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直接从属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其经营决策由政府领导、部门官员和类似于官员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做出,大多数国企的董事会,实际上更像一个 “橡皮图章”,不过是贯彻长官意志的一个程序罢了。国有企业在最高层级和最大程度上实现了权力和市场的结合,为政府“经营市场”提供了一个理想的平台。它是被赋予了特殊权力和政治地位的特殊企业,它在市场居高临下而无所不能。它可以垄断或者占据市场的有利资源,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进行各种不平等竞争。它破坏和扭曲了市场的基本原则,使自由和公平交易原则荡然无存。在分配环节,国企利润已经和“国家”“全民”无任何关系,只和该企业职工、领导者和支配者有关系,从而出现了管理者的天价工资和职工的所谓高福利。占有国家资源和市场资源为一部分人谋利益,这就是国企的经济学本质。至于用工和就业,国企是一个封闭的体系,谈不到用工的市场化,而与普通老百姓和劳动力市场无缘。国企的发展不能促进社会就业,而只能造成更多的不平等和分配不公。国有企业从改革中走来,仅仅向前迈进了一小步,即形式上保持“国有”而实质上脱离了“国有”的范畴,变成了一个既不市场也不国有的怪物。特权与企业的结合,造成了一个“特权企业”,从而造就了中国特有的“特权阶层”和“既得利益集团”,而这个阶层和集团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与广大人民和劳动者的利益格格不入。
国企到底有没有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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