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剑是公正之剑,因而是和谐之剑。法律就是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与和谐。”第一面见识崔芳震律师,他的话便久久地刻记在了我的脑海里。见到他,第一印象是直率,温和,理性和责任。他是全国律协会员,中国廉政观察法务部副主任,中国法制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崔芳震毕业于上海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和英语专业双学历,在职研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从事过教育、人民法院、记者站站长、中国政法大学学院法律与 经济培训部主任工作。在繁忙的法律工作之余,他出版了大型合编著作《后悔迟》——国内重拳反腐案例选编一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发展出版社),并编著 《风中承诺》小说一部。
律师职业充满着种种诱惑与风险,是一份关乎社会能否和谐与久安、家庭幸福与安危、个人快乐与悲伤的高级技术性工作。崔芳震律师经常说,“法律案件均无小事,任何马虎、草率都是要不得的,法律服务,应当为社会弱势群体伸张正义,和谐推进实现社会公平 。”
1994年5月,崔芳震律师曾经接到了山东青岛张某的法律求助。老张自行筹资申办了一个“废旧金属回收加工店”,并领取了个体营业执照。1994年11月 20日青岛市劳动教养管理所为安置“两劳”释放人员就业,便与老张协商将“废旧金属回收加工店”挂靠在青岛市劳动教养管理所下设的青岛市华荣经营公司(以 下简称华荣公司,已被撤销)名下,由老张担任总经理。
1994年11月,华荣公司代表老张与青岛市丰华公司签订了租地协议,之后老张根据租地协议开始建房,共投资160多万元。可正当老张开始收回投资时,华荣公司与丰华公司签订了解除合同协议书,并将老张所建的80多间房无偿给了丰华公司。
2010年12月1日上午9时,丰华公司在没有任何批准手续的情况下,组织铲车将老张所建的房屋共75间强行拆除。
此案由于法律关系复杂,历时比较长,对案件事实的调查取证更是困难重重。老张又是一位老党员,老退伍军人,经过十几年的上访维权,更是一贫如洗。崔律师了 解到这位老党员的遭遇后,义无反顾的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多次从北京到青岛不辞辛苦多方调研、取证,帮助老张踏上了漫长的依法维权之路。
崔律师认为:这些门头房和厂房都是老张个人,根据租地协议投资兴建的,是合法的建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老张 因合法建造的事实行为设立物权,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就取得了所建房屋的所有权。丰华公司强行拆房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老张依法享有的物权所有权,依法应当承 带损害赔偿责任,华荣公司将老张投资兴建的房屋无偿交给丰华公司的过错行为,引起了损害的发生,亦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目前,此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立 案审理中。
崔芳震律师常说,扶弱济贫是实现社会正义、公平的重要环节。贫困百姓,他们没有实力与能力打官司,以获得法律援助。然而,只要能够找到我,不分富贵贫贱,不分案情大小,我就一定会尽力而为。
崔芳震律师在为法律顾问单位服务过程中,也扎实深入,结合企业及个人实际,为客户出具法律风险提示、出具详尽的法律意见,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法律服务,受到了全国各地业务客户的广泛好评。
胸怀乐观向上的心态去办理每一起案件,让阳光般的心态去辐射大众百姓和执法人员,我相信法治社会的正义与公平是永恒存在的。这句话,让认识他、了解他的人,感受到的是崔芳震律师对法律执业的热爱。
因为热爱,所以精彩。崔芳震律师,有着二十多年的法律实务经验与法律智慧,祝愿他为自己的百强大律师生涯谱写绚丽多彩的新篇,祝愿他百尺竿头, 再创辉煌。今天,我们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中,需要千千万万个热爱祖国和人民、精熟国际国内法律业务的大律师,因为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制经 济。法律,为市场各资源的科学配置和社会管理支撑起了一个巨大的天平。律师,为天平注入了一个个法码。
站立在新世纪的海之畔,极目远眺,海天一色,气笛长鸣,市场经济的海浪一次又一次拍打着海岸,溅起一个蔚蓝色的黎明。而满天繁星里,就熠熠地闪烁着一颗颗耀眼的启明星,共同支撑起深邃的法律天空。看着眼前的崔芳震,我的心中不由得展现出一幅这样的画面。www.tjml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