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改革的期许与羁绊


  过去30年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所谓的人口红利,劳动力的富足延缓了资本报酬递减现象的过早出现,但随着人口结构的的转变,人口红利终将消失,刘易斯拐点终将出现。由此可以看出,依靠粗放型土地经营不能继续保持经济增长经久不衰。

  中国权威部门的一份报告显示,0.4%的人掌握了70%的财富,财富集中度高于美国。中国贫富分化差距巨大,基尼系数已经超过0.496。显然,这种贫富分化的现象会影响到和谐社会的建设,也容易成为社会不稳定的根源。而构成这种差距的主要原因在于城乡差距的扩大,因此加快城乡统筹刻不容缓。

  据摩根士丹利研究人员发现,按购买力平价计算,在人均GDP达到7000美元时高速增长的经济体开始减速甚至停滞,中国经济即将达到这一魔幻数字,《人民日报》不久前也曾指出,从1993年到2007年,短短14年,劳动报酬占GDP比重由49.49%下降到39.74%,大约降了10%,这些数字和观点是比较一致的,即我国经济增长中,劳动者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越来越低,劳动者参与经济生产的边际收益越来越低。如何摆脱这一“中等收入陷阱”成为了当下国人讨论的热题。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农地经营权的转让受到诸多限制,但经济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我国经济发展到这个阶段,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要素自由流动是大势所趋。也就是说《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某些方面已经成了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羁绊,亟需进行制度变革。

  2012年11月29日,在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走进国家博物馆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习总书记提出了“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中国梦建设。其中包含了广大人民对于国富民强的殷切期盼,同时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过程。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始终是我国主要的劳动生产力,劳动者的素质直接影响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能否顺利实施。农村问题和农村土地改革作为三农问题中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尤其是农村土地改革将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直接影响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以及收入合理分配等问题。因此城乡统筹发展成为了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全局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当前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吸收和转移出农村劳动力资源, 也不断吸收巨额的资金和占用大量的土地, 农村的农户土地流转是整合生产要素重新再分配的一条重要途径。

  土地流转包含了农村劳动力流动和土地的经营权流动两方面内容,也就是农民和土地的合理分离以及土地的合理集中。农村劳动力可以进城务工,甚至在户口放开的情况下,成为城市人口;土地经营权则在自由转让的情况下实现农民与土地合理分离及再分配,从而为形成规模效应、提高要素生产率等创造条件。因此如何评价土地流转的效益以及合理解决土地流转中出现的问题成了当前的调查研究的首要任务。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改革,是从根本上解决新阶段的三农问题 、全面推进农村小康建设的客观要求。随着十八大的召开,城镇化频繁进入公众的视野,当前中央政府为新型城镇化开出的药方是户籍制度改革、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和公共服务体制改革,农村土地流转成了一个炙手可热的公众话题。并且法律法规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土地经营权流转有钻法律的漏洞的现象存在,管理者已经意识到这点,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的研究越来越受到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