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道德是个模糊概念,因为它没有成文的规定,而且外延边界不清。
即便在自由经济的环境中,挣钱也不可以不择手段,这是人们的共识。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道,就是商业道德。商业道德的核心是:不可为了利己而损人。
商业道德与诚信不尽相同。诚信指信守承诺,说到做到,属于个人品质范畴,如果不损害他人的利益,不能上升到道德的层面。商业道德则具有社会性,是在发生商业交往时大家都必须遵守的原则。
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大体有三类:一是欺骗误导,例如不提供完整信息,包装炒作,弄虚作假,假冒伪劣等;二是违背公平原则,例如商业贿赂,价格联盟,垄断市场,恶性竞争,内幕交易,恶意兼并,地方保护等;三是侵害他人利益,例如强买强卖,诱使他人购买不需要、不愿买的商品,欠帐不还,破坏他人名声,刺探商业秘密,侵犯知识产权等。
商业道德是市场规则的一部分。维护商业道德,维持市场的正常秩序,关系到千千万万的商家和十几亿的国民。我国近年来道德滑坡现象严重,商家互相提防,成倍增加了建立信任的时间,成倍增加了交易成本。三氯氰胺事件使我国乳制品业蒙受了几千亿人民币的损失,为了防止此类伤害民生的事件再次发生,政府不得不投入大量行政资源进行广泛的市场监管,这个庞大的成本是由我们纳税人承担的。说商业道德的缺失将我们的GDP下拉了5个百分点,恐怕不夸张。全体国民,所有的纳税人都应该站出来,反对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
西方大学里设有商业道德的课程,在年轻人走向社会之前先受道德教育。相信我们的商学院会借鉴这个经验,在教学中提倡用商业道德取代 “兵不厌诈”、“无商不奸”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