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的老百姓也都在想这个问题呢


 作为政府调节贫富差距过大,解决收入公平分配问题最为直接和有效手段——个人收入所得税基本上是所有那些收入分配问题解决得不错的国家政府最重要的收入来源,这一点我们从OECD国家的财政预算中财政收入的构成就可以直接看出来。而有报道说,在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构成了,占据社会财富在前10%的富人及其家庭,所承担的税收占到80%左右。然而,这一税种到了咱们这里却又体出了中国的特色了,我们却是中间的工薪阶层占到了几乎是90%的比例。最典型就是,本应该是调节贫富差距的税变成了调节工薪阶层的收入的了,即工薪阶层成为了这一税种的纳税主体,而那些本应该成为这一税种纳税主体的富人,依然是游离于这一税种之外,从而让这一本应该最有调节性的税种变成为非但没有起到调节作用,反而是让原本就已经很大的贫富差距,变得更加的大了,即产生了“马太效应”了,这一南辕北辙的结果,自然不是我们所想要的。
之所以如此,其原因一方面在于政府自身在对于富人的征税上没有做到位,即应收都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而没有收,同时我们制度也让这些人可以轻而易举的就逃避了其所应该承担的纳税义务。因此,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还在政府有关部门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