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读书生活


 

智能手机真是个好东东,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我的阅读习惯已经发生了转移,甚至在智能手机上读完了两本书。与纸质书相比,智能手机增加了阅读的可能性

 

突然有了很多想法。

 

我是一个很容易对他人产生羡慕的人,我羡慕永青和梁文道的博学,羡慕吴沁可以出口成章,羡慕舒羽的才思泉涌,落笔生花,也羡慕那些可以做我想做却做不到的人,例如旅行家、博物学家、历史学家,或者量子物理学家。

 

可能这一切羡慕和不可实现均可在读书中补足。读书有一种单纯的乐趣,可知生,可知死,可知那些隐匿在某个不可知的角落旮旯,却可被随时任意挖掘出来的泥土琐屑,或者是一羽翻飞的鸟,甚或是凤凰和鲲鹏,也未可知。

 

我十分羡慕梁文道读书清单的庞杂,从文学、散文、流行音乐、航海日记、历史、哲学,或者情色小说,不一而足,并且可以将其娓娓道来,精义微妙,羼杂个人阅历见解,令人十分神往。

 

凡是单纯的皆有乐趣,例如读书、享受美食,尤其是将头脑放空一心享用之时;凡是乖张繁复则增添烦恼。

 

读书也各有其异,成分很复杂,有时也因为赶时髦或虚荣。举个例子来说,在我上高中的年代,非常流行西方现代派,不把金斯堡的《嚎叫及其他》、《在路上》、《麦田的守望者》,庞德的意象派,甚至《尤利西斯》、《喧哗与骚动》这样的大部头啃上几页,不冒出点儿荒谬,“存在”之类的词儿,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代价是被现代派不分标点的长句搞得七荤八素,晕头涨脑。

 

不过也有好处在里面。读书犹如播种,这个种子被播下去,就在脑子里面迟迟不散,直到有一天发酵、酝酿、成长。有时候卡夫卡削瘦清癯的面孔会被记忆起,有时候会想起他想躲进清凉洞穴而不得的悲凉和无奈——这些都是似懂非懂年代阅读到只言片语之后穿过时间隧道留存在头脑中的长久记忆。

 

某一个片刻,会有穿越的感觉。你会和某人、某事,因为同样阅读过某一篇文章而产生冥冥之中的灵契感觉,这人可以相识,也可不必相识,甚至有时因为相识破坏了秘密的默契比如说,如果我们都读过余秋雨或是史铁生的某个篇什——尽管余秋雨在外面挨骂,但我还是喜欢他的才情——那会觉得很高兴,会觉得似曾相识,这是因为一篇文章产生的交集和默契;又比如,柴可夫斯基曾经和他的一个资助人梅克夫人长久地通信,但是不愿与梅克夫人见面,他也许宁愿保留脑海中的美好印象吧。

 

这种默契可以是怡然自得,自娱自乐式的,例如陈丹青突然把拉斐尔和唐寅放在一起对比年鉴,惊呼这两人简直是哥儿俩,又或者曾有好事者对比了《西游记》比丘国一章,发现与《哈姆雷特》的剧情如出一辙,而推断出莎士比亚与吴承恩在早年间有了相互的影响。我也有一次发现涅槃乐队(nirvana)主唱,后来自杀的kurt cobain有一张遗世之照和拿刀子割了自己耳朵的梵高自画像,表情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说句题外话,文也不必如其人,培根据说人品有缺陷,但不妨碍他创造了诸多美好篇什;肖邦和大他好几岁的乔治桑腻腻歪歪,但你无法否认他的钢琴协奏曲实在漂亮,绝美无伦。

 

有些东西最好也不要说透,说透则无趣。

 

我喜欢看美文家如何把庞杂的意象陈列,将奇巧的文字组合,把绮思和异想拆散之后用我们常人无从获取的灵感重装归位——有时候这种天赋是不能以逻辑归纳的,如同海子把贾宝玉放在太平洋的谷堆上,把远方置于远方之外,再或者在德令哈关心全人类之外的姐姐。

 

读书需有缘分。不论如何博学之人,也有不能将所有清单的书目穷尽。对我来说,阅读俄国小说是一件极为痛苦的事情——当然读小说本身就是我的弱项——俄国人长的可以绕地球一圈的名字,需要不断翻到前面检索追章逐句,使我很早就放弃了这方面的念想。

 

还有一次经验,就是阅读《罗马帝国兴衰史》,吉本的版本被公认罗马史的经典扛鼎之作,先在图书馆找来英文看了几页,立刻放弃,因为英语语境中的各个地名、人名,对我来说一片茫然;之后看中文本,速度加快,但看了几十页后开始放弃,不是因为不好,而是因为太好。译者是台湾的翻译大家席代岳先生,文思缜密,遣句信达雅,考证严谨,但问题在于一本四百万字的洋洋巨著,美轮美奂的文字多少有点像是天天燕窝海参,暴殄天物,不知其味,所以只能与此书告别缘分;倒是一旁的另一本罗马史《非常三百年》引起我的趣味盎然,虽然没有看完,心里头还一直念着,可能这书的文笔更像平日小食卤豆腐、芹菜拌腐竹,或者卤鸭掌就上二锅头一样平实有趣。

 

曾有一次,我对着图书馆一面浩大的书墙徒然生叹,心想穷我辈一生,所读完的书目也不过这一面墙而已,由此立志只读有用、经典之书,但经历《罗马帝国兴衰史》的阅读体验之后,转念又想,还是心之所至,各得其所吧。

 

有一类书籍我很有兴趣,就是跨界的博物类”作者——远有法布尔喜欢研究昆虫,应该很有意思;儒勒凡尔纳想象人类上天入地的,天马行空,胡思乱想。近的,有写作《枪炮、病菌与钢铁》、《崩溃》、《第三种猩猩》的生理学家、历史地理学家和田野学家Jared Diamond,光听他的书名就好玩儿——他还写了一本书,叫why sex is fun,以西方人严谨的推理所举证的人类荒谬行为实在让人叫绝。有一位很火的New Yorker专栏作家gladwell写作了tipping point,引爆流行,Outliers,异类,说的都是边缘化行为,以信手拈来的悬疑手法,写得妙趣横生。历史类的有保罗肯尼迪的《大国的兴衰》,斯塔夫理阿诺斯的《全球通史》,旁征博引,纵横捭阖,看着过瘾。科普类里面,霍金和加来道雄是最爱,这两位都擅长以通俗的言语、缜密的逻辑但诙谐的智慧将宇宙的机密公布于众——我特别喜欢构想那种情景:霍金因为罕见的渐冻人症束缚手脚,因此获得了在二十分钟慢慢卧倒睡觉的过程中思考宇宙”的时间。

 

我读小说的能力最弱,除了大量阅读了金庸和琼瑶小说外,没有任何值得夸耀的建树。但我羡慕小说家在现实之外创建现实的勇气和智谋。记得有一次偶然读到莫言深受李文俊先生翻译的福克纳小说影响。福克纳以毕生精力描述了其家乡美国南部乡村景象,这引领莫言在后面的小说中自此构建了东北高密乡”这个精神王国。创造出福尔摩斯的柯南道尔,大观园景象的曹雪芹,又何尝不是呢?

 

西方的图书类目中,最标准的分类是fiction, non-fiction,虚构类和非虚构类。读书是在虚构和现实中游走,人生又何尝不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