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
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市语委成员单位、市油田教育中心,各县(区)委宣传部、语委、教育局、人事局、文广新局、团县委、武装部,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市直各学校: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大力宣传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发展,提升市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高濮阳文化软实力和城市综合文明程度,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做出积极贡献。
二、宣传主题
本届推普周宣传主题是: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
三、组织领导
成立濮阳市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徐兰峰
副组长:史绪浩 张玉民 朱世泽
成 员: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副局长杨学俭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语委办主任高丽同志兼任,具体组织落实“推普周”各项活动。
四、主要活动及市直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市语委
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安排好全市第14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各项活动;
2.市语委主任在主要媒体发表第14届推普宣传周方面的署名文章;
3.召开濮阳市语言文字工作现场会;
4.对全市推普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市委宣传部
1.负责协调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所辖区域开展的各种推普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社会氛围,使推普周活动更加深入人心。
2.加大宣传力度,把“推普周”宣传活动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结合起来,把“说普通话,讲文明语”与文明单位建设结合起来,增强广大市民“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的自觉性,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三)市教育局
1.充分发挥学校在普及普通话中的基础作用,认真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利用推普周假日进行校内外的推普宣传活动,并将推普周活动与创建语言文字示范校活动结合起来,与语文教学、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普通话在校园的普及程度。各学校要悬挂推普周宣传条幅、布置宣传展板(橱窗、板报)、张贴宣传画、进行国旗下推普专题讲话等多种形式营造宣传氛围,增强宣传效果。学校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推普的意义,鼓励孩子们和家长一起学讲普通话,将推普工作推向社会,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一体化的推普网络。特别是省、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在推普周宣传活动中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
2.举办“第二届濮阳市中小学师生中华经典诵读大赛”、“濮阳市第三届规范字书写大赛”等活动;
3.《教育周刊》、《濮阳教育网》在推普周期间组织并刊载宣传教育系统语言文字方面的文章,介绍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继续办好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栏目。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推普周期间,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政机关在推广和使用普通话中的龙头作用,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活动,增强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带头说普通话的自觉性。
(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要发挥自身优势,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主要内容,努力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良好社会氛围;
2.采取措施切实提升本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讲解员的普通话水平,加大对字幕、牌匾、出版物等用字规范化的检查,杜绝繁体字、异体字等不规范文字的使用。
(六)军分区政治部
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广大指战员中大力推广普通话,宣传推广普通话对于加强部队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
(七)团市委
组织青年志愿者在市城区设立宣传咨询点,向市民发放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相关资料,加深市民对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认识,增强规范用语用字的意识。
(八)“窗口”行业
1.建设、贸易、邮政、电信、旅游、卫生、交通、公安、金融等“窗口”服务行业要大力宣传普通话作为服务语言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2.在推普周期间,商场、宾馆、饭店、火车站、汽车站、营业厅、集贸市场和文化娱乐场所要悬挂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标语,营造说普通话的良好氛围。
(九)其他语委成员单位
各单位要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图片展览、散发资料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推普周”宣传活动,充分营造宣传氛围。
五、各县(区)语委
(一)各县(区)语委要在县(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征求宣传、教育、人事、文化、广电、旅游等部门和主要公共服务行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统一协调,为推普周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
(二)各县(区)语委应结合本地实际举办群众广泛参与的宣传活动,协调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刊播,努力把本届推普周办成广大群众积极关注、喜闻乐见、从中受益的语言文化节目;
六、有关要求
(一)今年适逢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也是全面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0)》的开局之年,本届推普周宣传活动要围绕继承革命传统、诵读红色经典、讴歌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宣传贯彻《教育规划纲要》开展。
(二)党政机关、部队、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和学校要作为推普周重点宣传领域,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群众,结合提升队伍素质、服务水平、企业文化建设,认真策划、部署,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原则,开展针对不同人群、地域特点的宣传、培训、实践活动,使广大在校学生和在职(岗)员工通过活动树立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不断提高应用水平。
(三)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推普周宣传工作的领导,结合地区和行业特点,明确本届推普周活动思路,注重宣传形式创新,抓住重点,找准切入点,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不断提高和扩大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要充分调动和鼓励基层单位的积极性、创造性,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推普周活动中的好典型、好经验,推动各地工作的均衡、可持续发展。各县(区)注重面向农村地区加强宣传和教育活动,要结合示范校创建工作,积极开展规范汉字书写和中华经典诵读、写、讲等相关活动,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加强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
(四)语言文字工作涉及面广、影响深远,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各级各部门要把本届推普周宣传活动作为展示濮阳、宣传濮阳、发展濮阳的一个平台,共同参与,协调合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确保“推普周”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各组织单位(特别是学校)在开展宣传活动时,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在活动前要制定活动安全工作方案与应急预案,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五)推普周活动要注重与日常推广普通话宣传和语言文字其他常规工作的衔接和融合,活动时间不必完全拘泥于9月份第3周,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也可与本行业的宣传活动结合起来,彼此借势借力,进一步扩大宣传声势,延长宣传时效。
(六)市语委成员单位、各县(区)、市油田教育中心及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本地、本单位第14届推普周活动方案,并做好推普周活动的总结。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8月31日前和9月21日前报送市语委办。联系电话:899172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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