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湖北城镇化需从三方面着手


http://news.sina.com.cn/o/2013-12-24/014429062279.shtml  

      2013年12月24日01:44  来源:长江商报     转载:新浪新闻中心

  

  长江商报消息 ■ 特约评论员 徐新桥

  2012年底,湖北省副省级市1个、地级市11个、县级市24个,建制镇746个。常住人口5779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092万人。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3.5%,比全国平均水平(52.6%)高0.9个百分点,在中部六省中独占鳌头。小城镇成为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的中心、务工经商农民集聚的中心、鄂西生态文化旅游配套服务基地、三峡库区及南水北调移民安置与产业发展结合的重要载体。

  2010年,省委、省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而通过近两年实施的一元多层次战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打造重点城镇、特色示范镇,涌现出宜昌龙泉、大冶陈贵、大冶灵乡、谷城石花等特色明星城镇。通过产业文明镇综合示范,结合移民安置与新型城镇化,致力培育鄂西圈的内生文化旅游产业,脱胎换骨的郧县柳陂镇、丹江口市均县镇、恩施市女儿寨(镇)、钟祥市客店镇等新兴集镇魅力无限。以“风貌自然,功能现代,产业绿色,文明质朴”为内涵的30个“绿色幸福村”示范建设,力求让农村看起来更像农村,住起来堪比城市,养生起来超然欧美,目前已有谷城县堰河村、郧县樱桃沟村、广水市桃源村、钟祥市水没坪村等初见成效。

  但湖北城镇化也存在地区间发展不均衡、小城镇明显滞后、城镇行政区划体制弊端凸显、小城镇建设发展质量不高、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矛盾突出等问题。比如,湖北县城规模一般在10万人左右,小城镇平均人口不到1万,其中规模效益较差的小城市和小城镇比重超过40%。县城以下城镇人口总数占全省比重为30%。当前,湖北省按照国家城镇化工作会精神,以及即将下发的国家城镇化规划,正在统筹谋划湖北省城镇化发展。而若立足于湖北现实,就得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着力解决“人、地、钱”三个核心问题。在人的问题上立足产业发展,切实创造就业岗位;以人为本,提供住房保障,实现养老、医疗、教育、社保、民政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特别是按照三中全会精神,维护进城但并不愿意放弃农村户籍的农民的宅基地及住房财产权、土地承包权、林地承包权、计生政策等等,规避进城农民所顾及的收入渠道的欠稳定及各种风险。在地的问题上,作为“国家粮仓”的湖北,要坚持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坚守我国18亿亩耕地红线,在此基础上探讨股份合作、土地流转、置换等方式推动农村土地发挥最大效能,并使农民获得更多的财产收益。在钱的问题上建立政府、企业、民间资本等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多途径的投融资体系,保证资金来源有支撑、能持续,确保投资风险可控。

  二是牢牢把握深化改革和生态发展这两个主题。强化顶层设计,注重改革的系统性、协调性,消除不利于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特别是不利于公平竞争、科学发展、和谐社会、公平正义的体制机制障碍。对于武汉这样的特大城市,应该借鉴发达国家有效历程,着重发展远郊城镇和卫星城市,并将一些大学、医院等社会事业向周边城镇配套转移。引导民营企业投身于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建立镇级财政等等;根据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坚持“四化”同步统筹城乡发展。递进生态的三个层级: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力求发展。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着重发展“山水园林村镇”,让城乡人民都望得见乡愁,幸福养生养老。发展方式上着重挖掘存量,发展内容上注重文化特色,发展效果上强化功能集成,增强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

  三是正确处理四个关系。即政府和市场、顶层设计和基层首创、“输血”和 “造血”、长远规划和当前目标的关系。尤其注意不能拔苗助长,尊重规律,顺其自然,科学编制城镇规划,高起点、高标准规划产业集聚区和新建社区,纠正城镇规划中重城镇、轻农村,重建设、轻服务,重规模,轻功能的现象。要对接国家“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结合长江经济带,铁路沿线及临港临空经济发展,强化我省沿长江横轴和京广线纵轴的城镇体系。同时,要一张蓝图画到底。

  (作者系湖北省发展战略规划办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