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做还是给别人做?


  一位男白领在提到自己女朋友的工作时,有点不屑地说:她在网上开小店,卖卖衣服什么的,打发时间而已。我很想提醒他,当初“江南布衣”的老板娘也是开个小服装店,卖卖衣服,生意不好的时候,自己设计出几件衣服挂在从外面批发来的货里一起卖,从而杀出一条血路的。

  最小的网店,也是自己的生意;最贵的什么领,也是给别人打工。这是所有权性质的不同,不是用金钱能衡量的。

  这两年,我身边的亲友中,越来越多人加入了“自己做”的行列。相当一部分人是遭遇事业瓶颈期或因故从公司离职后,将潜伏已久的“创业”梦想趁机付诸实施的。人都是有惰性的,很少有人能义无反顾扔掉一块收成良好的地,转而去种一毛不拔的荒地,尽管那块好地是租别人的,而那块荒地是自己的。在我看来,“趁机”创业还有点像站在蹦极的台子上却不敢往下跳,最后被教练一脚踹下去的情形。但主动开始还是被动开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开始”。

  有位叫嚣了多年要“自己做”的朋友,最后真的“趁机”自己做了之后,从包里掏出一个小本子对我说:给自己做之后,我才有了这个小本子。如果后面两天的日程不够满,心里就开始犯慌,马上就开始想着要去见什么人,谈什么事,一定要把日程填满才踏实。

  “自己做”还意味着没有边界的变数。我认识的一个白领,从公司离职后的十年间,在淘宝上卖过化妆品,和别人合伙办过幼教,做过移民的生意,如今又开始做网络营销了。他虽然从未透露过收入的多少,但从他换车的速度应该看得出,这两年生意情况还是颇为可观的。

  也有“自己做”了两年又乖乖回来打工的。用一位自己做得比较成功的人的评价,这些人不适合“自己做”。原因一:比较懒。生意不好,不出去找项目,找合伙人,而是坐在家里等天上掉陷饼;原因二:死脑筋。眼见此路不通还不懂得变通,眼见出了问题却束手待毙。原因三:留了后路。“大不了回去打工”的想法,成了往前冲的最大阻力。

  70%的人第一次自己做的时候都是以失败而告终的。这个比率应该可以吓退不少蠢蠢欲动想自己做的人,也同样可以使濒临失败的创业者感到欣慰,原来自己一点儿也不孤独。因为亲眼目睹过身边的亲友在创业路上的跌跌撞撞,我对任何已经着手自己做的人都心怀敬佩,不管他们是刚刚开始开工作室还是网店。打工的人大多会面临天花板困境,职位再高,也得领悟董事会的意思,但自己的生意总有无限可能性,而且自己是最终的决策者。在我看来,这才是自己做的最刺激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