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县域经济从表面上看是缺资本,而实际上是缺乏社会资源的创新,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能够落地的思路与方法——尤其在网络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上述“缺乏”显得尤为突出。请问?究竟、到底是什么决定了国家、地区、县域经济的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是所谓的“资本”吗?过去可能是,现在肯定不再是。如果说制约或决定县域经济发展的不再是资本那是什么?笔者以为,一定是能够取代、决定资本地位的一种东西,而它不是别的,正是包括农村土地资源、劳动力资源、购买力资源、空间资源、环境资源、社会资源在内的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资源的创新或是具有创新性质的资源,而又主要表现在,其“社会制度资源”的创新上!
能够取代、决定资本的为什么是上述资源?不因为别的,就因为存在于我们这个地球上的只有资源、资本这两种东西,或者说从经济学的角度上去看问题,除了资源、资本这两种东西以外就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而资源这东西过去、现在、将来永远都是“资本之母”。请问,人类从森林里走出来的时候有所谓“资本”吗?回答是否定的。那么,资本是怎么产生出来的?当然是由曾经的自然资源、社会资源转化而来的了。当然,如果有人说“资本与资源存在相互转化关系”也可以。
再问,是谁把资本从“魔鬼”的瓶子里给放了出来?当然是构建起了资本主义经济的社会制度了——其具有法律性质的时候。但笔者不能不说的是,随着因资本过剩而引起的产能过剩之时代的到来,存放资本的“魔瓶”已经没有那么的凶险了,原因当然是资本的数量忒多,多到了“投入与产出”非但已不能“成正比”,而且已经出现了“成反比”的程度。于是,一些竞争不过的或是不愿意再参与竞争的资本,它们系数转化成为资源或又衰退成为了资源——为了加以区别,笔者把它称为“资本资源”。
什么叫资本资源?简单地说就是不能再实现增殖或不能实现持续增殖的曾经的资本。
大家知道,增殖是资本的本质,请问,不能再实现增殖的资本还具有资本的性质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我不知道在当今之中国、世界上存有多少这种不能再实现增殖的“资本资源”,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现在有许许多多的资本的拥有者、管理者正在为其资本找不到“下家”而发着愁呢!不要以为马云买下了新加坡邮政和买下广州恒大有多么伟大,而事实上是,它是一种为其资本找不到“下家”而采取的一种无奈的表现。而从这个意义上说,笔者并不看好马云的投资,因为他还没有认识到如何让资源资本化的方法。
笔者为什么要在这里讨论这个问题?因为笔者想告诉人们,作为企业家、资本家、管理者人们,如果不能为他们的资本找到能够实现可持续增殖的项目其比什么都苦恼。这是因为,他们的资本如果存入了银行,在货币不断贬值的情况下,其就等于是亏损与可持续亏损或资本贬值与可持续贬值。再问,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企业有多少资本够它们持续亏损的?回答当然是否定的。
那么,作为拥有大量资源的村、镇、县又该怎么面对、迎接包括中国在内的“资本资源化”的经济浪潮?笔者以为,最好的办法,就是能够将包括其土地资源、劳动力资源、购买力资源、空间资源在内的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资源实现“资本化”!诚然,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契机!
那么,又该如何实现上述资源的资本化?听起来有点天方夜谭似得,但是,如果细心分析一下不难发现,这原本是一件很容易就能够做到的事情,仅仅是因为我们对一些事物的看法存在着“知识障”,才造成了“守着金饭碗要饭吃”的被动局面。
请问,土地是什么?可以肯定,土地就是资本或者说本来就是资本!君不知有“土地资本家”之一说?土地如果不具有资本性,何以有“土地资本家”的称谓?笔者当然知道农村的土地不属于个人,而是国家的、集体的,但是,这并不妨碍让农民兄弟当上土地资本家的事情!
笔者以为,农民兄弟能否当上土地资本家,不在于这片土地究竟、到底归谁所有,而在于谁拥有这片土地的开发权和利用权,或者说谁能在开发和利用这片土地的过程中获得真正意义上的收益;换言之,如果农民兄弟能从这片土地的开发和利用的过程中获得收益,那他们就是这片土地的、当然的资本家。又问,国家、政府剥夺了农民兄弟们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的权力了吗?如果没有,那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让农民土地的资本家?可以肯定,我们的国家、政府是乐见农民成这片土地的资本家的。
于是,有问题需要回答,那就是在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前提下,我们怎样做才能让农民当上土地资本家?笔者以为,只有走“土地资源资本化”的路子,否则农民兄弟就不能当上“土地资本家”——尽管我们祖祖辈辈就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也无济于事,因为其土地没有资本的性质,其不能实现增殖与可持续增殖。如此,笔者是否想说土地资源资本化还不具备条件?
大家知道,能够从事商品生产,并能在商品生产与销售的过程中获利的东西才具有资本性。笔者承认,我们的农民一直都在从事着“商品生产”与“商品销售”的工作,但笔者不能不说的是,我们的农民兄弟从其所从事的商品生产与销售的过程中并没有获得多少经济利益或者说并没能实现资本增殖,充其量也就是解决了一个“生活问题”或“温饱问题”而已。
在我们的一些县里的农村中,有几个农民兄弟是靠着土地使用权发财的?可以肯定,凤毛菱角也。那么,问题出在了哪里?笔者以为,一定是出在了农民的兄弟一直都没能把土地使用权给确定下来!或许有人会说,国家、政府已经与村民签订了50年的土地经营承包的合同,但笔者不能不说的是,只要其所承包的土地不能流转起来,土地亦不具有资本性质。
如果要问“为什么”?当然是由于资本的性质决定的了。请问,一种不能流动起来的东西能具有资本性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这是因为,一种不能运动起来或不能流转起来的东西永远都不会实现增殖,也就不要说能够实现可持续增殖了。人们常说“生命的意义在于运动”,请问,一种不能运动、流转起来的东西有生命吗?而一种没有生命的东西能实现增殖吗?不能实现增殖的东西当然也就不据哟与资本的性质与意义了。当然,土地如果不能实现增殖,即便是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拥有这片土地使用权的人民也当自然当不成资本家。
这样,结论也就自然出来了,那就是,我们要想让我们的农民兄弟当上土地资本家,我们就必须得先给拥有这片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兄弟确权,而“确权”的目的,无疑是为了能够让“土地资本”能够运动或流转起来,并能使土地资本在运动、流转的过程中实现土地资本的增殖与可持续增殖。诚然,确权是第一位的,而如何让农民在土地流转中获利更加重要。
考虑到笔者还要在以下的文章中更深入地来讨论这些问题,笔者就不再这里赘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