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央行出台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包括易宝支付在内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普遍持有欢迎态度。在《办法》中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实际是在为第三方支付市场确立规则,有利于这一市场的长远发展。
本次公布的办法与之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内容基本一致,基本在业内人士的意料之中,因此《方法》出台的最大意义在于剔除了支付行业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增强了行业发展的未来信心。随着互联网日益渗透实体经济,网络支付已经逐渐超越了传统的小众范围,成为商业的真正推动力量。
根据此前第三方咨询机构的预估,2011年中国网上支付年交易额规模将超过10000亿,2008-2012年交易额规模年复合增长率达51.6%。因此,央行此次出台的《方法》主要目的在于控制行业发展的风险,并且由于在货币之外,包括预付卡等代金卡券同样被纳入了许可范围,其对行业的规范作用更加明显。
在宏观层面,由于《办法》对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业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因此市场洗牌已经不可避免。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测算,按照《支付业务许可证》申请门槛的规定,符合申请全国性支付公司许可证的公司,初步统计仅有支付宝、易宝支付、财付通等少数几家公司,而目前全国支付公司中有一半的注册资本达不到3000万或1亿元的许可证申请门槛,如无法增资,一半的企业将要离开。而对这几家排名靠前的公司来说,门槛没有难度。由于门槛设置并不算高,对现有第三方支付市场的主要厂商影响并不会太大,有可能被监管淘汰的企业也主要是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小企业。易宝支付已经作好相应准备工作,以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 。
不过在这种规则的制定更多的是在市场已有的自然发展的基础上,加快市场秩序建立的速度。由于支付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涉及大量的现金流动,多数企业对于规范自身行为有着明确的意识,在企业发展中已经建立一套相对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这既是构建规范市场的必须,同样是企业发展的自身需要。而《办法》所带来的市场洗牌同样早已展开,只是央行此次规定同样将加快洗牌的进度。
对于此前透露的超级网银,与此次《非金融机构服务管理办法》并没有直接联系,因为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是上下游的关系,第三方支付通过银行卡发生资金转移和支付清算,会提升银行客户用卡的活跃度,第三方支付并不会对银行的网上银行业务带来负面影响。
支付许可证只是洗牌的加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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