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前君要说法
“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
陈前君是一个年近6旬的老太婆,为了坚持公平正义,维护自身的权益和尊严,她在十八大前后二度往返拉萨,要向拉萨中级人民法院要一个说法。
她和我们是在全国支援西藏和国企改制大背景下的上世纪90年代中期进藏,在西藏工作十余年的职工,是西藏太阳公司会计卢仁富的老婆,卢仁富1993年到重庆太阳公司工作,1996年下半年被太阳公司老板贺兴友派往西藏参与筹备“西藏太阳公司”1997年西藏太阳公司成立后任该公司财务总监,公司同时招聘陈前君进藏做后勤工作。
2006年底老板涉案,公司停发了我们工资,2010年老板被判刑 2011年拉萨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处置了老板名下公司资产,并对老板名下公司在重庆工作的职工进行了安置补偿。但直到目前,拉萨中院处置资产已近两年时间之久,公司2007年起至今拖欠我们的工资迟迟得不到补发,我们进藏工作的职工也没获得任何遣散安置补偿,
我们当年是在老板鼓动的支援西藏,参与西藏国企改制,共同创业等理念下进藏工作的,我们当时工资不高,生活之余并无多少积蓄,由于90年代中期劳动保障制度不健全,公司没有为我们办理劳动保障,工资一旦停发,生活就十分困难,从2006年老板被抓,2011年企业解散后至今,很多人靠打短工或亲友接济度日,甚至有的连生存都难以保障,陈前君的丈夫卢仁富先生就因为缺钱治病离开了我们。陈前君本人亦靠帮人做保姆临时就业度日。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公权力在处置企业公司资产,使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经营企业解散时,应该对企业职工进行安置,近两年来,我们一直不停的向拉萨中院请求,向西藏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反应,要求得到补偿安置,遇到的都是不负责任的推脱,直到十八大前陈前君上拉萨中院要说法,拉萨中院才在十八大期间告知我们找林芝地区政法委。
我们认为企业资产处置的执行单位,负有企业职工安置的首要责任, 为了维护公平正义,维护自身的权益,年近6旬的陈前君再次上拉萨,要向拉萨中院要一个说法, 希望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拉萨,习近平总书记任职的第一天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希望有关部门尽快纠正错误,把解决十余个长期在藏工作的老职工的民生疾苦当成一件事情来做。希望我们这些在藏工作十余年的中老年人在企业解散后能获得法定的安置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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