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十二五”规划纲要之能源领域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摘编)

  2011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现摘编能源或与能源领域紧密相关的内容,以飨读者。

  转变方式

  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今后五年,要确保科学发展取得新的显著进步,确保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要求是:

  ——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

  ——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

  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

  ——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居民消费率上升。农业基础进一步巩固,工业结构继续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取得突破,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提高4个百分点。

  ——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成效显著。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分别减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分别减少10%。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1.66%,森林蓄积量增加6亿立方米。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财税金融、要素价格、垄断行业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互利共赢开放格局进一步形成。

  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必须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明确重大政策导向:

  ——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

  ——调整优化投资结构。

  ——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

  ——依靠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

  ——促进区域协调互动发展。

  ——健全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优化能源结构,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资源环境税费制度,健全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标准,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贯穿于生产、流通、消费、建设各领域各环节,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