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公共领域引发的思索


弗里德曼主张依据人们的经济意愿进行自由选择,政府扩大支出抑或造成赤字财政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养老、社保和失业保障都有其深深的负面效果,如果推进建立提供上述各种服务的更加广泛的市场选择则更有效率。

社会保障体系的维持必然来自人们的税收,但人们却将获得越来越少的回报,即由日益减少的在职人数为一位退休人员提供社保,更加重要的是这并没有帮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它的存在以及被广泛实施有什么理由呢?从人们狭隘的私利出发,正如津贴的发放,在评定标准上总要有人为因素,这便会产生利益群体。

没有公共领域的清晰划分,更加增强了这点,以个人责任为出发点反而比以社会责任为出发点能更清晰的达到公共领域的划分,但人们往往混淆了社会责任和公共领域的概念,以至于顾此失彼。社会责任不能清晰定位个人的利益,因之一些所谓高尚目标的干扰,公共政策就会成为特殊利益群体谋求私利的手段。弗里德曼称之为靠坏的手段去实现好的目标,这个说法固然不错,但真正的问题是原则的问题,应该说它达到了一定的目的,在表象上照顾了弱势群体,但从长远而论,显然是不可行的。戴蒙德是这方面的专家,他深为美国在21世纪30年代将面临社保难以为继的情势而忧虑。

所谓公共领域,巴西、北京在差不多的时间提高公交、地铁价格,巴西却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广泛的抗议并伴有一定程度的骚乱。这其中又意味着什么?

经济是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但是这需要一定的约束。比如,人们不想被市场拒绝而放弃争取谋利的机会,有的厂商不愿承担或者独自承担试错的成本使得生产在低水平徘徊,等等,虽然这些情形非常保守,但最小的成本并非由个体来完成,群体选择行为的最小成本意味的最大利益才会使得全体成员拥有长久的利益。

有成本则意味着付出,而经济从来都不是独立个体的范畴。因此,成本的概念自然意味着个体在群体中不仅仅是收益的分配,也有身为一员的为群体的付出。但是其收益的不可分性会阻碍人们的这种认识。在收益具备可分性时,必然是群体行为的结果,也必然有如货币具有一般性可以衡量的标准。财产权是自由的守护者,这并不是说人们仅仅关注在群体经济活动中能够取得的收益,由此将束缚可以达到的收益的水平,人们在采取协作和交换这样的行为时是有这样考虑的,这里是说人们失去对群体的信任而在生产的成本付出上没有善尽所能。

正如讲经济并非要人们持续的从事某项生产一样,作为同一个问题,如果要求人们在公共领域付出则必须存在一个具有清晰边界的群体,否则不会产生公共领域。比如附近小区的居民需要面对市政规划在这里建立一个垃圾处理场这样影响他们长久利益的问题时,公共领域才显现的特别重要。正如人们地缘、肤色这种强烈的对比能够划分出群体,在人们刚刚付出货币或者智力资本换得所需商品之际出现侵权的行为,那么在面对同样损失的人们之间公共领域更为真切。

在相反的情景中公共领域是常常被忽略的,这也影响了群体经济可以达到的水平,当然成本的付出也受到限制。公益是提供一种激发公共领域的方式,任何经济上的计较如果缺乏公共领域的缓冲是危机爆发的一种原因,那么,政府如何有效契合公共领域的需求使之有更高的经济效率确实不是非常容易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