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选择权能被随意鱼肉


   在很多时候,作为中国的用户,我们有一些可怜:因为我们的选择权和知情权随时在被践踏。虽然不少专家、学者,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在不断的呼吁,侵犯用户的选择权是大是大非的问题。

 
  在如火如荼的UC起诉腾讯不正当竞争的事件中(可以称之为UQ大战),对用户与合作伙伴而言,一个最大的伤害就是:用于腾讯采取的强行排他性推广策略,我们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被腾讯这个大鳄给践踏了。
 
  之所以说腾讯践踏用户的选择权,从UC公布的证据来看,腾讯首先利用手机QQ的垄断优势,要求终端厂商在内置手机QQ同时,要内置QQ浏览器且不能内置UC浏览器。“二选一”强行推广,不给合作伙伴选择权,同时让手机QQ聊天软件捆绑安装QQ浏览器,在QQ应用中心找不到UC浏览器、360、新浪微博等竞争产品,不给用户选择权。这就相当于逼着用户在QQ超市只能用QQ牌产品,无法选择和找到市场最好的免费产品。此次UC拷问腾讯,也是为了让用户能有更优的使用选择,多样化体验不同产品。
 
  这种现象可以说是屡见不鲜。2011年7月,工信部曾经针对电信运营商的校园推广策略发文表示,运营商不能限制校园用户选择权、知情权。就在日前,随着电信联通涉嫌垄断被调查,一个评论这样说道,终结随意鱼肉民众的时代来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主要内容:选择经营者。买谁家的不买谁家的,接受谁的服务不接受谁的服务,这完全由消费者自己来决定,而不能由经营者决定。同时,消费者有权比较、鉴别和挑选,这是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完善,也可以说是消费者知情权的延伸。显然,腾讯的排他性推广策略,明显违背了法律条文。
 
  作为中国的用户,我非常高兴的看到UC起诉腾讯,因为这关系到我的选择权的回归。我不希望在超市里只能看到几种产品,我不希望我的小区里只有一种上网方式,我也不希望我只能使用腾讯的产品,我希望由更多的选择,希望越来越多的厂商能够尊重我的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