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明星吸毒事件频频曝光。给人一个错觉:不吸毒,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明星。
明星是眼球经济的脑残粉,不怕有丑闻,只怕没新闻。丑闻之所以被消费,在于随着时日渐长,人们通常记住说了什么,却忘记是谁说的。正是这样一个传播规律,让明星在丑闻面前愈发恣意。所以,吸毒也好,嫖娼也好,艳照也好,抄袭也好,在一些明星眼里,都是生产力。在这个单向度思维极其严重的社会,成功的标准除了钱还是钱,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因此,无论是把“我的干爹”挂在嘴边的郭美美,还是把“我的朋友”挂在嘴边的芮成钢,并无什么本质区别,前者低劣一些,后者高级一些。
这是一个非常恐怖的现象,因为,在每一个明星的背后,都有数以万计的粉丝。明星吸毒,会对他们的粉丝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善良的粉丝们,一次次地宽容不良艺人们毫无底线的错误,不仅仅让艺人包括各种量级的明星们以为自己可以游走于道德之外、凌驾于法律之上,更使社会群体趋于对错是非概念混淆。其实,如社会上犯罪成本低必然会让铤而走险者剧增一样,大众对明星们过分的偏爱、袒护和宽容,不仅让太多的艺人把大众及约束力量看得微乎其微而恣意妄为,更让大众自身成为煮死青蛙的温水。所以,如果真的喜欢给予这个世界更多色彩更多欢乐的明星,就不要溺爱他们。也就是说,国家必须加大对不良艺人的惩罚力度。
值得欣慰的是,不管是“皇阿玛”(张国立)的儿子还是“大哥”(成龙)的儿子,他们因为吸毒依然被抓。看得出来,国家对毒品零容忍的态度和措施。
不仅如此,2014年8月13日,北京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在北京市禁毒教育基地联合举办了北京市演艺界“拒绝毒品、阳光生活”禁毒主题倡议活动。北京有42家演艺公司签署了禁毒承诺书。
在为北京这42家演艺公司点赞的同时,我还想说明三点。
第一,仅仅北京的42家演艺公司是远远不够的,全国的演艺公司都应该行动起来,让那些不良艺人无处可循。我们必须意识到,吸毒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与吸毒紧密相连的,是性、暴力、犯罪、贫穷和疾病。
第二,对于“拒绝毒品、阳光生活”的禁毒活动,不应该只是倡议,还要用法律的手段去严格执行,不给不良艺人任何侥幸的机会。
第三,媒体必须以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使命,不能只为了发行量或者点击率,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帮助不良艺人进行无底线的炒作。一旦发现媒体这样做,必须严惩不贷。
(龙吟山论道,颜伦琴,2014-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