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之十大军事原则
十大军事原则,是人民军队的缔造者毛泽东在解放战争中总结提出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作战指导的十项基本原则。它是毛泽东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毛泽东于1947年12月25日在中共中央召开的会议上所做《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中正式提出的。
毛泽东的十大军事原则,是根据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初期的经验,在解放战争转入战略进攻阶段后不久提出的,集中地体现了建立在人民战争和人民军队基础上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战略战术,是人民解放军彻底打败国民党军队的主要方法,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战争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在毛泽东军事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十大军事原则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核心是强调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围绕这个核心,毛泽东就作战方针、歼击目标、作战形式、作战方法、作战准备、战斗作风及补充休整等方面的问题,规定了明确的指导原则。
一、先打分散和孤立之敌,后打集中和强大之敌。
此原则为孙子兵法谋攻篇中, '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 的应用。
二、先取小城市、中等城市和广大乡村,后取大城市。
孙子曰: 凡先处战地而待敌者役, 后处战地而趋敌者劳动. 故善战者, 致人而不至于人. 能使敌人自至者, 利之也; 毛泽东之先取中小城市和广大农村, 就是为了致人而不至于人, 争夺战争主动权, 然后敌人必然趋之, 如国民党军队之围追堵截, 其实此时的国民党军队已经中计了, 即中了毛泽东对孙子兵法之先处战地者役, 后处战地者劳的应用, 而疲惫的国民党军队自然处处受制, 可怜如此不通兵法的蒋介石竟然也能当上黄埔军校的校长.毛泽东之军事原则一与二, 二者相辅相成,实乃一计也。当时分散和孤立之敌即是国民党驻中小城市和广大农村之军队; 后打集中强大之敌, 即是大城市之国民党军队.
三、以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为主要目标,不以保守或夺取城市和地方为主要目标。
保守或夺取城市和地方,是歼灭敌人有生力量的结果,往往需要反复多次才能最后地保守或夺取之。
孙子兵法形篇中, 孙子曰: 昔之善战者, 先为不可胜, 以待敌之可胜. 不可胜在己, 可胜在敌.’ 想要战胜敌人, 首先要有不被敌人战胜的条件, 尤其是在敌强我弱的时候, 保存实力未尝不是明智之举, 然后在不断变化和发展的情势下, 等待敌人出现空隙, 此时我方便可乘隙攻击, 然而虽然我方尽量在保存实力的情况下做到不被敌人所战胜, 但我方却也不可确保敌人必定为我所战胜, 所以拉锯战是在所难免的, 如一畏的为保住或夺取城市或地方地盘, 尤其在敌我双方实力悬殊的的情况下势必伤亡惨重, 即杀士卒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 此攻之灾也 , 守城或土亦如此. 而胜负的关键在于敌我双方有生力量之对比, 正再次应了孙子之: 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 孙子兵法又曰, 知己知彼百战不待, 对敌我双方军事力量的对比分析实际上是战争中正确部署运用战略战术之关键. 中国古代千百年战事频繁, 战争经验丰富, 历史上以弱胜强的例子不胜枚举, 但大凡最终胜利者无不坚持科学的对战争做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而并不主观上期盼奇迹的发生尽管实际的战斗中确实存在奇迹, 即一畏的冒险, 则必败无疑. 所以客观上有生力量的变化才是决定战争能否胜利的关键, 而正是有了敌我双方有生力量的变化, 才可以制定如保守或夺取城市和地方的战略战术, 即保住或夺取城市或地方应以敌我双方力量变化为根本, 所以为了保存我方实力, 歼灭敌方有生力量, 暂时性的放弃一些已占领的城市或地盘是非常必要的, 在斗争中有时需反复多次待我方实力足够强大之时, 便是我方最终夺取城市或土地之期, 简单的讲就是好事多磨,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所有才有了毛泽东十大军事原则之三.
四、每战集中绝对优势兵力(两倍、三倍、四倍、有时甚至是五倍或六倍于敌之兵力),四面包围敌人,力求全歼,不使漏网。
在特殊情况下,则采用给敌以歼灭性打击的方法,即集中全力打敌正面及其一翼或两翼,求达歼灭其一部、击溃其另一部的目的,以便我军能够迅速转移兵力歼击他部敌军。力求避免打那种得不偿失的、或得失相当的消耗战。这样,在全体上,我们是劣势(就数量来说),但在每一个局部上,在每一个具体战役上,我们是绝对的优势,这就保证了战役的胜利。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就将在全体上转变为优势,直到歼灭一切敌人。
毛泽东十大军事原则之四,每战集中绝对优势兵力(两倍、三倍、四倍、有时甚至是五倍或六倍于敌之兵力),四面包围敌人,力求全歼,不使漏网。此原则又是孙子兵法谋攻篇中, ’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 的应用。在特殊情况下,则采用给敌人以歼灭性打击的方法,即集中全力打敌正面及其一翼或两翼,求达歼灭其一部、击溃其另一部的目的,以便我军能够迅速转移兵力歼击他部敌军。孙子兵法十篇中言: 凡战者,以正合,以齐胜。以正合即是用正常方法与敌人摆开阵势对战,此种方法应在我方军队数倍于敌军的时候,获胜的几率比较大。以齐胜即是在敌人想不到的情况下突然出现在敌人面前,或找包抄到敌人后方突然发起猛攻,集中全力打敌正面及其一翼或两翼,求达歼灭其一部, 然后迅速转移兵力歼击他部敌军 (往往出敌人之所料),齐正相生, 如循环之无端, 孰能穷之? 公元前206年,刘邦与项羽在对战中的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亦同此理。敌人客观上总兵力要多过我们,但是我方却可以主观上在局部创造数倍于敌方的兵力迅速减免敌方有生力量。经过多次对敌人有生力量的歼灭战,必然造成敌人客观上的有生力量逐渐减少士气逐渐衰弱,而我方无论从兵力和士气上都不断的走向强大,在战场前方与后方不断变化的力量对比上,我方最终会在全体上变为优势,指导歼灭一切敌人。
五、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每战都应力求有准备,力求在敌我条件对比下有胜利的把握。
此原则即是孙子兵法形篇中‘孙子曰: 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在实际战争中的应用。即不打无把握之仗,在保存己方实力的情况下等待对方有隙可乘,即每战都有准备,在敌我双方对比于我方有力的情况下可以发起战争。
六、发扬勇敢战斗、不怕牺牲、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即在短期内不休息地接连打几仗)的作风。
战场上形势瞬息万变,时机稍纵即逝。勇敢战斗,不怕牺牲是提高我方军队士气,士气强大,则战斗力亦强大。有时候战场上为夺取有利形势与时机,在敌人料定我方战争刚结束,军队需要修整时我方出人意料向敌人发起进攻,即以整合以及省的再次应用。
七、力求在运动中歼灭敌人。同时,注重阵地攻击战术,夺取敌人的据点和城市。
毛泽东十大军事原则之七,实际上是对以上七个原则的大综合。
八、在攻城问题上,一切敌人守备薄弱的据点和城市,坚决夺取之。
一切敌人有中等程度的守备、而环境又许可加以夺取的据点和城市,相机夺取之。一切敌人守备强固的据点和城市,则等候条件成熟时,然后夺取之。
毛泽东十大军事原则之八实际上是对毛泽东十大军事原则之以上七大原则在具体战术战略中的应用。
九、以俘获敌人的全部武器和大部人员,补充自己。我军人力物力的来源,主要在前线。
毛泽东十大军事原则之九是孙子兵法中作战篇‘善用兵者, 役不在籍, 粮不三载; 取用于国,因粮于敌,故军食可足也’在实战中的应用。孙子曰: 凡用兵之法, 驰车千驷, 革车千乘, 带甲十万,千里馈粮,则内外之费,宾客之用,胶漆之财,车甲之奉,然后十万之师举矣。可见大凡战争其实就是烧钱,即是像美国这样的超级大国也不能长时间的支持战争的巨大消耗,所以从政者一定要慎战。然而如果战争确实已经不可避免的产生了,那么我方如果要想取得战争的胜利,完全依靠敌后革命根据地提供粮食和人员,就会得不偿失,一方面根据地可能地广人稀,或者贫穷,或者缺乏粮食,此时如果从根据地征粮征人,如果战争再拖得久一些,那么势必会使人民无法承受,如果因此而及其人民的反抗,那么就会必败无疑,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败天下。所以最好的人力物力财力来源应该是来前线如'白区',使战争成为对方巨大的消耗,皮放小好愈大,则对我方越有利,是谓胜胜敌而益强 (孙子兵法作战篇),如前面所述战争就是一场敌方与我方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战,谁能撑到最后谁就是赢家。
十、善于利用两个战役之间的间隙,休息和整训部队。
休整的时间,一般地不要过长,尽可能不使敌人获得喘息的时间。”
毛泽东十大军事原则之十即是孙子兵法中作战篇 ‘兵贵速,不贵久’在实战中的应用。战争以争取胜利为第一要务,切勿拖泥带水,停滞不前。其用战贵胜,久则钝兵挫锐,攻城则力屈,久暴师则国用不足。如前所述战争消耗巨大,所以争取胜利乃是战争之第一要务,切勿拖泥带水,而且耽搁时间一长,士气就会受挫 (人都有惰性),而且过渡的拖延,也会使战场上稍纵即逝的有利时机丢掉,而且敌人一旦有了喘息的机会,势必重整旗鼓,大举来犯,一鼓作气,这样就相对的提高了敌方的士气,对我方则非常不划算。另一层一场战争刚结束,敌方士兵往往会暂时性松懈,这时突然向敌人发起进攻又会有'以正和,以奇胜'的效果,而且不给敌人喘息的机会,就会使地方不断疲劳作战,必然滋生士兵厌战情绪,那么士气必然不会高涨,自然对我方也有利。
毛泽东的十大军事原则,科学地解决了以下几个关系:
①打弱敌与打强敌的关系。强敌与弱敌是相互依存并可以相互转化的,选择攻歼目标的基点,一般应放在先打弱敌上。首先歼灭了孤立分散、守备薄弱和据守中小城市之敌,则集中强大、守备坚固和据守大城市之敌即变弱了,这就为下一步攻而歼之创造了条件。若先打强敌,则不仅强敌难以迅速解决,弱敌也会变成强敌,反而使我方陷入被动。当然,有时在确有把握的情况下,也可视机先打强敌。
②歼敌有生力量与保守和夺取地方的关系。在敌大我小、敌强我弱条件下,歼灭敌人和夺取地方这两个目标,一般不可能同时达到。只有在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之后,才能最后保守或夺取地方。尤其是在战略防御阶段,即使有些地方一时被敌占领,但只要消灭了敌人,失地就能收复。因此,夺取地方是歼灭敌人的结果。从人民解放军各个革命战争时期的历史经验来看,战争初期一般以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为主,到战争中后期,随着敌我军事力量总对比的强弱转化,则逐步转变为歼灭敌人与夺取地方并重。就歼灭敌人有生力量而言,在某些情况下,由于敌情变化或全局需要,也可实行半歼灭半击溃的方针。
③集中兵力与分散兵力的关系。集中优势兵力,是古今中外一切战争中克敌制胜的普遍法则,而在中国革命战争中,要战胜国内外的强大敌人,集中兵力尤其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集中兵力实行战役战斗上的歼灭战,才能逐步改善战略形势,粉碎敌之战略进攻,并使自己转入战略反攻或进攻。但集中兵力不是绝对的。通常情况下,往往需要通过必要而主动的分遣使用兵力,为在决战的时间和地点达成集中优势兵力创造条件。例如,为了保证打大歼灭战,须以小部兵力牵制敌之其他部分,以便集中大部歼击一个主要目标。
④运动战与阵地战的关系。二者是正规战的两种主要作战形式,它们互相渗透,相互作用。人民解放军从游击战争转为正规战争之后,作战形式主要是运动战,辅以必要的和可能的阵地战。但随着战争形势的发展,特别是转入战略进攻后,根据夺取敌人据点和城市任务的需要,阵地进攻的地位明显上升。这时,只有提高阵地战的比重,才能大量歼灭敌人,以加快革命战争的胜利进程。当然,大规模的运动战仍是歼灭敌人的重要作战形式,要把大规模的运动战和大规模的阵地战结合起来。
⑤周密的计划和准备与不打无把握之仗的关系。没有事先周密的计划和准备,就不可能做到打有把握之仗。人民解放军不打无准备之仗,也不打只有准备但无把握之仗。因此,一切作战行动预先必须有周密的计划,尽可能有充分的准备;同时,必须预计到最困难最复杂的情况,并把这种情况当作一切部署的出发点。有时,在无把握的情况下,宁可推迟作战时间而不浪战。但又绝不容许以准备为借口消极避战。
⑥补充休整与连续作战的关系。补充休整是为了养精蓄锐、总结经验,更好地连续作战。在战争形势迅猛发展、作战频繁和必须进行连续作战的情况下,部队的人力物力补充和休整等更要同这种客观形势的要求相适应。人民解放军人力物力的补充则主要强调取之于敌和依靠根据地的支持。利用战役间隙整顿训练部队,提高军政素质,增强部队战斗力,是实行再战的必要条件。但是,为了不让敌人喘息,给敌连续歼击,有时即使在未得到补充休整的情况下,亦须发扬不怕牺牲、不怕疲劳的作风,实现连续作战。
毛泽东的十大军事原则,来自战争实践并经受了战争实践的检验。它所体现的人民战争战略战术的基本原理和实事求是的方法论原则,将是长期适用的。但马克思列宁主义不是停止的,而是向前发展的,十大军事原则,也要根据今后战争的实际情况,加以补充和发展,有的可能要做适当的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