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萍,天津巨川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任天津市(第十四届、十五届)人大代表、天津市河西区(第十二届、十三届)政协副主席等十几个社会职 务,荣获司法部、人事部授予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从事律师职业28年来,王丽萍获得的荣誉不计其数。她真诚、朴实,仗义执言,二十多年的 辛勤努力中,她坚毅执著的性格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赢得了大家的信赖和尊敬。
王丽萍说,她喜欢律师这个职业并与之结下了不解之缘。 1976年她毕业后留校当了教师。也许是命运的安排,1984年一个偶然的机会让她由一名教师转入司法局从事起律师工作,变动不仅实现了她梦寐以求的愿 望,还巧合地走进了父亲生前工作过的地方,这儿不仅有她喜欢的工作,还可以感受到父亲工作的气息,此地聚集着父女两代人的情缘,承载着他们的愿望和梦想。 因此,她对律师职业格外珍视,工作始终努力。如今,她依然清楚地记得自己第一次踏入法律顾问处的办公室时墙上的几个大字:"律师应仗人间义。"它们给她留 下了深刻印象,也成为她日后心头的一把尺,丈量着案件,丈量着自己。
代理腾房案,圆满化解家庭矛盾
王丽萍曾代理过一起腾房纠纷案,是老两口告三个儿子。老两口住在城郊结合部,那时当地的政策是一个男孩给一块宅基地。因为老大进城工作了,所以没有分 到。可是,后来老大又从城里回来了,因为没地方住就占了父母的房。老两口没有了房子,只能到三个儿子家轮流住。可儿子又不孝顺,矛盾纷争愈演愈烈,乃至把 母亲的胳膊都打折了。老两口生活凄惨,不得不依靠法律维护权益。王丽萍在了解到情况后,代理两位老人提出腾房、得到赡养的诉讼请求。考虑到亲情关系,伤害 的案件可根据本案的进展情况决定是否再诉。
开庭时,她不仅强烈地谴责了被告人不孝敬甚至打骂父母的行为,更从法律高度对被告人晓以利害,指出了他们行为的严重后果。被告人开始只认为:这是我们家的私事,与别人无关。渐渐的,他们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感到了压力。
为了处理好家庭矛盾便于双方亲情的维系,王丽萍尽力为他们调解纠纷。她一面讲亲情,一面释法律,告诉老人的三个儿子,虽然父母把他们告上了法庭,但也是 被逼无奈,其实老两口生活特别节俭,一生都在为儿女奉献,是他们把你们带到了这个世界上。同时,你们也都为人父母,应当给孩子做好表率,身教胜于言教;虐 待父母,有可能被判刑入狱。在王丽萍和法官的合力调解下,儿子给父母道歉并腾出了一个院给老人住,父母也主动表示不再提起伤害案件的诉讼,家庭矛盾得以化 解,此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努力尽职尽责,维护法律公正
被告人李某原系部队首长警 卫员,服役期间表现很好。刚刚复员回家,由于为他人"帮忙",与多人一起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审判决后李某提出上诉, 王丽萍作为李某的辩护人参加诉讼。上诉期间,悔恨、恐惧、绝望和对生的极度渴求令李某坐卧不宁、寝食难安。王丽萍会见他时,他情绪起伏很大,反复对她 说:"王律师,你说花多少钱能保下我一条命吧,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就是砸锅卖铁他们也不会犹豫的,先给你100万,你点个头,我就有希望了!"她一再告 诉他:"我会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为你辩护,这是我的职责。保住性命与你给不给钱没有关系。如果你真能拿出钱来,就应当赔偿被害人,以减轻自己的罪责!"由于 她的拒绝,李某对她产生了误解,要求父母更换律师。他在日记中写道:"父母怎么这么傻,竟然相信这种傻得连钱都不要的律师,指望她能救我?完了!"李某逐 步平静下来,对生的渴望战胜了对死亡的恐惧,他开始接受律师的建议:再次细致梳理案件细节,多角度思考如何为自己赎罪、如何减轻自己的罪责,争取立功。二 审期间她一丝不苟、认真查证,在庭审时依据事实从法理到情理做了辩护,最终二审判决李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终审判决后,事实教育了当事人,使李某心生敬 意。
结案后的第一个春节前夕,王丽萍收到了李某寄来的一张明信片,上面写了许多道歉、问候的话,令她倍感欣慰的一句是:"通过你,我认识到了法律的威严与公正,也真正明白了律师职业的崇高,祝好人一生平安!"
参政议政,反映群众心声
有人说:律师就是为赚钱;也有人说:律师缺乏社会责任感。可是王丽萍追求的不仅仅是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社会效益。她不为金钱所动,在全市率先开展了"律师进社区"活动,以多种形式进行法律专题讲座,免费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书等法律服务。
在全国十个检察院开展"人民监督员"试点过程中,王丽萍受聘成为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的"人民监督员"。由于律师与检察院在公诉案件中具有对抗性,很多人对 律师能否担任"人民监督员"心存疑虑。为了公正履行这一职责,王丽萍主动放弃了由一分检承办的全部公诉案件的辩护工作,无疑,这对她的收入产生了一定影 响。但她认为,作出这一牺牲是值得的,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促进人民监督制度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如今,王丽萍除了完成"本职工作",还 要将大量精力用于参政议政。在担任市人大代表期间,她认真履行职责,关注民生并利用自己的法律专长提出多项有关民生、立法的议案、建议,收到了很好的效 果。如:她在实践中发现还有部分群众由于生活窘迫,当他们权益受到损害时,大多数选择沉默。而司法救助面又很窄,为使经济困难的群众及时得到法律帮助,她 对本市法律援助现状进行调研后,提出了《对我市法律援助中存在的问题与思考的建议》,得到市人大和市主管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广泛而多层次地进行调研、座谈 后,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最终促成了我市《法律援助实施细则》的出台。使经济困难的群众也能够享受到公正的法律、正义的阳光。
2008年 5月王丽萍得知汶川发生地震的消息后,一大早就来到天津市红十字会为地震灾区捐了5000元钱。她说自己之所以选择到红十字会捐款,是因为现在捐款渠道太 多,管理也参差不齐,无法知道所捐款项的实际用途。而红十字会接受捐款后能落到账上,去向明确,可以保障捐赠人的钱款能按意愿用于灾民,经了解有此想法的 人为数众多。
王丽萍感到,善款运作的不规范和不透明,是阻碍人们善意表达、影响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2008年汶川地震、南方冰冻,天灾让国人承受苦难,而感天动地令世界为之动容的慈善捐助之后如何实施、运作,加强对善款使用的监督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她提出了《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我市对汶川地震慈善捐助资金使用情况专题汇报》的议案。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该议案很快被市人大采纳,市领导带队专 门组织调研、视察,市人大常委会还专门听取了《我市汶川地震慈善捐助资金使用情况汇报》。这既是对我市2008年赈灾慈善捐助的监督与检验,更是对慈善捐 助事业的宣传与弘扬。
王丽萍注意观察,能够捕捉热点问题,先后提出了尽快制定《天津市禁毒条例》、《天津市房地产交易条例》、《青年志 愿者条例》等多项议案。她觉得,人大代表源于群众之中,应当了解百姓的冷暖疾苦,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因为渠道不够畅通难于解决或者急于解决的问题,反映群众 的心声。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正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利的重要方式。提出议案、建议的权利是源于人民的重托。因此,作为人大代表,要不负重托认真履行好代表 职责,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几年来,王丽萍注意观察、发现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和思维方式提出了多项立法议案,均被采纳立项,其中 大部分已经完成了地方立法程序。
她始终坚信,无论做律师还是做人大代表都应该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她深知责任大于荣誉,荣誉只能代表过去,今后更要加倍努力工作,做一名让委托人、让社会满意的好律师。
"挽救"不懂法的当事人
被告人荣某领取了银行信用卡,使用期间共计透支消费十余万元,经银行催促未及时还款,被以信用卡诈骗罪提起公诉。王丽萍作为辩护人参加诉讼。
通过阅卷、会见被告人后,知晓了透支的原因和全过程。感到是被告人的无知不懂法而导致犯罪。她一面建议家属积极偿还全部欠款,一面就银行在其信誉额度十 万元已满的情况下系统还能支持其继续透支,超出信誉额度以外的透支数额银行也应当负有责任向法庭申明,加之其归还全部款息的情节,法庭依法减轻判决被告人 缓刑。
判决后被告人一再表示,一定好好学法,接受这次沉痛的教训,做个知法守法的公民。贵阳律师www.tjml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