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银行模式是有益的尝试


公租房银行模式是有益的尝试

 

    公租房银行模式最近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简单地说,公租房银行就是公租房服务中心以低于市场价收储社会闲置房屋,再以低于或相近市场价出租给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服务中心按月(按年)向房主支付租金,政府按租金8%的比例支付给服务中心中介费,对低保户补贴部分房租。这种模式无论对于房主、租客,还是政府都能达到共赢的局面。

    首先对房主:一是由政府把关,租给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免去了房东对租客的身份审查,不仅拓展了保障性住房房源,还降低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成本。二是无空租期,尽管从租金水平看,房屋存入“公租房银行”,租金水平比目前市价低10%以上,但个人自行出租房屋平均每年的空置期为67天,而公租房除去给承租人20天的搬家期限,其他时间房主都有租金收取,折算起来房东不吃亏。中介费由政府支付,这也节约了房主和租客一笔费用。

    其次对租客:一是可以用与市场价平行或略低的价格租到房源放心的房子,而且对符合低保户资格的租客,政府还会有房租补贴。二是比住城中村或民房,公租房的租金更加稳定,一签就是一到三年,不用担心房东随时加价。

    最后对政府:可以解决保障房的系统矛盾。一般而言,公租房和廉租房建成一般需时两年,而公租房银行模式可以及时地把社会上的闲置房屋投入使用,立竿见影,节约时间成本,这是一点。二是完成公租房、廉租房指标,缓解政府巨额资金投入的压力,节约大量建房成本及土地资源,还可以减少财政压力。

    另外,通过政府搭建的房源收储平台,还可避免部分中介恶意炒作的现象,确保房屋的合法使用,从而较好地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因此公租房银行不失为值得推广的保障房模式。

    “十二五”期间中央计划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的目标宏大,但这么大量的保障性住房如何筹资、筹地,都是对地方政府是一个考验。就历年各地完成保障性住房任务的情况看,如此天量的保障性住房计划似乎是一个不可完成的任务,而公租房银行模式或许是解决各地住房矛盾提供了一个新的有益的思路。

 

 

邓浩志

2011年6月9日