原因是:这种交易是合法的。
资本家垄断产品市场,高价倾销低成本的商品,民众再生气也没有办法,为什么没有办法?同样因为这是合法的。
再看资本家购买劳动者劳动力商品的情况。
劳动力价格是完成一个工作日(8小时)劳动任务的报酬金额。资本家即使按劳动资本社会价值单位金额购买劳动者的劳动力,也能获取劳动资本单位消费利润。劳动力商品市场价格与劳动力再生产成本价格之差是劳动者出售劳动力获取的单位利润。劳动资本社会价值单位金额与劳动资本购买成本单位金额之差是资本家获取的额外劳动资本单位利润。
问题是:劳动者出售劳动力是被逼的吗?马克思告诉我们:是被逼的,因为他们没有了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生存资料生产权,不出售劳动力赚钱,全家就会饿死。而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民打工潮告诉我们,他们是为了脱贫致富出来打工的,没有人逼迫他们,但他们在打工时没有平等地获取劳动资本收入的权力,只能以出售劳动力商品的方式打工,表现为自愿接受剥削。
不管是被逼出售劳动力,还是自愿出售劳动力。如果资本家按照劳动力商品市场价格购买劳动者的劳动力商品,这时,即使劳动者不能获取劳动资本创造的利润,且还要向资本家支付额外劳动资本利润,但他们不会有被剥削的感觉,因为资本家是用合法的手段占有他们的部分劳动成果。
当然,如果资本家是按照劳动力商品市场价格购买劳动力商品,但强迫工人超时劳动,且不付或付很少的加班费,那么,工人会认为自己被剥削了。
如果法律规定劳动者劳动收入是劳动资本的消费价值金额(即劳动资本社会价值金额与劳动资本消费利润金额之和),那么,劳动者将作为企业经营的利益共享者存在,他们作为企业劳动资本的投入者将获取全部劳动资本创造的价值金额。这时还会有对劳动者的剥削存在吗?一旦劳动者拥有不被剥削的权力,资本家对劳动者的劳动资本剥削现象就会消失。
仔细观察上面分析的剥削现象,可以发现:资本家垄断原料市场低价收购原料产品,残酷剥削原料生产者,靠的是原料市场垄断权力。资本家垄断产品销售市场高价出售商品,人为盘剥消费者,获取额外需求利润,靠的是产品销售市场垄断权力。资本家购买劳动力商品获取额外劳动资本利润,靠的是劳动者没有平等地获取劳动资本收入的权力,或者说劳动者没有法定的不被剥削的权力。
以上分析表明,正常的资本利润创造过程不存在剥削,资本经营中出现的剥削现象都与权力有关。
观察历史上所有与资本有关的剥削现象,可以发现: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靠的是权力;封建主对农奴的剥削,靠的是权力;地主对佃农的剥削,靠的是权力;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靠的同样是权力。商人勾结权贵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剥削的权力或不被剥削的权力;而权贵勾结商人的目的是想要用权力谋利,此时的商人是为权贵提供剥削服务的“白手套”。 历史证明:是权力让剥削合法化,是权力使剥削成为规则性存在,让民众无法反抗。
再观察一下与资本无关的剥削现象,看看它们的共同点:
第一种剥削方式:超时劳动,但不给加班工资。
超时劳动的原因一般有二种:一是劳动者劳动效率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额定劳动任务,所以要超时劳动,这种情况不给加班工资是合理的,因为这是工资范围内的劳动任务;二是劳动者的劳动效率没有问题,但完成额定任务后,上司强迫你加班,但不给加班工资,这是《资本论》描述的剥削方式之一。这种剥削与权力有关,与资本无关。
第二种剥削方式:劳动者不能分享自己创造的劳动成果。
这里存在二种情况:一是劳动者以项目方式承接企业外包的劳动任务,那么,劳动者不能分享自己创造的劳动成果的企业利润分红是合理的,因为他们已经拥有了项目的市场需求利润。例如企业把职工不愿意做的劳动项目外包给农民工,农民工不参与企业的股份分红。二是劳动者以合作伙伴方式完成劳动任务,如企业正式合同员工,那么,劳动者不能平等地分享自己创造的劳动资本利润,就是剥削行为。这也是《资本论》描述的剥削方式之一。这种剥削与权力有关,与资本无关。
第三种剥削方式:职工对企业所有者的剥削。
企业支付职工的工资,但职工怠工,或者不作为,或者不服从管理,或者以权谋私,甚至不上班还照样拿工资,那么这就是职工对企业的剥削。这种剥削与企业管理权失控有关,与资本无关。
第四种剥削方式:管理层对企业所有者的剥削。
管理层窃取企业所有者的当家作主权利,任意支配企业资产为自己谋利,损害股东的利益。这种剥削与监管权力失控有关,与资本无关。
第五种剥削方式:用权力无偿占有下属的业绩。
职工的业绩都是集体的(其实成为了领导的),职工的贡献不被承认,这种用权力无偿占有下属业绩的官场潜规则也是一种剥削行为,这种剥削与权力有关,与资本无关。
第六种剥削方式:经常用道德绑架方式要求职工无私奉献,无偿剥夺职工的时间自由,只给奉献者荣誉和很少的加班工资。
职工在休息时间自愿到非盈利的慈善机构做义工,这不是剥削行为。但是,管理者用道德绑架方式经常要求职工无私奉献,无偿剥夺职工的时间自由,而职工无私奉献的成果都被管理者窃取,成为管理者的业绩。这种行为也是剥削。这种剥削同样与权力有关,与资本无关。
第七种剥削方式:在家庭中,子女以保护年迈父母资产的名义,剥夺父母对自己财产的自由支配权,这是压迫行为;如果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还强夺父母的财产,把父母财产视为已有,那么这种行为就是剥夺行为;如果子女成年后不工作,靠父母养活,那么这种行为是对父母的剥削行为。这种剥削与父母财产自主权的被侵犯有关,与资本无关。
分析表明,所有形式的剥削行为的共同点是依靠强权以合法理由无偿地占有他人利益为自己谋利。剥削与资本之间不存在必然关系。在资本利润的产生过程中出现的剥削现象,只与权力有关,与资本无关。
七、总结
以上对《资本论》剩余价值理论产生过程的分析和根据《社会...方式》的理论对资本利润产生过程的分析都充分表明,《资本论》剩余价值理论是错误的,剥削与资本无关,只与权力有关。
导致剩余价值理论出现错误的根源是:
1.《资本论》在孤立地抽象分析商品与货币的交换本质时,既没有发现商品需求价值,也没有发现商品使用价值与商品劳动价值之间的关系。对商品使用价值没有进行质与量的研究,因而没有发现商品财富量的度量尺度。
2.由于没有对商品交换过程进行系统地综合研究,无法发现商品使用价值、商品需求价值与商品劳动价值之间的关系,导致在寻找商品交换的质与量的尺度上,错误地把等价交换标尺的社会劳动量作为商品的价值,永远地割裂了商品使用价值与需求价值在商品价值中的存在。
3.错误地把商品使用价值与商品价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矛盾当作交换过程的主要矛盾来研究,以致无法发现四种价值形式之中共同蕴藏的等价交换原理,由于不是综合分析商品价值(抽象劳动)与商品使用价值、商品需求价值在流通过程中的关系,而是孤立地研究商品价值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流通过程中与货币之间的等价度量问题,因而误以为流通过程中货币等价形式的价值尺度是固定的,不会在流通过程中增减;误以为商品价值量被等价的货币承认后也是固定的,不会在流通过程变化,且只会在消费中等价地转移到产品价值中,进而形成流通过程中出现的剩余价值完全是由劳动资本产生的错误结论,由此结论产生的资本家利润完全源自对劳动者剥削的资本剥削理论也是完全错误的。
4.在寻找剩余价值成因的研究上,没有对资本进行质与量的深入分析,忽视了对商品资本要素价值构成的系统性研究,只是孤立地研究货币资本的运行方式,违反了系统论的整体性原理。因此无法发现剩余价值是资本消费产生的隐藏价值在流通过程中得到价值实现的货币增殖表现。
5、在寻找剥削的根源问题上,没有对剥削现象进行寻找共同点的抽象研究,没有发现剥削本质是利用权力合法地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成果。因而,《资本论》产生的资本剥削理论(剩余价值论)缺少验证标准,列举的大量剥削事实都没有分析地完全归因于资本剥削,而不是归因于权力不平等,由此产生的消除剥削现象的解决方案是建立生产资料资本公有制,而不是建立消灭剥削的权力平等制度。
《资本论》剩余价值理论的错误掩盖了剥削源自权力不平等的本质,其对共产主义实践的损害是根本性的。
本文仅在网上供理论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