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反腐频频告捷的题外话


 

 

网络反腐的案例接连不断,而且结案率很高,这与很多在权威部门挂号的腐败案件旷日持久、久拖不决的状况形成很大的反差。毋庸讳言,这其中的许多原因颇有些微妙。显而易见,网络反腐其实都是自发的民间个体行为,没有领导指派、领导号令,完全是非组织的行动性质。对于这样的事件,因为影响范围广泛,社会震动强烈,官方当然不会等闲视之,但尽管其客观效果良好,但因为并非组织行为,因此处于事实上不鼓励、不肯定、不宣扬的弱化处理状况。说白了,因为这样的事情不是在党领导下干的,因此难以登上大雅之堂。

我们的主流宣传机器历来是为党所领导的事业歌功颂德的,网络反腐既然不是党所领导,无法借此证明党的伟大光荣正确,自然绝无可能成为被宣传肯定的主流行为了。这一点的确有些尴尬,我们的领导历来强调为人民服务,倡导勤政廉洁自律,但对于那些公然逆袭的腐败分子,却总是难以痛下杀手。尽管我们的宣传基调历来坚持干部队伍的主体是廉洁的,是经得其考验的,但即便是个人财产公示这样的形式也始终难下决心。这不会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吧,我们庞大的宣传机器也始终不能理直气壮地肩负其社会监督的神圣责任。相信领导们都会懂得这样的简单道理,这样的固执坚持,其实是在民众面前大大失分的弱智行为。大小官员的是否清廉,不可能自己不说就会成为永远的秘密了,主流媒体放弃社会监督的责任,广大民众在网络时代的今天,通过自媒体来进行自发的社会监督。在这样两件事情上,官方如此被动的后果可能是非常严重的,它意味着执政者责任的缺失,政府的公信力的严重丧失,长此以往,民心不在,后果难以估量啊。

从网络反腐与有组织反腐的实际状况看,前者无疑是更有效的。按说,民间自发的行为与庞大的组织力量根本就不成比例,但效果却恰恰相反。这样的反差只能说明民间反腐是发自内心的,而组织的反腐行为却是有保留的,被动的,勉强不得以的。说的更直接些,组织的人都是有领导、有归属的,都是有着相应利益链条裹胁的。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在反腐问题上的有保留、不那么积极、或受到各种有形无形的种种制约,也就不足为怪了呀。然而,问题的严重和紧迫性在于,反腐问题已经迫在眉睫,不是可以糊弄就可以过去的,在这样的挑战面前,最大的现实风险在于,反腐已经是民心所向,口是心非、敷衍了事、蒙混过关,肯定是无效的。而一旦民众失去了最后的一点耐心,没有了最后一点希望,大厦将倾随时可能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