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富”现象批评


“仇富”从字意和现象上分析,它应该指对财富或拥有财富的人的仇视。而且“仇富”现象自古就有,并非当代专利。散见于各种武侠小说中的“劫富济贫”,就是出于对“贫”的怜悯和对“富”的仇视所产生的一种极端的行为方式,只是“劫富”的目的不是贪图个人享受,而是为了“济贫”罢了。至于“仇富”一词起源于何时,本人无心思也无法考证,但出现的频率尤以今日之中国更甚则是不争的事实。
然而,勤劳致富是当前国家鼓励和倡导的;“富裕祥和”的生活是古今中外不分种族、民族的普遍追求和向往。“富”作为一个带有明显褒意的形容词(至少也算是中性词),它形容拥有“财”的数量的丰盈程度。按理说你可以跟任何人过不去,就是不能跟钱财过不去;既然是国家鼓励和倡导,民众普遍追求和向往的对象,又何以被“仇视”呢?两者之间是否相悖?或属于矛盾的对立统一关系还是另有其它?针对这一纷杂的、扑朔迷离现象,我们有必要把这一概念掰开、揉碎,分别以旁观者和当事人的角度,从外围到核心作一番深入细致的探究,以冲破层层迷雾来识得庐山真面目。
历史上被称之为侠客一类的劫富济贫者,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一伙有武功的、破坏法制建设的、极端“仇富”的暴徒或恐怖分子。那么古代“劫富”者都是些什么人?是不是穷人的专利?还是富人所为或两者兼而有之?同样地,被劫的对象是针对所有富人还是只针对富人中的一部分,又是指哪一部分呢?《水浒传》中的大官人柴进,作为皇族后裔可谓富甲一方,为什么不但没有被劫,反而加入到抢劫者的行列,成为一百单八将中的一员被后人传颂。同样,在《水浒传》中梁山好汉帮某某员外、某某大户抵御强人的情节屡见不鲜。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众所周知“盗”不构成人身侵害,用今天的话说是违法或轻微的犯罪行为,而“劫”则不仅仅有“盗”的意思,同时还含有“抢”的成分,是带有爆力性质的严重的犯罪行为。同样地,历史上的极端仇富者(侠盗和济贫的劫富者)为什么没有被人唾弃,反而被冠之以侠客的美誉供后人传颂。究其原因,就因为他们把“盗”、“劫”的目标对象称之为“为富不仁”者;劫来的财物称之为“不义”之财;济贫则是追求一种非正常渠道的、有限的公平正义。自然就强调了“盗”、“劫”的合理性并占据了道义的至高点。从而也就说明产生“盗”、“劫”这种行为的原因跟被劫者代表“富”的“财”的关系并不全等,而是跟“仁、义”有密切关。
如果把个人获取财物的方式划分为“义”与“不义”;个人获取财物之后的行为方式概括为“仁”与“不仁”的话。那么,“被劫”的原因就跟“财富”的获取方式以及获取“财富”后的行为方式密切相关。既然“仇富”现象所仇视的不是财富本身,而是财富拥有者的不仁不义行为,即不合理现象。那么“仁”与“义”为何被古人推崇并占据道义至高点,我们不妨从古圣先贤的著述中追寻出一些端倪。
“仁”是中国古代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本指人与人之间相互亲爱。孔子把整体的道德规范集于一体,并把它作为最高的道德原则、道德标准和道德境界,形成了以“仁”为核心的伦理思想结构,其包括孝、悌、忠、恕、礼、知、勇、恭、宽、信、敏、惠等内容。“义”则与善同义,《说文》:义,宜也。己之威仪也。同时,“义”的含义还包括:与众共之、众所尊戴、至行过人等。孟子推崇: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同时,他还把“仁”、“义”归结为恻隐之心和羞恶之心。《说卦传》则有:“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由此可见古人的道德水准和对仁义的推崇以及对不仁不义的惩罚远甚于今天。那么仇富现象为何在今天的中国愈演愈烈?当今中国的富人都是些什么样的人?这些富起来的人在获取财富的过程中以及拥有财富后的行为跟“不仁不义”又有多大关联?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总是听到取得伟大成绩和进步而欢呼和歌颂之声,却很少提及是否丧失了什么、正在丧失什么。由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成为压倒一切的任务和衡量一切是非的最高标准。所以,在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思想指导下,确有一部分人放下包袱、甩开膀子大干一番后成为今天所谓的富豪。由于人的体能状况、智力条件、努力程度、奋斗程度是有差异,所以马克思说不承认差异就是虚伪。按理说共同富裕一时做不到,让一部分先富起来并产生贫富分化也无可厚非。问题是:
1、是不是应该富的人富了?应该穷的人穷了?而不是说那些不应该富的人富了,不应该穷的人却穷了;是要让勤劳者先富还是让官商勾结变卖国有资产、劫取国家资源或坑蒙拐骗、走私贩毒的人先富?
2、先富起来的人富裕到什么程度?贫富的差距应该有多大?国家在宏观层面上如何调控以及如何对财富进行二次分配?
3、贫富之间的壁垒是不是开放的?能否给穷人一个向上走的出口,只要通过个人奋斗也能成为富人;同时也要给富人一个风险,让他一不留神也变回到穷人。     
对照当今中国的现状,除极少数外,又有多少所谓富豪的财富是通过自身的诚实劳动获得并积累起来的?为什么说资本的原始积累都带有很浓的血醒味?为什么会有所谓的“原罪”问题?如果说当今中国的所谓富豪,获取财富的方式的合理性、合法性令人质疑是“仇富”产生的原因之一,那么他们在财富获取后的行为方式又是如何的呢?
当然,不论在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排除有少数先富起来的人,以不同形式参与或从事各种公益活动或带动大多数人走共同富裕道路。不论从情理还是从法理上讲,他们吃好、喝好、住好、用好、生活过好属于正常现象,纵然日日美酒夜夜笙歌几尽奢华,贫穷者也只有垂涎的份还不至于仇视。但在绝大多数人房住不起、学上不起、病医不起甚至生不起、死不起的情况下,如果你开着宝马在大街上飙车撞人,买私人飞机显摆,那就是对生命的漠视、对大众的公然挑衅;如果你勾结官吏、黑帮巧取豪夺、强拆民房,那就是对法律的践踏;如果你喝人奶并公开高薪招聘奶妈,做出这等被称之为封建没落的统治者都不耻的事,那就是挑战大众的伦理道德底线;如果你通过官、商、黑相互勾结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将国家财富和资源掏空、溅卖获来取财富,并利用财富搅乱社会后举家移居国外,那就不仅仅是仁不仁的问题,而是无耻的劫国民贼。
通过以上梳理我们不难看出,当今中国产生严重的仇富现象绝非偶然。当社会继续恶化,普通民众过度到以斗室栖居、以片布蔽体、以壶食瓢饮都难以为继的时候,产生的就不可能仅仅是简单的“仇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