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分割与公开标准


一项全新的创新成果在发明人那里一定是一个整体的东西。这个整体的东西是那么美,以致发明人不愿意把它分成不同的部分。许多很有价值的创新成果长期被发明人窝在手中,只被发明人自己欣赏,久而久之,失去了新颖性,自己烂掉了。

我们要说的是创新成果的发明人要学会模块化。把一个整体的成果分割成不同的具有独立功能的模块,是模块化的基本方法。200多年前,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就把劳动分工作为产业化的基本方法进行过论述。有分工才有协作。分工协作是产业化的核心。一个整体的创新成果只有经过适当分割,把不同的模块生产权授予具有竞争优势的生产者,形成一种社会化的分工协作关系,这种成果的产业化才有可能。在小农经济和手工业经济环境下成长的人,往往无法理解这一点。而正是这一点,是我国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最大障碍。

由于分工协作是产业化的基本方法,使得不同模块协同工作就成了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这样标准化的问题就出现了。这种协调性的标准必然是公开的。进而公开标准就成为现代产业化的核心文件。在这个意义上,谁控制了标准,谁就控制了产业。现代产业竞争实际上就是标准控制权的竞争。

模块分割是创新成果产业化的基本技术。不会模块分割,创新成果产业化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