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拔第五批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通知


关于推荐选拔第批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

     

 

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各学校

根据濮阳市“教研赛考评”活动中加快推进教师专业化成长的指示精神,根据我县师资培训工作计划,县教育局决定选拔第批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目的是经过推荐、选拔、培训、考核合格后,使他们的专业素质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有一个大的提高,让他们成为我县新一批教学骨干力量,使我县的教育质量稳步持续地提高。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选拔的范围是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

二、条件

(一)师德修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依法施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团结同志,服从领导。

(二)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中注意贯彻新课改精神,锐意进取,注意培养学生的个性和特长,教学效果好,在本校属于本学科的骨干,教学成绩突出。

(三)具有较强的教改意识和创新精神。自2008年以来,独立承担过校级及以上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

(四)具有国家规定的达标学历,公教师应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教龄年及以上,有普通话合格证。心理健康,身体状况良好。

(五)自2008年以来,小学教师获得过乡(镇)级模范和优质课,中学获得过校级模范优质课。

(六)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条件可适当放宽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要优先推荐:一是已具备高学历的教师;二是滩区或边远学校的教师;三是取得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证书》的教师。

参加选拔的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必须承担与选拔学科相一致的教学任务,且达到专任教师课时量的一半及以上,其比例全县控制在10%以内。

三、名额分配

各单位在选拔推荐时,要统筹安排,兼顾到每一个学校和每一个学科,各乡(镇)中心校注意向农村民办幼儿园倾斜。名额分配见下表。

 

名额

 

名额

 

名额

县一中

30

杨集中心校

20

孟楼中学

5

职教中心

10

杨集一中

8

大屯中学

6

希望中学高中

5

杨集二中

8

颜村铺中心校

20

希望中学初中

30

王楼中心校

10

颜村铺一中

5

实验中学

10

王楼一中

8

颜村铺二中

5

实验小学

10

王楼二中

4

高码头中心校

20

第一小学

10

濮城中心校

25

高码头一中

7

教研室

10

濮城镇中学

10

高码头二中

4

电教室

8

濮城步步高

5

张庄中心校

15

城关中心校

1

辛庄中心校

20

张庄一中

6

城关镇中学

10

辛庄乡中

8

张庄二中

3

白衣中心校

5

陈庄中心校

20

陆集中心校

15

白衣一中

15

陈庄乡中

5

陆集乡中

7

白衣二中

8

龙王庄中心校

30

新区幼儿园

8

实验幼儿园

5

龙王庄中

8

 

 

注:各乡(镇)含民办幼儿园

四、选拔办法

各单位要按照县级骨干教师的选拔条件和分配名额组织选拔,选拔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要通过面试、公示等方法,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

五、加强领导

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是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环节,推荐出的教师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骨干教师培训的质量与水平。经培训合格成为骨干教师后,可免于本周期的继续教育培训,也是以后选拔市级骨干教师和县级学科带头人的重要条件之一。加之今年推荐工作的时间紧、任务重。因此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把这项工作的政策宣传到相关的每一处学校、每一位教师,确保推荐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各单位要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教师参加选拔工作。

六、其他要求

确定推荐的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要上报以下材料:

1、《范县第批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推荐表》1式2份;

2、《范县第批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1份;

3、选拔条件中涉及到的各种证书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的右上角加盖单位公章,订牢左上角,复印件的顺序也要和选拔条件中的顺序相一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定取消其资格,并给予严肃批评。

4、上述材料务于6月15日前报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