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变债务,河北法院黑白不分?


债权变债务,河北法院黑白不分?

今天《京华时报》一篇题为《王朝母亲反驳法官说法称劫案关键证据存在问题》的文章披露,“李刚被指刑讯逼供案”(也称 “无作案时间抢劫案”)犯罪嫌疑人王朝之母杨慧贤说,警方拿走王朝的很多衣服让受害人辨认,对方都说不是,而证明王朝唯一在场证据,是一个酒瓶上有其指纹,我们多次要求鉴定,法院均说酒瓶找不到了,可案件重审时,该酒瓶又神奇出现。

此前还有报道,在长达14个小时的庭审中,没有一条证据得到控辩双方共同认可;控方虽然承认“此前所取证据存在36个瑕疵”,但却坚持认为“瑕疵不能掩盖证据的真实性”。

既然案件依然疑点重重,依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应该判王朝无罪。可保定市北市区法院却仍然一意孤行,坚持判王朝有罪,引发舆论哗然,笔者也因此撰写了《李刚被指刑讯逼供案”,仍存三大明显疑点》,对判决结果提出质疑。

针对社会各界对王朝抢劫动机的质疑,《法制日报》一名叫马竞的记者,曾多次发文重复“侦查人员告诉记者,石家庄乃至河北省,均无王朝名下经济实体的工商登记。所谓王朝承揽的2000万元的工程,也无任何证据表明真实存在。”言下之意,明显是要证明王朝有实施入室抢劫的动机。控方此前还言之凿凿称王朝“欠债”主要有两笔,一是王朝的合伙人孔氏兄弟称王朝“欠”他们160万,另一笔是王朝借钱7万未还。

可王朝的母亲杨慧贤出具了一份河北省鹿泉市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显示,这160万是河北石鹿特钢有限责任公司应付给王朝及其合伙人的工程款,但至今未拨付,“这160万根本不是王朝欠的。”

由这份民事裁定书应该不难看出,这160万元原系河北石鹿特钢有限责任公司欠王朝及其合伙人的,王朝理所当然是该笔款项的债权人之一,享有这160万元的部分债权。可摇身一变,却变成了王朝的合伙人孔氏兄弟称王朝“欠”他们160万元,从何谈起?

在这160万元的债务中,原本王朝是享有部分债权的“债权人”,如今却变成了全部款项的债务人,如果当地检察院不能拿出有说服力的证据,就只能算是谎言,只能增加社会的鄙视。而保定市北市区法院据此判断王朝有入室抢劫的动机,就是明显的是非不分了。

因为该案延续多年,并经过罕见的重复审理,最终才于去年11月份由河北高院撤销该案的一次刑事判决和两次刑事裁定,而且牵扯到象征权力的李刚,其影响力可想而知。

笔者以为,此次再审结果,应该是事先得到过保定市中院的认可,更有可能也得到过河北省高院的认可。因此,保定市北市区法院的“黑白不分”,反映出的深层次问题,实际上是保定市中院乃至河北省高院也都统统“黑白不分”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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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母亲反驳法官说法称劫案关键证据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