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行创新科技资金使用管理的一点建议


  国家十二五规划宏大,也很振奋人心,其中所述的提高和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尤其让人充满信心。其实中国这几年在科技创新投入方面力度还是很大的,也取得了不少的成果,但我认为在科技攻关等项资金的使用上应该有所改进,这样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中国目前有一不争的事实,那就是手中真正掌握资金的人具有创新能力者不多,而真正有创新能力者手中掌握的资金很少,或者说少的可怜,因此,这些人只能是望洋兴叹。按理说这些有资金者和有创新能力者进行密切合作,问题就可以解决,但事实上这种可能性是很小的。一方面是现有的资金进行资源、房地产、金融等投资风险小、见效快、利润高,另一方面资金持有者对创新项目市场潜力的分析判断能力还是比较有限,这样在进行风险和收益之间平衡的分析中就会将风险放大。科技创新是提高国力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当然小到企业或个人也是这样。但如何让真正有创新能力者人尽其才,我认为政府行为应该是解决这一难题的关键环节。我有一建议,有效实施能够为现行科技创新资金的高校使用发挥重要作用。

  每年国家和地方政府在科技创新方面资金投入很大,但基本投资方略还是中国过去的科研资金管理方式和国外的管理方式的结合,有许多资金是只有投入没有产出,有的资金是投入多产出少。从之前的金融危机、汶川地震等一系列大的事件中,我体会很深的是中国中央集权管理的优势,并不是劣势。我们可以利用此优势在科技创新资金管理方面比西方发达国家做的更好,吸引更多的项目和人才加盟我们的创新行列。现在资金管理只是在分配环节是由中央或地方政府统一管理,但在具体使用上则只是向上汇报,无法在使用的过程中加以控制。

  我的建议是将政府资金分出一部分来,成立与现在的创新孵化中心完全不同的创新孵化中心。现在的创新孵化中心是吸引企业入住,给与一定的资金扶持和政策支持,还是在现有的资金管理的大框架下运行。我建议的创新孵化中心具有下面几个特点:

  1、中心自身是一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资金管理和具有基本的学科项目研究开发设施和成熟项目展播推广设施的综合管理机构,资金来源于政府或民间捐助;

  2、中心的投资只针对项目,而不对针对公司或其它科研实体机构;

  3、需要公司资助的项目需首先经过中心的专业审核认可后方可实施。项目持有方首先提出设施方案,并将方案进行逐步细化,分步骤实施。方案实施在中心内进行,如中心内不具备条件,则由中心委托中心合作实施机构内进行,所需费用由中心分步骤拨付,即前一步的研究达到了预期试验效果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投入,如试验效果不佳或完全与预期无关,则停止投入。这样就可以将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到需要使用的地方。

  4、中心对所有申请项目随时接待,随时审核处理,不设定具体开放申请时段。

  5、项目研发成功后的产权归项目持有方所有,这样就会最大限度地调动项目持有方创新开发的积极性。

  6、项目开发成功后,其实施或技术出让地在中心所在地或所在国并进行纳税,也实现了提升其科技竞争力的投资初衷。

  7、中心建立有成果转化机构,负责项目产品的试产、专利保护、寻求合作进入产业化、招商融资及技术转让等。

  8、对个别优秀的项目实行小规模产业示范,加速转化速度。

  这样管理有如下及方面的优势:

  1、让所有有创新能力和项目的个人或企业有开发和研究其创新项目的机会。目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科技创新资金每年都有许多申报、批准、跟踪、验收等,但真正能获得资金资助者就人数而言是少数,这样许多有创新能力和项目而缺乏资金的人就被无情地拒之门外,就无法迈出第一步去研究探讨他们的项目的可行性。

  2、最大限度地提高科技创新资金的使用效率。科技开发的资金使用量往往是从小到大。初期开发并不需要很大的资金量,越往后资金需求量越大。而目前将科研资金以立项的方式划拨给某一企业或科研机构,前期的工作结果不理想,他们也要按照当时约定的要求去做,其目的是为了通过验收,但实际造成了资金浪费。如这样按照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将前期失败项目节约的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资助,这样将使被资助的项目数量大增,提高了单位资金数额下的成功项目数。

  3、可有效地避免在立项和资金分配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人为或非人为性偏差。每个创新项目都有其关键点,实施本方案通过第一步落实关键点,投入少量的资金,这样实际上在造成人为和非人为偏差的驱动性也很少,因此,出现偏差的可能性也少。

  4、可以吸引大量的国内、国外有志者前来创新开发。俗语“有奶便是娘”,在这里虽然比喻不恰当,但是只要有钱支持,同时又不去占有他们的成果,对于项目开发者来说这是一无本万利的机会。

  5、可以显着提升项目的数量和加快项目实施速度。目前的项目一般是一年一评,最多两评,而且已经承担项目的人不能再去承担更多的项目。而实际具有创新能力的人,他们的项目应该是在不断的产生,现在他们需要完成了一个再去进行下一个,而没有进入的人的项目更没有机会。实施本方案后项目可以随时进入,每个人的项目数也没有限制,实施项目的数量会大幅度增加,进度也会加快。

  6、可以大大提高专利的申请数量和质量。目前一些有创新能力工作者对专利的了解和认知度还很有限,通过中心的统一管理,将会大为改观。

  希望给与支持,共同为国家的科技强国之路做点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