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拆迁征收律师网代理《全国房屋征收决定第一案》河北沙河法院开庭审理


中国拆迁征收律师网代理《全国房屋征收决定第一案》河北沙河法院开庭审理
 
在知名专家出版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书籍中谈到从新条例实施两个多月来全国没有一例房屋征收决定,以此谈到条例制定的相对宽泛需细则尽快出台。
但对以上事实的定论并非准确,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政府于2011年3月14日(条例实施不到2个月的时间)针对购物中心南旧城区片区作出邢西政决字(2011)第1号房屋征收决定。目前该房屋征收决定系全国房屋征收决定第一案。
2011年8月2日,沙河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该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了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该院管辖的马爱英等十九名原告诉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政府行政撤销房屋征收决定一案,多名市民及媒体记者旁听了庭审。该案为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以来,法院受理第一例房屋行政征收决定案。由于原告人数众多且案情复杂,沙河法院党组对此案高度重视,组成了以主管副院长赵社国为审判长的合议庭,沙河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姚振忠和多名党组成员旁听案件审理。该案将择期宣判。
中国拆迁征收律师网维权团队有幸代理19名被征收人参加庭审。在该征收决定中,鉴于桥西区人民政府承认从2010年7月份该区片拆迁已经有126户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新征收条例出台后,剩余未签订协议的37户居民,对该条例理解错误,漫天要价,严重影响了绝大多数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特作出征收决定。因此本案适用征收还是拆迁是本案的一大关注焦点,桥西区政府在提交的证据中又声明此案原来并没有办理拆迁许可证。那就说明原来拆迁违法,已经签订拆迁协议的被拆迁人利益如何保护。
除以上焦点以外,代理律师从房屋征收法律体系着手,系统发表了近50条代理意见。这些意见涉及区政府作为征收主体不确定、违反规划法及土地管理法要点、不符合征收条件意见汇总、不符合征收条例四规划与一计划的规定、不符合征收符合关于征收其他规定等。代理人发表的综合代理意见是掌握征收条例操作实务最佳素材。更多实务指南及操作技巧以后会择机公布。
 
 
中国拆迁征收律师网维权团队目标:用诉讼的智慧让违法行为暴露在阳光之下,用包装的艺术让暴力征拆吸引公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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