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罗竖一
多年来,有关社会抚养费征收的问题,在中国民间普遍遭受质疑。甚至,连为数不少的官方人士也屡屡予以鞭挞之。
可是,据2014年12月2日《法制晚报》报道,12月2日上午,国家卫计委回应《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有关问题时称,在坚持计划生育国策相对稳定的大前提下,必须坚持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取消社会抚养费对响应国家号召、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群众不公平。
尽管有关送审稿尚未完全上升为国家意志,然某些特色政治生态告诉我们,在一定时期内,社会抚养费征收还会继续在中华大地上耀武扬威。
此次,国家卫计委给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理由,貌似很有说服力,但实际上,无论是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群众,还是想“超生”孩子的群众,普遍认为不该有所谓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换言之,社会抚养费征收在极大程度上是违背中国民意的。
就一定角度来讲,“超生”孩子,客观上确实会“占用”一些公共资源,进而影响社会事业公共投入,但是,就宏观和长远而言,未“超生”孩子的社会负担也不轻。何况,“超生”孩子同未“超生”孩子一样,其不仅是消费者,未来更是生产者、创造者、贡献者。而且,“超生”孩子之中,肯定也会涌现出一大批促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中国梦者。
还有,长期以来中国很多地方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和使用,其实都是见不得光的。
譬如,据2013年7月12日《中国青年报》报道,7月11日是世界人口日。当天上午,浙江碧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有水向全国31个省级计生委、财政厅寄出快递,申请要求公开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收支及审计情况。
吴有水律师此举,于法有据,于中华民族有利,于依法治国有益,然据2013年9月9日新华网报道,吴有水指出,“没有一家回答让我满意,31个省,每个省都有财政厅和卫计委,而我们收到的答复总共才31份,而其中给总额的只有10家,10家数据加起来大概100多亿(元)。像广东省就明确答复,这是他们内部掌握的资料,不予以公开。再比如说江苏省,他给我的答复,是说他们无权公开。我就感到很奇怪,他们无权公开,那谁有权公开?”
尤其值得全民关注和警醒的是,“较真”社会抚养费征收,使得吴有水律师的通讯工具,乃至其私人聚会等都受到了一定层面官方的“特殊关照”。
事实上,在吴有水律师“较真”之前,即2012年7月,15名学者已经向全国人大寄送了一份建议书,包含废除社会抚养费制度等内容。
无独有偶。据人民网消息,2014年11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将国家卫计委送交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民众意见。《条例》 公布后,引起各界密切关注。11月27日,广东省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等6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向全国人大发出建议书,建议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11月28日晚,黄细花对记者表示,目前联名建议书已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超过200亿元。建议书中指出,社会抚养费征收是滋生腐败和产生权力寻租的温床。“如果要追问全国这么多年来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的去处,恐怕会让人心惊肉跳、不敢深想。”黄细花表示,各地都有“放水养鱼”的做法,结果是“你超生我罚款”,各取所需各得其所,继而引发了社会冲突,人为制造了新的人口社会问题。同时,建议书也指出了征收社会抚养费可能带来的“黑户”问题。黄细花等代表在建议书中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只是“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并未“禁止”一对夫妇生两个以上的孩子。黄细花表示,“提倡”与“鼓励”的意思相近,不提倡的并非就是禁止的。依据上述诸多条款,黄细花表示,征收社会抚养费,是把“提倡”变成了“强制要求”。建议书中称:“我们认为,征收社会抚养费是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有关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诸多问题,其实媒体早有披露。
譬如,2012年8月间,就有媒体报道指出,“在有的地方,社会抚养费是乡镇财政收入中的大头”,河北东部某县一名镇财政所长7月底对本报称。在这个矿产资源丰富的乡镇,每年征收的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返还镇财政所40%,共计几十万元。这笔返还款用于该镇计生办工作经费,或对计划生育光荣户进行奖励,“但有的乡镇会挪用做招待费或政府办公费”。在实际运转过程中,由于缺乏规范,社会抚养费在基层政府变形手法不断。诸如基层计生部门挪用抚养费,填充乡镇财政,甚至以入账、不入账形式贪污;还有一些计生人员利用抚养费寻租。
除上述以外,社会抚养费征收的严重危害性还有,进一步加重中国的人口危机、家庭危机、社会危机、经济危机、政治危机等方面的危机。
诚然,由于某些原因,中国目前尚在推行计划生育。但事实是,由于所谓的计划生育导致的人口、家庭、社会、经济,乃至政治等方面的危机问题日益严重。对此,中国著名学者、人口专家易富贤的呕心之作——“实是人类的福音和灯塔”的《大国空巢》一书,披露得非常详实。笔者于此不再赘言。
家喻户晓,长期以来,一定层面的中国官方和一些专家等群体,始终在为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计划生育辩护,但客观事实是,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计划生育的相互支持,对中华民族造成的危害是全方面的,是日益严重的。
一言以蔽之,笔者罗竖一认为,中国废除社会抚养费征收刻不容缓。否则,整个中华民族总有一天会集体感到悔之晚也,而最终导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中国梦等成为“水中月,镜中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