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权力”要跟着资金走


/蔡红东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预示着今后财政资金的使用将更加公开、更加透明。
 
有资料表明:2011年,有92个中央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90个中央部门公开了部门决算,98个中央部门和北京、上海、广东、陕西等省市公开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全国审计机关向社会发布预算执行及财政收支等方面审计结果公告8000多篇。
 
这是有利于公众监督权力的一种可喜的进步。然而,财政资金仅仅要求公开是不够的。公开只是第一步,其重要价值是让纳税人明白政府把钱花在了哪里,以利于建立透明政府、廉洁政府,防止腐败。正如知名财经评论员叶檀所言:“财政预决算公开透明是纳税人应得权利”。如果连这一点“权利”都不能赋予纳税人,我们的政府还谈何“责任政府”?我们的财政还谈何“民生财政”?!
 
尽管时下的政府信息公开搞得红红火火,但依然有不尽人意之处。比如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公开,至今还没有完全触及到省以下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公开的地方也有被暴“两本账”的行为;更有甚者,近期有几名大学生分别对“表叔”、“房叔”申请个人工资信息公开,却遭断然拒绝。难怪有网友惊呼:干部没有公开财产的“勇气”,哪来为人民服务的“底气”!
 
千呼万唤“不”出来,这其中定有“难言之隐”。事实上,近些年来,随着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部分地方超收收入的不断增多,地方在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大量的违法乱纪现象。请看以下一组数据:
 
去年6月27日,审计署审计报告披露:审计的90个县财政支出2630.50亿元中,上级转移支付占46%,其中50个中西部县占比达71%;共发现挪用财政资金等问题金额3.32亿元。今年6月初,审计署发布54个县财政性资金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有14个县将超收收入中的5.61亿元用于补充部门经费、津贴补贴支出等。
 
这是典型的“权大于法”。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完全是权力脱离了公众的视线,失去了监督。上级转移支付是有专门用途的;超收收入的大头也应重点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等民生方面的支出,但现在却大量被权力“肢解”,难免害了少数领导干部。比如说,审计署在对54个县财政性资金审计中,就发现了13起涉嫌违纪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涉案人员2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要遏制权力扩张,铲除腐败温床,就必须将财政资金置于阳光下。从形式上讲,除了继续运用政府网络平台公开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外,还有必要充分发挥人大、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等监管职能作用。“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这是审计署网站首页的一条醒目标语。看来,这是对“监督权力”(跟着资金走)的最好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